干货道路运输货车司机和物流企业涉税之痛
一、首先讲讲运输行业的基本情况
道路运输一般有货主、运输企业、货车司机三种角色,货车司机相对货主、运输企业来讲力量较为薄弱,很难接到运输订单,所以多数为运输企业承担运输工作,而道路运输公司为了避免自己买车出现淡
大家好,我是小五哥,今天给各位才子们分享运输行业的财税难点及化解之道。虽然我的分享单纯是工作之余兴趣爱好,不过也先得就停更一个月给大家道个歉说明一下,近这一个月的时间,我一直在济南、厦门、泰安三个地方调研当地的财税政策,所以也算是为了给大家带来更好内容做准备,所以就不要责怪了。
一、首先讲讲运输行业的基本情况
道路运输一般有货主、运输企业、货车司机三种角色,货车司机相对货主、运输企业来讲力量较为薄弱,很难接到运输订单,所以多数为运输企业承担运输工作,而道路运输公司为了避免自己买车出现淡旺季工作量不饱和、资金投入过大等情况的出现,所以采取层层分包运力、实际承运人多数为个人运输。
二、在以上背景下就会出现以下涉税难点
1. 货车司机数量众多、全国流动作业,向运输企业或者货主开具发票存在客观困难,导致托运人或者运输企业税负增加?
2. 货主要求运输企业必须提供9%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货车司机无法提供专票,导致运输公司增值税无进项抵扣,导致运输企业增值税税负也相应增加。
您有遇到以上情况吗?欢迎评论交流。
三、那怎么化解呢?
1. 货车司机可成立个体户与运输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经营范围只能是“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否则需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 运输公司可申请成为网络货运平台,货车司机可以“挂靠”合作。
依据《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运输企业可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然后委托货车司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下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实际运输方式选择“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下明细项目给货主开具发票。这会导致运输企业纳税增加,不过运输企业可以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从而解决整个链条的财税难题。也可以尽可能的取得货车司机的发票来优化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2月发布税总函〔2019〕405号《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对运输企业可为平台会员代开发票用于成本抵扣,但是限定为以下三种情况:
(1)、仅限于为会员通过平台承揽的货运服务代开;
(2)、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发票需备注纳税人名称、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及运输货物信息等。
(3)、应签订承揽运输服务合同,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信息统一留存。
好了,本期分享就到这里,关注小五哥,做财税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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