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吴川机场施工单位「10374㎡湛江吴川机场安置区征地补偿出炉975万/公顷」
12月2日
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
2022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补偿安置公告
为实施湛江吴川机场安置区建设
拟征收塘㙍镇杨屋村合山、杨屋经济合作社
上圩村木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
及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拟征收土地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征收面积合计1.0374公顷
其中农用地1.0365公顷
[耕地0.1502公顷(全部为水田)、林地0.8863公顷]
建设用地0.00
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
2022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补偿安置公告
为实施湛江吴川机场安置区建设
拟征收塘㙍镇杨屋村合山、杨屋经济合作社
上圩村木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
及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拟征收土地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征收面积合计1.0374公顷
其中农用地1.0365公顷
[耕地0.1502公顷(全部为水田)、林地0.8863公顷]
建设用地0.00
12月2日
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
2022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补偿安置公告
为实施湛江吴川机场安置区建设
拟征收塘㙍镇杨屋村合山、杨屋经济合作社
上圩村木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
及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
拟征收土地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征收面积合计1.0374公顷
其中农用地1.0365公顷
[耕地0.1502公顷(全部为水田)、林地0.8863公顷]
建设用地0.0009公顷
并收回塘㙍镇人民政府0.7809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
01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湛府通〔2021〕7号)有关规定执行,不区分具体地类,塘㙍镇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97.5万元/公顷(6.5万元/亩)。
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02
安置方式
(一)货币安置:以发放土地安置补助费方式解决,已纳入土地补偿标准内。
(二)留用地安置:按粤府办〔2009〕41号文、粤府办〔2016〕30号文和湛府规〔2022〕5号文等省、湛江市留用地管理规定执行。
(三)社保安置:按照粤府办〔2021〕22号文的有关规定,已于2021年8月1日前签订征地安置协议的,按原征地社保政策粤府办〔2010〕41号文的规定执行。该项目拟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范围11人,被征地农民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缴费年限15年,按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缴纳15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共99000元,单列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
位置示意图
编辑丨房小月
*素材来源于吴川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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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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