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为啥不当法人,为啥大老板不当法人
规避风险
目前国内企业的法人代表,要承担很多责任与义务,这方面牵涉得较广,有一些都是原罪,无法摆脱。作为一个真正有钱的大老板,一般都是一个智商很高,而且又不想担风险,不想给自己惹麻烦的人。为了自身的安全,减少一些琐碎的生活烦恼,少一些伤害,少些应酬、伤损、利益和名
这是一个粉丝的问题,真实地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确实是目前社会上的一些真正的大老板,一般都不选择自己当企业法人代表了,都是在幕后指挥。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现象呢?其实答案很简单,我们这里可以简单分析一下,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规避风险
目前国内企业的法人代表,要承担很多责任与义务,这方面牵涉得较广,有一些都是原罪,无法摆脱。作为一个真正有钱的大老板,一般都是一个智商很高,而且又不想担风险,不想给自己惹麻烦的人。为了自身的安全,减少一些琐碎的生活烦恼,少一些伤害,少些应酬、伤损、利益和名誉什么的,很多企业老板便把一切事务交由自己最信任的人来管理,而这个人的权利和管理能力必然超群,值得他的委任,这样做就比较保险一些。
保护个人信用
现在企业的法人代表,不是成为老赖,就是走在成为老赖的路上,想保证个人信用,是非常困难的。而且一个人一旦受到信用惩戒,就决定了他以后什么事情也做不了,这样,就导致一些企业真正的老板,就会躲在幕后,让一个对个人信用无关紧要的人,出任法人代表。这样一旦企业发生意外或者牵扯到官司,真正的老板,就多了很多闪转腾挪的空间,所以,很多人都这样做,确实是比较聪明的做法。
个人身份特殊
目前社会上的企业,多多少少都需要有一点背景的,有一些企业的老板,本身就是一些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公职人员,这些人哪里敢出面做什么法人代表呢?所以,只有安排一个值得信任的手下喽啰,成为公司的法人代表。现在这种情况普遍存在,并且做得都非常隐蔽,一般人很难发现其中的奥妙。所以,看似一个红红火火的企业法人代表,很多都只是傀儡而已,真正的老板,躲在后面。
留一条后路
上面我已经说了,目前社会上的民营企业,经营风险非常大。一个人担任了法定代表人,就意味着潜在的风险,而一旦触发这些风险了之后,轻的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遭到经济罚款,重的有可能被判刑坐牢,但不管哪一种情况,对个人的影响都是非常大的。所以,社会上的一些真正有钱的大老板,为了给自己留一条后路,肯定是不愿意出头,做什么法人代表的。
总之,在早些年,一个企业的法人代表,不仅仅是一个身份的象征,也是一份荣耀。今天企业的法人代表,那才是真正的代表了。看明白当今的社会经济形势,这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然,一点都不奇怪。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交流这么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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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上真正的大老板,为什么不当法人代表了呢?
趣来越多的老板不愿意做法人,是为了规避法人代表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比如贷款风险、税务风险、失信风险等,他们想把这些风险转移到别人身上。按照一般人的理解,一个公司的老板成立一个公司,为公司提供注册资本,他理所当然就应该是公司的法人,然而在实际的生活中,越来赵多的老板有了更新的操作。有些老板成立公司时,拿公司员工或者亲人朋友的身份办理营业执照,让这些人成为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上面不体现自己的名字,实际上老板才是公司幕后操控人。有些年轻人不懂事,觉得被选为法人是老板对自己的信任,殊不知因此要承担多少法律责任。
一、法人代表的定义。法律定义的法人其实是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作为一个组织要有具体的民事行为能力就必须分担到某一个人身上,而法定代表人就是法人的执行者。法定代表人一般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因为法定代表人需要对公司的行为负责,如果不是管理者,很难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是为了规避法人所带来的风险。很多大老板不愿意成为公司的法人,是因为他们不想承担公司带来的责任。作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出现税务问题、贷款出现征信问题,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别的员工辞职就可以走,法定代表人却没有那么容易摆脱关系。
三、有些老板是有前科,不能做法人代表。
还有些老板是自己有前科,比如征信有问题,在注册的时候是不能注册成功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开办公司只能借别人的名字。所以法人代表不好当,也不要轻易给别人当法人代表以免背锅。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老板,不愿当公司的法人代表了呢?
公司是老板的,财产也是老板的,但为什么很老板越来越不愿当法定代表人了呢?
现在很多企业老板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不会亲担任法定代表人,而是由其亲戚朋友或者员工代为担任。
这并不是老板不是老板了,而是老板学聪明了,在合理规避自己可能面临的责任和风险!
现在,许多年轻人刚毕业后,就被老板安排在法定代表人的位置上,心中沾沾自喜,觉得是老板看重自己,要重点培养,会更加充满干劲,其实这其中可能还有老板不愿说的秘密。
虽然现在的公司基本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自己的资产,股东以自己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好像谁当法定代表人都影响不大一样。
其实这种理念是错误的,法定代表人既然在法律上代表公司,那就有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需要承担,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公司存在违法犯罪,那么法定代表人是会受到限制,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正常来说,一个老板自己创建的公司,不管是出于感情和事业的发展,往往会主动去当法定代表人,如果他们不愿意这样做,可能是有如下考虑:
一是规避自己的风险。
如果企业出问题后,公司不能正常解散和注销,那么对老板来说潜在风险还是比较大的,潜在的风险很多。
根据规定,如果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第三人责任之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在目前的商业习惯中,银行往往会要求法定代表人对贷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是个人对公司债务的担保,如果将来还不贷款,那么银行就会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起连带责任,如果最终失信,就有可能成为老赖,被限制高消费。
同样的,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 ,弄虚作假,抽逃资金,藏匿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的,还会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而公司犯罪中,法定代表人往往就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人。公司最容易涉及的犯罪就是洗钱罪、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合同诈骗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等。
可以说,公司经营过程中风险很大,法定代表人也是架在火上烤,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要承担许多没预料到的责任,所以许多老板就将这份风险转移到别人的身上。
随着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越来越多,打击越来越大,如果公司经营出了问题,那么老板成了失信被执行人,必然不能像之前一样轻松的生活和出行。
法定代表人就有可能被法院列入高消费限制名单当中,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不能买房买车,不能出于高消费场所等等。
所以,他们不如将风险转嫁在其他人身上,最后公司赚了钱是他的,出了问题又对他个人影响不大,还可以像之前一样轻松愉快的生活。
特别是当惯了老板的人更注重名声和脸面,如果别人一直不知道他是真正的老板,法律上也不能对他追究责任,信用脸面就保持住了。
当然,还有的老板是因为之前受到了处罚,或者本身已经失信被执行人,自己担当不了法定代表人,那么通过别人来注册公司,自己暗中经营,以争取到新的翻身机会。
有的老板甚至是提前想好退路,他们知道公司风险大,不如直接给自己留好后路,让不知情的人去帮他承担风险。
所以,对不是知情的人,不要随便去担任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除非他给的报酬让你对得起这个身份,同时也应排除违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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