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加教育这样发工资被查了发工资13个风险不想被罚赶紧自查
而此前,多家公司因“员工工资长期3500元或5000元”收到了税务局的风险警告……
2022年最严稽查年,这样发工资真的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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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多家公司这样发工资被查!
1)某公司通过隐瞒员工人数,使用私户给员工发放工资,没有按实际发放工资进行工资费用核算和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导致工资费用核算不实,少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
刚刚,税局出具了几份税务处罚公告:其中针对“通过虚列非本单位职工工资”、“通过私户发放工资未按规定如实在账上记载”等进行了处罚;
而此前,多家公司因“员工工资长期3500元或5000元”收到了税务局的风险警告……
2022年最严稽查年,这样发工资真的不行了!
01
刚刚,多家公司这样发工资被查!
1)某公司通过隐瞒员工人数,使用私户给员工发放工资,没有按实际发放工资进行工资费用核算和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导致工资费用核算不实,少扣缴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最终对该单位未如实申报营业收入、工资佣金费用核算不实等行为罚款76万多元;
2)某公司通过虚列非本单位职工工资并发放给本单位职工卜某某等人,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罚4万多元;
3)某公司通过虚列人员工资,税前列支成本,无实际支付凭据,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的191500元,非真实发放人员工资,是为了少缴税款虚列的职工工资薪金……最终被罚1万多元;
4)某公司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发放工资、奖金和离职补偿金没有按规定如实在账上记载……最终被罚26万多元;
5)多家公司因员工工资长期3500元或5000元,收到税务局的风险警告:
“经信息比对,发现你单位存在10个以上员工工资收入为3500元或5000元,只有基本减除费用且无其他扣除项的情况,数据真实性存疑。”
“经查询,贵公司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收入为3500元或5000元的情况,只有基本减除费用,无其他扣除项,此类收入已被列为风险疑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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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稽查年,这样发工资真的不行了
有些公司为了逃避个税,手段可谓多样:比如无中生有、虚造员工、阴阳工资、故意用私户/现金发放工资等~
随着金税四期的建设推进,以及六部门常态化稽查打击之下,再用这种方法“避税”,无异于火中取栗!
税务严查时期,以下这几类风险,抓紧自查:
1. 使用私户/大量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施行《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如果发生了大额支付交易或可疑支付交易,金融机构就会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检测系统连接报告给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随后依数据分析与逻辑判断等方式,来决定是否开始联动核查!
以下这9类交易最容易被稽查:
1)现金交易超5万;
2)公转公超200万;
3)私户转账(境内超50万,境外超20万)金额过大;
4)规模小但流水巨大;
5)转入转出异常(如分批集中转出、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6)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7)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8)频繁开销户;
9)限制账户大量交易等。
2. 虚列人员:人员信息不实
如上文案例,无论是虚构员工人数还是隐藏员工人数,通常都是利用现金/私户发放工资来实现套取公司资金、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
随着金税四期的推进,多部门信息联动,大数据联网核查等形成,银行、国土、住建、公安、民政、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早就接入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再想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违规“避税”,已经基本没有了操作空间!
存在以下表现形式的企业,一定要抓紧自查:
1)个人所得税申报的人员数和缴纳社保的人员数差异较大;
2)隐藏人数,从而达到小微企业标准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其他优惠政策;
3)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虚列人数分解高工资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4)未将聘用的退休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公司员工范畴;
5)会计编制的工资发放记账凭证附件仅为银行代发工资的支付证明,而没有人员明细;
6)未及时删除离职人员信息,存在已离职员工仍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现象等。
3. 变相要求员工“找票冲抵工资”
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以住宿、餐饮、加油等发票报销工资及工资性质的各种补贴;
长期以往,势必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导致税务部门的关注,从而引发进一步的税务稽查~
财加教育提醒:发票问题,尤其是虚开发票这条红线绝对不能碰!除了面临税务处罚外,还将面临刑法条例的处罚!
4. 对高收入人群进行工资分拆
对于高收入人群(比如总经理、副总等)部分公司将其工资薪金进行分拆,计入公司其他员工的工资薪金中,并以分拆后的金额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从而实现降低个税的目的;
5. 大量员工零申报
如上文案例,大量员工长期工资在3500元或5000元,只有基本减除费用,无其他扣除项,很容易被税务局列为风险疑点数据~
6. 将工资拆分成基本工资及补贴
单位将员工的工资拆分成基本工资、奖金、各种补贴等,以下列方式发放实际具有工资性质的津贴、补贴来实现少缴或不缴纳个税的目的:
1)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工资等性质的补贴、津贴(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给员工的补贴、津贴,实际不属于误餐费用的,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以差旅费津贴名义发放工资等性质的补贴、津贴(单位以差旅费津贴名义发放给员工的补贴、津贴,实际不属于差旅费津贴的,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7. 其他补贴未列入工资申报个税
有些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补贴(比如出差补贴、取暖补贴、通讯补贴、话费、结婚补贴、生日礼金等)未列入工资申报个税,造成偷税行为;
8. 工资薪金、劳务费随意转化
一些公司将劳务工、临时工、第三方员工等,明明支付的是劳务费,但因为无法取得发票,却将其按照工资薪金进行申报~
财加教育提醒:社保正逐步移交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缴纳,此类行为将更容易被税局察觉!
9. 重复扣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比如员工从两处及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项目不符合规定等;
财加教育提醒:此类情况的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
10. 适用税目不正确
部分企业存在计算个税时,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从而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的情形。
11. 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错误
故意或非主观故意的技术性错误,包括金额填写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率错误、因政策理解有误导致的错误等;
12. 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
除上述部分情况外,还比如:
1)公司工资表中始终申报老板一人,或长期只申报1-2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2)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长期申报税额为0;
3)公司年终向自然人股东分红,但未代扣代缴个税等。
13. 虚构残疾人证明等以减征个税
有些公司为了利用优惠政策,虚构职工特殊身份,比如残疾人、烈属等,依此来达到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财加教育提醒:税务严查时期,财务人员一定要以合法、合规、合理为准,对于以上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一定要做好自筛自查,哪怕是再小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勿要心存侥幸,从而引发了进一步的税务稽查,届时就悔之晚矣~
同时企业也要做好相应的管理规范,老板和员工更应建立健全风险意识,加强财税方面的学习,不能再用过去的思维来处理现在的工作!
关注财加教育,后续更多的财税最新政策及干货内容,我们将持续进行放送~
个人所得税被全面税务稽查?2022年,这样发工资或会被查
在我国,依法纳税是公民必须实行的一项义务。而个人所得税是国家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也就是说,工作的人在发放工资后,要缴纳一部分作为税收上交给国家。对于一些国家来说,个人所得税是主要的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得比较大的分量,对国家的经济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从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开始设立的,但是由于当时中国的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都不高,所以一直没有开始实施征收,到了1980年才正式开始税收。并且征收对象包括法定对象、居民纳税义务人以及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现在开始,个人所得税将被全面稽查。而以下几种发工资的行为将会被严查。
一、虚列工资
在了解什么是虚列工资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资循环的流程。一般来说,在正规企业中首先有具体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将工时记录和考勤记录等进行审核,没有发现问题签字之后转交到人事部门。
然后由人事部门根据员工的名单以及工资的分配制作工资表。而工资表的制作必须进行复核,再由人事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最后工资表上交到财会部门,审核没有问题后再进行发放。
我们所说的虚列工资,指的是通过不合法的行为,做假的工资报表来骗取工资。一般来说,常见的虚列工资分为两个行为,第一个是为较高收入的雇员分摊收入。第二个是用假的员工名单,虚报或谎报在职人员人数,发放造假的工资,从而达到企业减少税收费用的目的。
为较高收入的雇员分摊收入,指的是将较高收入的雇员的一部分工资,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雇员中,这样的话就能减少高收入职员一部分的税收。而第二个制造虚假的员工手册,指的就是没有在该公司有任何任职行为,但是却在该企业的员工手册上有名,且能领到相应的工资。
这两种行为都是属于不诚信的,一旦被发现,都将面临严重的后果。相应的,税务局也会核查员工的人数,以及审核工资的支出凭证,查看工资发放数据是否有差异。
二、用现金发放工资
随着网络智能 科技 的普及和广泛应用,现在发放工资的形式一改以前,我们基本上不会再用现金发放工资了,而是通过公司的银行将工资发放到个人的账户中。而在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也会从每个人的账户中直接扣除,从而避免了要自己交税的麻烦。
但正是因为如此,不少人会钻这个空子。有不少企业,给员工发放工资的时候,都选择将部分或者全部工资用现金发放,从而避免了税收。虽然国家并没有明文要求,规定工资不能使用现金发放,但如果发现用现金发放而不交税的话,也会被查。
不仅如此,有相关法律规定了5000起征点个税表。即工资范围在1到5000元(包括5000元)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0%。如果企业该职员的工资低于5000元,那么这个人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许多人知道这项规定之后,都会称自己的工资在3000到5000元。
不过对于现在来说,工资在这个范围内的员工是非常危险的。因为税务局会严查工资长期低于5000元的员工。而一旦发现实际的工资远不止于此的话,则有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
三、补贴未申报收税
不少企业的员工除了每月工作所得到的工资外,还会有不少的补贴,比如交通补贴和伙食补贴等。这类补贴是公司除工资外发放的,而许多人会将这些补贴当成自己的额外津贴的收入,从而不去申报个税,造成了偷税行为。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差旅费、年终奖、电话费等都属于现金补贴,应该算进工资中去,列入个税申报范围内。而对于年收入超过120,000以上的个人来说,应主动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工资、劳务报酬等11项项目进行申报,而可以扣除的项目就是五险一金。
并且随着投资市场的升温,理财收益也成为了部分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也被纳入工资行列。而理财收益其实也是纳入了个人申报总额中的。也就是说,购买理财产品后有收益的,也应该积极纳税。
所以如果是企业正规的补贴,也应该进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这些都被纳入了工资的范围内,除非是符合规定的误餐补贴,则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将劳务费和工资合并
不少企业和企业的员工为了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款,往往会将劳务费当成工资进行发放,从而减少了个人所得税所要缴纳的税款。在许多人眼里,也许工资和劳务费并没有什么差别,但其实他们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工资指的是个人在企业中工作的所得,工资也包括了项目奖金、年终奖等其它与该企业相关的收入来源。而劳务报酬所得指的是个人通过其他劳动所取得的金钱。所以这两者的经济来源是不一样的。
不仅如此,他们的税率也不一样。一般来说,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根据在其他劳动中的项目所获收入不一样,而有所不同,但也是在相关范围内进行交税。一般来说,劳务费的税率比工资的高出不少。
所以往往会有一些企业为了减少税款缴纳的金额,会将劳务费当作工资发放。但其实这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税务局也要进行严查。这类随意转换工资性质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结语:
随着税务稽查的严峻,越来越多的企业被查出有过偷税漏税的情况。对于一些为了避税而将工资进行拆分,造成企业费用异常的,或者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等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税务局也会重点稽查这几种偷税漏税的行为,避免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赚钱。
从今年开始,税务局的稽查人员会针对企业账户中的工资费用各个项目。主要会通过审核工资的支出凭证,比如企业人员名单和工资表的明细,核查企业员工的薪资标准是否存在异常,或者是否低于5000元。
核查账户中的津贴、补贴是否有正确发放,以及核查缴纳社保与企业就职人员工资表的数量是否存在差异等。一旦发现有以上几种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你有遇见过这种发工资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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