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套路贷刑事案件「借款1600元3个月后变成126万元广东佛山一套路贷团伙被判刑」
新华社广州10月24日电(记者毛一竹)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一宗网络“套路贷”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宣判,14名被告人被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通报,2019年2月上旬,在南海区从事蔬菜批发生意的小美(化名)经网友介绍,认识了“某贷宝”平台放贷的财务人员。小美与对方商定借款2000元,到账1400元,分8天平均还款。按照对方要求,小美在平台打了张欠条,注明有借款金额、开始时间、还款时间及年利率为24%等信息,并上传了手机通讯录。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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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10月24日电(记者毛一竹)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对一宗网络“套路贷”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宣判,14名被告人被以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通报,2019年2月上旬,在南海区从事蔬菜批发生意的小美(化名)经网友介绍,认识了“某贷宝”平台放贷的财务人员。小美与对方商定借款2000元,到账1400元,分8天平均还款。按照对方要求,小美在平台打了张欠条,注明有借款金额、开始时间、还款时间及年利率为24%等信息,并上传了手机通讯录。不久,借款就打到了小美的微信账号上。
此后,临近还款日时,原有的财务人员便不断向小美介绍新的借款人,以同样方式办好借款手续,用借来的新贷偿还旧贷。小美渐渐感到还款越来越吃力。多名财务人员轮番上阵威胁。为还欠款,小美已向亲戚朋友借款10余万元。
4月15日,小美向公安机关报警。接报后,南海区警方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发现该案与佛山铁路公安处在侦的一起铁路职工被“套路贷”诈骗案有交集。随后,专案组与佛山铁路公安处并案联合侦查。6月,联合专案组组织50多名警力分别前往西安、瑞安、兰州等地同步抓捕,成功打掉该“套路贷”涉恶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余某波等14人。
经有关部门认定,该案中各被告人“套路贷”行为的实际利率为30%砍头息,还款8天,综合年利率为3128.4%。被“套路”次数最多的一人,首次借款1600元,3个多月后债务超12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旭某公司团伙的被告人利用电信网络联系放贷对象,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以低息、快速放款等为诱饵,以“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虚假的“借贷”协议(某贷宝欠条),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又虚构“其他”财务人员通过“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被害人的债务,在被害人未偿还“借款”的情况下软硬兼施“索债”,收取高额逾期费、假称将影响被害人征信或者用辱骂、威胁等手段催收,属于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物,亦属于利用电信网络实施“套路贷”行为,应定性为诈骗。
另外,团伙成员达三人以上,纠集者固定,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在借贷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
责任编辑: 刘阳
一步一步把你拉进圈套!“套路贷”都有哪些套路
“姐,利息很低的 贷款 考虑一下?” “哥,有资金需要吗?” 这样的推销电话,是不是接到过很多?小心,有可能是陷阱。据警方分析,套路贷给受害人“下套”,通常都是按照以下套路:
第一步: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
那些很亲热的“姐啊”,“哥啊”的电话,就是迈向陷阱的第一步。实际上这类公司都是没有金融资质的。
第二步:签空白合同。
如果你表示需要贷款,他们会让你签贷款合同,嫌疑人会拿出一叠厚厚的空白合同让受害人签字。因为合同内容太多,且急于用钱,受害人都不会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而嫌疑人之后可以在合同上随意添加内容,包括出借人、借款时间、利息额度等重要条款。
而且,这些合同上写的贷款数额并不是你拿到手的金额,真正拿到手的钱要比合同贷款数额少很多。比如,合同写贷款10万,在扣除所谓“保证金”“服务费”之后,被害人拿到手的可能只有两三万。
第三步:制造一个“证据链条”。
除了合同,嫌疑人还会要求被害人签一些法律文书,比如房产抵押合同、房产买卖委托书、房屋租赁合同,有的还会要求被害人一起去办理这些合同的公证手续。
另外,嫌疑人会先把贷款金额全部转给你,然后让你去取钱,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实际上,取来的钱要还给他们。
有部分是通过现金交付的,嫌疑人会让借款人抱着现金照相,以制造被害人取得所有借款金额的假象。
第四步: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
嫌疑人会通过种种手段,让借款人“违约”。
即便借款人到期想主动归还借款,嫌疑人也会故意“玩失踪”,不接电话,一直等到合同超期后才出现。
之后,嫌疑人便单方面宣称、认定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 手续费 ”等,这些费用往往比借款金额高出数倍甚至数十倍,借款人很难一次性还清。
第五步: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嫌疑人会介绍其他的“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类公司其实都是一伙的,只是在外用了不同的名称。说是“平账”,其实就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让借款人陷
入一环套一环的陷阱里。
第六步:软硬兼施“索债”。
嫌疑人之前的种种套路,都是为了最后一步,索债。
索债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之前制造的抵押合同、银行流水等虚假书面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所谓的“合法债权”,要求法院保全、拍卖当事人名下的房、车等财产用于还债;
二是通过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电话轰炸等各种非法手段,滋扰借款人及其近亲属的正常生活秩序,以此向借款人施压,强迫对方偿还“债务”。
套路贷的三种类型
从目前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套路贷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房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盯上的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名下的房产,会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让受害人将房产作为抵押,最后以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等方式占有受害人的房产。
二是“ 车贷 ”
这类案件是针对名下有车,尤其是豪车的受害人。
套路贷团伙往往以“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等幌子诱骗受害人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之后再以超期、违约等理由,强行扣车、拖车。
车贷中还有一种被嫌疑人内部成为“吃快餐”的套路,即签订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就制造违约借口,单方认定违约,随后扣押车辆,通过所谓的协商、谈判、调解等手段敲诈受害人。
三是伪装成普通“民间借贷”
这类案件中,套路贷团伙的目的是占有受害人的现金、存款等财产,在确认从被害人处有利可图后,嫌疑人会以一张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合同为诱饵,受害人签订后,再层层加码、虚增债务,最后通过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
“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 这样的广告背后 是一个个大坑
二百余人,涉案资金一千余万元。
经过近一个多月的侦查,3月15日,西湖警方对这起以“套路贷”手段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被害人的犯罪团伙实施抓捕,一举捣毁了以陈某某、来某为首的车贷型“套路贷”犯罪团伙。目前,该案已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推销低息贷款的陌生电话、马路边随机分发的贷款广告、鱼龙混杂的小型 网贷 平台……都暗藏玄机和套路。
套路贷和高利贷以及一般民间借贷是有区别的。
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在法律规定的 利率 范畴内盈利;高利贷是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套路贷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上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去年初,陈某某、来某等人在西湖区开了一个“杭州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始从事“车贷”业务。
从外表看,这个公司还蛮正规,有财务组、“法务组”和三个业务组。
业务组负责寻找客户、谈借款条件、家访验车,由财务组签订合同、收放款、催款,“法务组”就负责公司法律业务。
来某担任公司总负责人。
之后,陈某某等一批人先后离开“杭州九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又在拱墅区成立了“杭州立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陈某某任法人代表,也是做“车贷”。
去年12月15日,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资金的蒋先生经人介绍,找到了陈某某开办的“杭州立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打算将自己的宝马三系轿车作抵押。
这家公司的人在蒋先生的宝马车上安装了GPS追踪器,他们说,这是行规,因为不扣车,所以要通过这个手段监控被抵押车辆。
收取“平台管理费”、“上门费”、“服务费”、“GPS安装费”、“利息费”等各种名义费用8千元,并且还要以“保证金”的名义增1万元合同金额。也就是说,虽然蒋先生与该公司签订了5万元的借款合同,但实际到手借款才3.2万元。
由于急需资金,蒋先生也只能接受这样的霸王合同。
同时,该公司与蒋先生进行相关口头约定,约定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半月一付,期限4个月,每期付息5千元。
今年1月14日,在被害人蒋先生支付第2期利息后,该公司以付息超期21分钟为由,认定蒋先生违约,
认定蒋先生“违约”后,该公司强制拖走扣留了蒋先生的宝马车,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合同金额5万元,并索要“违约金”1.2万元。
最后,蒋先生被这家公司陈老板威胁施压,并通过扣车、聚众造势等手段迫使他支付4.5万元将车赎回。除了涉及法律的追债手段由“法务组”来做,有些公司还有一批人负责威胁、强扣等追债行为。
经查,2015年至今,该犯罪团伙涉及已完成的“车贷”客户信息
老百姓如何判断、防范 “套路贷”?
“套路贷”其本质是违法犯罪。
实施“套路贷”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而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心理,假借所谓贷款业务,实则设置“低门槛违约条件”“高金额违约责任”的陷阱合同,再制造各种理由认定被害人违约,并以处理车辆相要挟,敲诈被害人财物。
发现这几个特征就要提高警惕了:
一、贷款条件特别好。
如果贷款公司给出的条件特别吸引人,比如利息特别低,“低利息、无抵押、不扣车”,这个时候心里就要有数了,天上不会白掉馅饼。
二、签的是“阴阳合同”。
给你的合同金额,和实际到手金额不符。
三、单方面认定违约。
如果被对方单方面无理认定违约且不容置辩,那么八成遇到“套路贷”了。
警方表示,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必须提高警惕,在保证安全前提下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揭校园"套路贷"诈骗案有什么内幕?
4月27日,深圳南山警方发布,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在多地联合开展收网抓捕行动,成功破获校园“套路贷”诈骗案,一举打掉诈骗团伙1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3名,涉案金额高达1012余万元。
2月18日,南山警方接到一名深圳在校大学生的求助报警,称其在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7日期间,通过社会上所谓的借贷公司借款6000元后被借贷人员以收取逾期高额利息的方式垒高债务,最终其债务被虚高累计到12万多元。经调查询问后,警方发现这些借贷人员把诈骗犯罪伪装成民间借贷,实施违法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
因此,南山警方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展开侦查工作,初步认定该警情是一起“套路贷”新型诈骗案件。
经过调查发现,该犯罪团伙以酒吧为据点,分工明确,层层设套。团伙成员之间通过互相介绍“客户”收取介绍费、平分利息、合力借贷、勾结催收的团伙运作模式,专门向周边在校大学生放贷行骗牟取暴利。该犯罪团伙一般都是通过在大学校园发放小广告、交友平台宣传及在网络借贷平台APP推送广告的模式招揽“客户”。前期通过几次短时间的小额放贷测试“客户”,筛选出符合“高利放贷”条件的“优质客户”;后通过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和产生高额逾期费的手段,倒逼借款大学生向放贷人介绍的该团伙成员借贷进行“平账”,即向下家借钱后还清上家的债务,从而逐步垒高债务直至无法偿清贷款。目前南山警方初步核查,该犯罪团伙侵害对象涉及省内外高校在校学生高达300多人。
南山警方充分发挥多警种合成作战的优势,在短时间里摸清了涉案嫌疑人的基本情况。3月9日凌晨,南山警方兵分三路,分别在深圳龙华、布吉及东莞联合开展收网行动,抓获4名涉案嫌疑人,后经深挖扩线陆续抓获9名涉案嫌疑人。目前,13名涉嫌校园“套路贷”诈骗犯罪的团伙成员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南山警方正在进一步梳理证据,追缴赃款,追逃其他犯罪嫌疑人,为受害大学生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南山警方提示:在校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盲目跟风消费;办理贷款应尽量选取有正规资质的金融机构,如发现遭遇“套路贷”组织,建议尽快向警方报警。
太可恶了。
消息来自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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