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雇的原因,员工被公司辞退应该怎么办
【一】主动裁员
这是公司自身的行为,一般是涉及到市场变化,导致经营不善或主动变革等,特别对一些大公司,一般都会采取裁员方式进行成本降低,以确保公司能够继续生存。公司主动裁员一般是批量的,包括很多优秀的员工依然难以避免,这种情况涉及面广,正常情况下会按照劳动法给予补偿,个别公司还会超出法律规定的层面,如果合法,自然不存在维
基本上每个人都有跳槽离职的概率,但也有被公司解雇的概率,有时候和能力有关。作为员工与企业的雇佣关系,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蜗牛君做了一个简单梳理。
【一】主动裁员
这是公司自身的行为,一般是涉及到市场变化,导致经营不善或主动变革等,特别对一些大公司,一般都会采取裁员方式进行成本降低,以确保公司能够继续生存。公司主动裁员一般是批量的,包括很多优秀的员工依然难以避免,这种情况涉及面广,正常情况下会按照劳动法给予补偿,个别公司还会超出法律规定的层面,如果合法,自然不存在维权一说。
【二】被动解雇
这种情况较多,是大部分劳资纠纷演化的结果。如新的领导对下属不满意,或是员工自身工作怠慢,让公司非常气愤等,也有因人际问题带来的纠纷等。整体属于公司对当下员工不满,但对方自我认知又觉得不错,最后公司只能采取解雇方式。面对这种情况,如果公司给予合规补偿就没有必要进行维权,当然如果不如预期,要积极与企业协商,避免对簿公堂!
【三】协商离职
有时候公司会因为客观原因,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或员工出现了意外,如生病或受伤,无法更好胜任当下工作,这个时候企业会协商让对方离开,假设公司按照规范作业,并表现出对员工应该有的关照,这种情况也不必进行维权。
【四】领导使诈
这个话题沉重,但是时有发生,且属于比较恶劣的纠纷事件,一般都会到法律层面。当事人往往是老员工,甚至曾经还是不错的优秀员工,后来因为主客观原因,与自己的领导产生的对立,领导决定将其开除,从而带来员工自身“认为的委屈”,并情缘鱼死网破,也要和公司打这个公司。这种情况,讲给法律比较合适,也就是支持员工维权。
【HR视角】
裁员或被解雇,都是一次悲催的历程,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以协商为主,给彼此多点美好回忆。
为什么有些企业宁愿赔付员工违约金,也要开除员工?
感谢邀请!
我自己本身也是企业的管理者,也试过宁愿赔付员工违约金也要开除员工的情况。其实这个问题会有很多很多的答案,在不同的情况下企业会有不同的考虑,在这里选几种情况说一下。
1,员工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有问题,无法达到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经过多次指正和引导仍然没有改善,而企业又没有其他合适的岗位能够让其转岗。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企业将其辞退需要付出违约金的代价,而且还需要面临重新招人的压力,但长痛不如短痛,毕竟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机构,不可能长期容忍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作为被辞退的员工,应该客观冷静的去分析下自己存在的问题,到底是自己的能力问题还是态度问题,是自己没做好工作还是自己性格的确不适合这种类型的工作。只有懂得去分析自己,不断改善自己,才能在今后的职业生涯里稳步上升。
2,员工犯了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过失,为了严肃纪律,也为了承担犯错的责任,企业不得不将员工开除。道理很简单,管理企业和管理军队一样,无纪律无以明军。既然有人犯错,就得有人承担责任,同时警惕其他员工。马谡是诸葛亮的爱将,失了街亭,诸葛亮再不舍得也得将其斩首。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在员工犯了大过失的情况下企业将其辞退,如果这些过失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那么企业是不用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的。当然,在不符合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况下,企业辞退犯了过失的员工,就得付出经济补偿金,还得付出重新花时间精力去招人的代价,这样其实企业和员工都是输家。所以,作为员工,真的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责任心永远是出来社会工作的首要关键!
3,企业的经营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某些原来的岗位已经不复存在,这时需要把原来这些岗位上的员工重新安排到新的岗位上,如果某些员工没有合适的岗位,或者这些员工自己不愿意去尝试新的挑战,那么企业也只能赔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让其离开了。这种情况是不以人力为转移的客观变化,企业本身发生重大变化了,只能针对新的经营管理去做人力调整,而作为员工也只能去面对这种变化。所以出来社会工作,最最关键的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能力。只有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让企业重视你离不开你,才能在出现重大变化的时候抓住机会。即便自己所在的企业无法再待,也会有其他企业向你提供橄榄枝。
以上3种情况,只是各种情况中的部分。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情况会导致企业宁愿支付赔偿也要将员工辞退,其中有正面的,也有乱来的。我也见过纯粹因为公司领导个人不喜欢某个员工而将其辞退的情况。遇上这种情况,员工一定要懂得去保护自己的利益,该拿的经济补偿金一分也不要让。
职场是很复杂很现实的,要立足职场稳步向前,就一定要修炼好自己的内功。做好自己的工作,才是一切的根本。
我自己就曾过被企业以莫须有的理由辞退,然后靠自己打赢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官司,最终成功拿到我应得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想要多些了解关于劳动仲裁、劳动官司方面的知识,请关注我!
为什么有些企业宁愿赔付员工违约金,也要开除员工?
感谢邀请!
我自己本身也是企业的管理者,也试过宁愿赔付员工违约金也要开除员工的情况。其实这个问题会有很多很多的答案,在不同的情况下企业会有不同的考虑,在这里选几种情况说一下。
1,员工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有问题,无法达到所在岗位的工作要求,经过多次指正和引导仍然没有改善,而企业又没有其他合适的岗位能够让其转岗。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企业将其辞退需要付出违约金的代价,而且还需要面临重新招人的压力,但长痛不如短痛,毕竟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机构,不可能长期容忍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作为被辞退的员工,应该客观冷静的去分析下自己存在的问题,到底是自己的能力问题还是态度问题,是自己没做好工作还是自己性格的确不适合这种类型的工作。只有懂得去分析自己,不断改善自己,才能在今后的职业生涯里稳步上升。
2,员工犯了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过失,为了严肃纪律,也为了承担犯错的责任,企业不得不将员工开除。道理很简单,管理企业和管理军队一样,无纪律无以明军。既然有人犯错,就得有人承担责任,同时警惕其他员工。马谡是诸葛亮的爱将,失了街亭,诸葛亮再不舍得也得将其斩首。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在员工犯了大过失的情况下企业将其辞退,如果这些过失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那么企业是不用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的。当然,在不符合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况下,企业辞退犯了过失的员工,就得付出经济补偿金,还得付出重新花时间精力去招人的代价,这样其实企业和员工都是输家。所以,作为员工,真的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责任心永远是出来社会工作的首要关键!
3,企业的经营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某些原来的岗位已经不复存在,这时需要把原来这些岗位上的员工重新安排到新的岗位上,如果某些员工没有合适的岗位,或者这些员工自己不愿意去尝试新的挑战,那么企业也只能赔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让其离开了。这种情况是不以人力为转移的客观变化,企业本身发生重大变化了,只能针对新的经营管理去做人力调整,而作为员工也只能去面对这种变化。所以出来社会工作,最最关键的是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能力。只有自己有足够的能力,让企业重视你离不开你,才能在出现重大变化的时候抓住机会。即便自己所在的企业无法再待,也会有其他企业向你提供橄榄枝。
以上3种情况,只是各种情况中的部分。在实际生活中,还有很多很多情况会导致企业宁愿支付赔偿也要将员工辞退,其中有正面的,也有乱来的。我也见过纯粹因为公司领导个人不喜欢某个员工而将其辞退的情况。遇上这种情况,员工一定要懂得去保护自己的利益,该拿的经济补偿金一分也不要让。
职场是很复杂很现实的,要立足职场稳步向前,就一定要修炼好自己的内功。做好自己的工作,才是一切的根本。
我自己就曾过被企业以莫须有的理由辞退,然后靠自己打赢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官司,最终成功拿到我应得的双倍经济补偿金。想要多些了解关于劳动仲裁、劳动官司方面的知识,请关注我!
解雇员工的原因
1、员工能力和技能达不到用工要求,不能胜任现工作岗位。2、员工因违反纪律和相关制度,达到辞退条件。3、公司业务调整辞退。4、员工因违法受到国家执法部门处理。公司辞退员工注意事项?1、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2、规章制度只有公示过才能对员工产生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经公示或者向劳动者告知的话,该规章制度不能作为辞退劳动者的依据。所以用人单位一定要将该合法有效地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能将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严重违纪的客观依据。3、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单位没有注意搜集保存能够证明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就算是劳动者真的严重违纪,但是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举不出来证据,就要败诉,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因此在员工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取证。实践中要求劳动者做出书面的检讨或者解释、说明和承诺,留档备查是最有效和便利的方法。4、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用人单位只有掌握好如上几条,才能在辞退严重违纪员工时,做到有备无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被解雇的原因有哪些
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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