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还要收落地费「闹心物流取件还要交落地费」
“我寄件时快递单上显示运费100元,去现场提货时,却发现运费变为120元。突然告诉我要多花20元的物品装卸费,这样强制消费,我无法接受!”日前,市民李先生情绪激动地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原来,上个月,李先生将3件总重120公斤的物品从江苏徐州发到临海,快递单上写明运费100元。几天后,李先生前往我市某物流中心取货时,却发现物流货物托运单上的运费变成了120元,比寄件时多了20元。物流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李先生的物品比较重,需要使用铲车进行装卸,使用一次铲车就
来源:中国临海新闻网
“我寄件时快递单上显示运费100元,去现场提货时,却发现运费变为120元。突然告诉我要多花20元的物品装卸费,这样强制消费,我无法接受!”日前,市民李先生情绪激动地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原来,上个月,李先生将3件总重120公斤的物品从江苏徐州发到临海,快递单上写明运费100元。几天后,李先生前往我市某物流中心取货时,却发现物流货物托运单上的运费变成了120元,比寄件时多了20元。物流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李先生的物品比较重,需要使用铲车进行装卸,使用一次铲车就要收取10元的费用,由于使用了两次,就需要收取20元的装卸费。
“如果有装卸费这一说,在寄件的时候就应该跟我说明,等我去取货的时候才告诉我,这是默认我会付这20元钱吗?”李先生表示这种没有明码标价、强制消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现场检查,发现该物流中心确实没有事先告知这笔装卸费,并且未在经营场所内发现装卸费明码标价收费明细情况。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根据这些规定,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物流中心限期整改,在经营场所内对装卸费收费明细进行明码标价,同时必须在消费者寄件时就告知其装卸费收费情况。物流中心负责人对此表示认可,并退回李先生20元装卸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目前随着国内疫情形势的逐步好转,物流行业也在稳步恢复。经营者此时更要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做好明码标价,不可强制消费。消费者要擦亮眼睛,树立证据意识,在消费过程中要保存交易图片、聊天记录等关键性证据信息,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拨打12315举报投诉。
(方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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