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老板不当法人代表,不当法定代表人的借口
理由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1)过错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一把手”,曾经是公司老板(大股东、控股股东)当仁不让的位置,它是身份的象征,意味着拥有财富、权力、地位、荣誉等等。然而,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老板不愿出任法定代表人,而将这把“交椅”让给他人出任,甚至因此而额外付出报酬。然而你一旦当上法定代表人就不是随意可以辞去法定代表人职位的(目前公司法存在一些漏洞哦),下面讲讲老板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大理由:
理由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1)过错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3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由二: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1)法定的安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注意这是法定的安全责任,千万别以为自己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而就无需承担责任哦。(2)行政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第一百一十四条 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还可以由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第一百二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理由三: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如果按照罪名计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其中比较常见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等等。
特别注意的是:现在已经全面实现营改增,若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分秒秒都可以抓你!!!
理由四:其他法律风险
(1)列入“限高”名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和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例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禁止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办理银行贷款、信用卡受限等。
(2)影响自创公司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 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不过,最后
在这里也要说说不愿意当法定代表人的幕后老板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意味着,法定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署的法律文件,其法律后果将由公司承担。
因此,挂名法定代表人对双方来说都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在决定之前一定要综合衡量。
现在社会上真正的大老板,为什么不当法人代表了呢?
趣来越多的老板不愿意做法人,是为了规避法人代表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比如贷款风险、税务风险、失信风险等,他们想把这些风险转移到别人身上。按照一般人的理解,一个公司的老板成立一个公司,为公司提供注册资本,他理所当然就应该是公司的法人,然而在实际的生活中,越来赵多的老板有了更新的操作。有些老板成立公司时,拿公司员工或者亲人朋友的身份办理营业执照,让这些人成为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上面不体现自己的名字,实际上老板才是公司幕后操控人。有些年轻人不懂事,觉得被选为法人是老板对自己的信任,殊不知因此要承担多少法律责任。
一、法人代表的定义。法律定义的法人其实是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作为一个组织要有具体的民事行为能力就必须分担到某一个人身上,而法定代表人就是法人的执行者。法定代表人一般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因为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的行为负责,如果不是管理者,很难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是为了规避法人所带来的风险。很多大老板不愿意成为公司的法人,是因为他们不想承担公司带来的责任。作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出现税务问题、贷款出现征信问题,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别的员工辞职就可以走,法定代表人却没有那么容易摆脱关系。
三、有些老板是有前科,不能做法人代表。
还有些老板是自己有前科,比如征信有问题,在注册的时候是不能注册成功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开办公司只能借别人的名字。所以法人代表不好当,也不要轻易给别人当法人代表以免背锅。
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老板不当法定代表人了?
公司属于老板,财产属于老板。但为什么很多老板越来越不愿意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呢?
如今,许多企业主在注册公司时,不再亲自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由其亲属、朋友或员工担任。
这并不是说老板不是老板,而是老板学会了聪明,合理地规避他可能面临的责任和风险!
01为了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也需要承担责任
如今,很多年轻人毕业后被老板安排担任法定代表人。他们心满意足。他们认为老板看重自己,需要专注于培训。他们会更加精力充沛。事实上,可能有些秘密是老板不想说的。
虽然目前的公司基本上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公司以自有资产和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好像谁是法定代表人影响不大。
事实上,这个想法是错误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承担着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管理不善或有犯罪行为,则法定代表人将受到限制,并承担连带责任。
02这些老板通常基于以下考虑
正常情况下,一个由老板自己创办的公司,不管他的感情和事业的发展,往往会主动担任法定代表人。如果他们不愿意这样做,他们可能有以下考虑:
一是规避自身风险。
如果企业出现问题后,公司不能正常解散和注销,对老板来说,潜在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潜在的风险很多。
根据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在目前的经营实践中,银行往往要求法定代表人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对公司债务的个人担保。如果以后不还贷,银行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银行最终不信任,可能会变成老赖,被限制在高消费上。
同样,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欺诈、套取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公司犯罪中,法定代表人往往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公司最容易涉及的犯罪有洗钱罪、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伪造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
可以说,公司经营存在很大的风险,法定代表人也在火上浇油。如果你有点粗心,你可能要承担许多意想不到的责任。因此,许多老板把这种风险转嫁给其他人。
03更多的老板实际上在考虑信贷后果
随着失信被执行人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打击也越来越严重。如果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那么老板就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他就不能像以前那样轻松地生活和旅行了。
法定代表人可以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甚至可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时,他们不能坐飞机、坐高铁、买房买车,也不能走出高消费场所。
因此,他们不妨把风险转嫁给别人。最后,是他的公司赚钱。如果出了问题,对他影响不大,他可以像以前一样轻松快乐地生活。
尤其是那些习惯了老板的人更注重名声和面子。如果别人不知道他是真正的老板,法律就不能追究他责任,所以他的信用会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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