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疫苗系统的切换之困新系统在深圳上线不足三个月APP评分仅17
编辑|许悦
4月16日,界面新闻大湾区频道获悉,深圳市将在4月17日中午12:00关闭省系统服务,从广东省疫苗系统升级切换至深圳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这意味着,“广东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在深圳正式运行不超过3个月。
2021年2月1日,深圳卫健委发布公告,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深圳在2月1日正式切换使用“省系统”,原系统停用,预约入口更换为 “粤苗”APP。
“省系统”是一套全新的软硬件解决方案,由广东省疾控中心委托中科软
记者|戈振伟
编辑|许悦
4月16日,界面新闻大湾区频道获悉,深圳市将在4月17日中午12:00关闭省系统服务,从广东省疫苗系统升级切换至深圳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这意味着,“广东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在深圳正式运行不超过3个月。
2021年2月1日,深圳卫健委发布公告,根据全省统一安排,深圳在2月1日正式切换使用“省系统”,原系统停用,预约入口更换为 “粤苗”APP。
“省系统”是一套全新的软硬件解决方案,由广东省疾控中心委托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科软”,603927.SH)研发,包含面向市民的“粤苗”APP用户端和面向医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平台。系统还包括综合显示终端、排队一体机、疫苗接种核验终端、针式打印机、医用冷藏箱等硬件。
“粤苗”是一款移动应用,涵盖了接种档案查询、接种智能提醒、在线预约、医生互动、疫苗百科等多项内容。自2020年6月份上线以来,“粤苗”陆续在广东全省各地推广使用。
广东省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广东每年疫苗接种量约为6000万支,占全国的近1/10。广东省提出全省共用一套系统,初衷是实现疫苗全程追溯和全人群预防接种信息数字化管理,提升疫苗接种管理水平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法如实记录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提供追溯信息。
2019年12月,广东省出台《广东省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管理的行动方案》,部署进一步加快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疫苗冷链配送能力建设和推进预防接种单位标准化建设,落实疫苗使用规范管理,实现每支疫苗从出厂、配送、储存、接种、销毁等全程可追溯。
系统推广采取分批试点,逐步覆盖全省的策略,试点工作在中山、肇庆、江门(第一批),梅州、云浮、清远、韶关(第二批)等七个地市分批开展,试点工作取得成功后,在2020年3月前全面推广,实现全省联网使用。
不过,“粤苗”APP及“省系统”在深圳上线后,便遭到了多位用户的抱怨和吐槽,在深圳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2月1日的文章留言中,市民反映的问题包括不能预约非免疫规划疫苗(收费疫苗)、不能查看接种计划、接种记录消失等等。
随着广东开始展开大规模的新冠疫苗免费接种工作,“省系统”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界面新闻大湾区频道记者发现,在各地新冠疫苗接种预约方式中,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汕头等地区没有采用“粤苗”。例如,广州使用的是“预防接种服务”APP,深圳线上预约渠道包括“社康通”小程序、“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等,汕头则将开设一个新的预约接种平台。
4月1日,据深圳多个社康中心的工作人员反映,深圳疫苗接种系统频繁出现故障,导致接种工作一度停滞。
针对上述情况,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早在3月8日发布消息呼吁,请大家给新系统多一点耐心,工作人员已经在加班加点赶工,根据大家的“槽点”不断完善新系统的功能。据《财新》报道,中科软共有26名工程师分别驻点深圳市疾控和区疾控中心,加班加点完善系统。
截至2021年4月16日,“粤苗”APP在苹果应用商店的用户评分为1.7(满分为5分)。
上海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原疫苗医生陶黎纳对界面新闻表示,信息系统是否好用,不是领导说了算,而是操作医生说了算,因为信息系统的不人性化或bug,会导致操作医生做很多无用功,导致孩子家长不满意。
“一般来说,不同软件的切换要尽量避免,如果无法避免,新软件也要比旧软件要方便,APP是给家长用的,这其实还不是最关键的,关键是医生端软件的操作效率和稳定性。” 陶黎纳说。
由于“省系统”在深圳上线后遇到了各种问题,无论是市民还是医务人员,要求把“省系统” 切换回“深圳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下称“深圳系统”)“的呼声仍然不止。“深圳系统”由深圳市金卫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金卫信”)研发,已经在深圳使用了20多年。
软件系统切换背后,涉及很多现实问题需要解决。比如相关联的硬件设备是否需要跟着替换,而两套系统的供应商仍需要沟通协调。界面新闻大湾区频道记者3月29日在深圳福新社康中心发现,里面的一台金卫信的排队取号一体机处于非工作状态。深圳有社康400余家,如果全部替换,需要一笔巨大的费用。
不仅广东,其他省市也存在类似情况。
四川广安区疾控中心在2020年发布文件要求,2020年9月1日起,广安区全面启用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同样由中科软提供信息系统技术支持。2020年9月1日之前,广安区使用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由金卫信提供技术支持。 2020年9月1日起,广安区使用全新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后,原来的“小豆苗”APP暂停使用。
“小豆苗”APP是一款宝宝疫苗接种管理工具,由深圳三代人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由金卫信提供接种信息关联。
小豆苗对界面新闻表示,2020年3月,小豆苗在深圳的服务被迫关停后,收到大量用户投诉,也给家长带来了巨大困扰。
事实上,“省系统”和 “深圳系统”并不一定非得是替换关系,其实还可以由“省系统”提供接口,通过“深圳系统”接入省系统的方式,实现全省互联互通。以上海为例,上海疫苗追溯系统、免疫规划平台和接种客户端分属不同供应商,三者通过接口相互连通。广东省内亦有类似实践,在广东省妇幼系统、深圳市自建的妇幼系统即通过接口将数据推送给省妇幼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对界面新闻表示,打疫苗是一个基本的公共服务,过去这些年各个地市基本形成了自己的一个相对比较完善、方便、快捷,老百姓都比较熟悉的一个系统,所以从节约政府成本或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这个角度来看,替换一定要慎重。
深圳卫健委曾在3月对界面新闻透露,当时深圳正在向省里沟通,争取把“省系统”切回原来的“深圳系统”。
“即使要替换,也应该先把系统做完善,否则新系统未完善就取消老系统,容易造成工作上的效率低下,用户的不满。” 竹立家说。
为啥深圳暂停第二针疫苗
根据广东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圳新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计划重新启用深圳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深圳系统”),并采用一种数据连接的方法,可以将数据实时上传到广东省疫苗流通与疫苗接种管理系统(“省级系统”),以实现与“省级系统”的互连。在该系统正式投入运行之前,将迅速向公众公布具体的预约渠道。在不久的将来,深圳将按照“集中接种、团体优先”的原则安排进行新冠疫苗接种,请市民主动联系您的单位、街道或社区,以参加其安排的团体疫苗接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pgks/login.jsp
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 https://www.eeagd.edu.cn/pgks/login.jsp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5号)的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按照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深化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优化高考考务管理
(一)不断加大考务管理信息化应用的推进力度。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化先进技术,不断提高高考考务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继续推广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在2018年全省音乐、美术、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深圳地区研究生考试试点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考生身份验证的基础上,继续扩大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试点范围。,新增普通高考考点以及设备更新的考点全部试行采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有条件的地市要积极开展人脸识别技术验证考生身份试点工作。二是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体检试点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积极推行考生体检信息无纸化录入方式,使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更加高效、公平、公正。三是推进落实考生入场情况信息化管理。各地市要逐步实现实时或在开考后1小时内上传考生入场人数数据,及时将考生入场情况反馈至省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四是实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信息与普通高考报名考生身份的自动匹配,为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高效推进提供便利。五是持续推进考生资格审核信息化管理。利用数字政府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减化审批流程、优化服务,积极推进考生户籍、居住证和社保等相关信息数据库与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对接,逐步实现考生报考资格的网上验证。
(二)加强普通高考标准化考点和英语听说考试考点建设。各地市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31号)有关精神,统筹规划、大力推进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一是按照该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加强统筹,加大投入,认真做好本区域内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确保满足本地区各类考试的需要。二是积极推进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电子监控系统高清升级改造工作。三是加强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考点建设,积极推动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专用耳机等新技术的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市开展专用耳机等新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各地市要不断提升和优化英语听说考试的考务管理水平,确保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在2天内完成,确保考试系统、设施在考试期间正常使用,确保考生答案数据准确有效。
(三)加强考试试卷的安全保密管理。严格落实试卷安全保密新要求,健全完善考试试卷的印制分发管理制度。落实教育部关于试卷运送必须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的相关要求。加强统筹,确保试卷由印厂到地市、地市到县、县到考点整个试卷运送过程视频监控全覆盖。重点加强考前2小时试卷的保管和安全保密,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管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加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步伐
进一步加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力度。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思路,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努力拓宽职业教育升学通道,建立健全适应我省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机制。
(一)继续推进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试点改革,增加招生科类并扩大招生规模。大力推进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一是2018年开展招生且已备案的省内所有高职院校的招生专业,均须安排计划招生。各高职院校安排在依据学考招生录取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0%。二是在文科类、理科类招生类别的基础上增加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类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类别术科成绩使用对应的普通高考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将考生普通高考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按一定权重折合总分后进行投档录取。
(二)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管理。一是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时间调整至1月份进行。二是逐步规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证书报考专业范围,进一步完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核内容及方式。完善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对应关系,更好地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逐步增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种类,增加烹饪及护理2个证书种类。三是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省内各高职院校预安排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计划,不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15%。四是进一步完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报名管理办法。考生报名时,报名系统增加采集中职学生就读学校及就读专业信息。同时,进一步明确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得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招生录取。
(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一是优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招考平台。在2018年启用统一招考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计划编制、招生章程上报、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考生资格和考务安排、职业技能测试、院校上报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省招办审核等系统功能,优化流程,规范操作,提高效率。二是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方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职业技能”考核的“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下称“网测”)试点工作,完善现有“网测”专业的内容介绍、视频拍摄、考务管理、成绩使用等。2019“网测”试点覆盖的招生专业,仍由高职院校自主确定采用“网测”或“校测”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三是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预安排的招生计划,不得低于本校申报的年度总招生计划的5%。四是进一步严格规范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对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暂停现代学徒制类型的招生。
(四)优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一是优化高职院校招生章程编制和录取时间安排。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含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依据学考成绩招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章程编制及上报时间由原来的3月底前完成调整到1月底前完成。二是优化考生报名、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的时间安排。按照下述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3月1日-15日,高职自主招生考生报名、填报志愿;3月11日-15日,依据学考成绩招生考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填报志愿;3月18日-28日,完成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4月1日-15日,高职自主招生院校组织校测,4月20日-25日,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已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五)继续深化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招生改革。继续实施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招生,在2018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一是继续深化“五年一贯制”“指标到市”试点改革。在汕头和韶关两个中考改革试点市,继续推进“指标到市”的“五年一贯制”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统考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机制。二是加大力度推进“三二分段”考试招生改革。在所有高职院校的三二分段招生中全面实行“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办法。三是进一步加大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招生改革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优化招生录取模式。
三、继续推进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
完善“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2018年试点的基础上,优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适当扩大招生规模,探索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一)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天津等10省(区、市)2018年实施部分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意见》(教学厅﹝2018﹞16号)文件中“细化完善考试招生办法,实行统一考试和录取,建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的要求,按照5:4:1的权重合成总分方式进行投档录取,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的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级成绩占10%。鼓励开设相同招生专业的本科院校实行职业技能考核联合测试,联合测试成绩在各招生院校录取时通用。
(二)优化“中职升本科”志愿填报设置。根据“中职升本科”招生实际,志愿填报设置由2018年的1个平行志愿组3个院校志愿调整为设置2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
四、完善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办法
(一)优化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号设置办法。我省普通高考考生号第5位的数字代表考生报名属性(如“1”代表理科类考生,“2”代表文科类考生,等等),其中“4”代表音乐类考生,“5”代表美术类考生。,将音乐类、美术类和新增的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的考生报名属性统一归并为数字“4”,统称艺术类考生。
(二)完善体育、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报考办法。根据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规定及考生术科统考的实际,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五种类型的术科统考,考生只能选择一种类型报考,不得兼报。
(三)优化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批次设置。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高校)的“统考+校考”和“校考”专业,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招生录取;“统考”专业与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本科批次与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
(四)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术科统考考试及评卷管理。,我省继续优化术科统考考试组织及评卷管理,完善评分标准。一是美术术科统考考试组织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二是美术术科统考《素描》《速写》和《色彩》三个科目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三是继续完善音乐术科统一考试《练耳与乐理》计算机考试系统功能;四是体育术科统考的“原地掷实心球”项目改为“原地推铅球”,修订足球运球绕杆射门、乒乓球左推右攻和游泳三个项目的评分标准。
五、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使用的管理
(一)进一步明确本科院校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为更好地满足我省考生入学需求,明确本省本科院校预留计划优先在我省使用。各高校在我省实际使用的预留计划不得低于预留计划总数的50%,录取时实际使用预留计划未达到50%的剩余部分计划,须在我省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二)合理使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剩余计划。
预安排在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计划,尚未完成部分的计划在普通高考计划编制阶段暂不作调整,由高职院校在夏季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依据各科类的生源情况统筹安排。
(三)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计划使用。
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经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招生院校申请、省招生办同意后可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单独编设院校代码招生专业。
招生院校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以上项目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招生院校必须在本校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以上项目是否只招收填报了该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招生录取时,省招生办按院校科类招生计划进行投档,院校整体生源充足,但以上项目生源不足时,须调整其剩余计划至普通专业使用,按招生院校公布的录取原则录取投档考生。招生院校不按照要求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的,以上项目的剩余计划不安排征集志愿,也不得调至省外,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解决。
深化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全面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是维护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有力举措,也是高等学校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高校、中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以及考试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以担当有为、奋发图强的精神状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细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宣贯和发动工作,确保做到家喻户晓,形成改革共识和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各项改革工作安全平稳有序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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