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司都喜欢15号发工资,公司每月15号发工资是什么情况
其中关于“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50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按月支付”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单位,工资必须每月发放。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国家只是强调了工资发放的大原则和周期,对于具体的支付时间并没有做出硬性要求。
可为
首先明确一点,关于工资什么时间发,还真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规定。翻遍和工资支付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参考:
其中关于“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50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按月支付”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单位,工资必须每月发放。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来,国家只是强调了工资发放的大原则和周期,对于具体的支付时间并没有做出硬性要求。
可为什么在法律没有硬性要求的情形下,市面上大多数的公司会将发薪日定在了15号之前呢?那是因为一旦超过了15号,就要面临着法律和人心两重风险损失。
关于法律风险,我们可以先看一个案例:
可能有人会说,不对呀,你上边不是说国家没规定具体的工资支付日期吗?怎么这家公司还被判违法了呢?
这是因为深圳市有人家自己的地方性的《工资支付条例》。其中第11条规定: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长5日,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以深圳的《工资支付条例》来看,正常情况下,发工资的日期不能超过7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5天,再加上周末,差不多也就是15天的样子。所以一旦超过15天,就可能要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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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心风险,就是15号以后发工资,给人的感觉就是下半个月了。上半个月发工资和下半个月发工资的感觉可是很不一样的!
可能有人会说,公司需要统计考勤,汇总绩效,核算工资,财务审批,这一套活下来都需要时间啊,但是这些工作用一周、两周也够用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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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过了15号还不发工资,就会让人觉得要么资金短缺,要么老板抠门,让员工缺乏安全感,影响公司的口碑。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人心涣散,甚至带来员工流失的风险。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公司会把发薪日定在15号的原因,因为15号是一个比较特别的时间点。毕竟从法律风险和人心风险上看,下半个月发工资和上半个月发工资的差别还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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