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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花都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记者今日从花都区了解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总院(新华街48号)及宝华院区(宝华路22号)停车收费有所调整。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出《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1〕2号)的相关规定,9月15日上午起,花都区人民医院总院(新华街48号)及宝华院区(宝华路22号)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调整后的主要变化
1. 取消“就诊”和“非就诊”两种不同情况的停车收费

记者今日从花都区了解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总院(新华街48号)及宝华院区(宝华路22号)停车收费有所调整。

花都区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花都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出《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1〕2号)的相关规定,9月15日上午起,花都区人民医院总院(新华街48号)及宝华院区(宝华路22号)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花都区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花都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花都区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花都人民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调整后的主要变化

1. 取消“就诊”和“非就诊”两种不同情况的停车收费,实行统一标准收费。同时对停放时间段进行情况区分,按日间及夜间两个不同收费标准,其中日间又以3小时为界限梯度收费,夜间则作最高限价10元,24小时最高限价为27元。

2. 收费价格调整,《通知》中对于机械式停车泊位数量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量10%的停车设施,可在同类停车设施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具体上浮幅度不超过50%,花都区人民医院总院停车场机械式停车泊位占总体停车泊位比例大于1/3,可上浮50%。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晓宜 通讯员:花融媒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花融媒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董业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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