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袁州区疫情通报,宜春涉疫名单
密切接触者彭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11日,袁州区疾控中心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函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彭某于10月7日返回宜春市袁州区。接到协查函后,我区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经排查,彭某于10月7日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李某在地铁站内同空间,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彭某已落实了集中隔离措施,于10月7日、8日、9日、10日进行核酸检测,
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
密切接触者彭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11日,袁州区疾控中心接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函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李某的密切接触者彭某于10月7日返回宜春市袁州区。接到协查函后,我区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经排查,彭某于10月7日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李某在地铁站内同空间,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彭某已落实了集中隔离措施,于10月7日、8日、9日、10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排查到的次密切接触者全部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密接者到过的主要场所按要求进行消杀。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彭某在袁州区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7日21:37乘坐G1760(6车厢)次列车到达宜春高铁站,21:50到高铁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22:10乘坐出租车(车牌号赣CX8606)到袁州区凤凰街道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14栋住处,全程佩戴口罩,之后未外出。
10月8日7:50步行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科上班,11:24步行到市第三人民医院对面中通快递网点取快递,11:27到菜鸟驿站(宜春润达国际39栋128号店)取快递,11:50返回住处。16:30步行到中山中路667号中国建设银行(明月支行)办理业务,17:30返回住处,全程佩戴口罩,之后未外出。
10月9日7:50步行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财务科上班,12:00返回住处。15:30步行到中山中路667号中国建设银行(明月支行)办理业务,17:30到中山西路243号赵一鸣零食(润达二店)购物,17:50返回住处,全程佩戴口罩,之后未外出。
10月10日全天居家未外出。
10月11日11:50由120救护车闭环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彭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有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关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
密切接触者王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0月11日,袁州区疾控中心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疾控中心发来的协查函,函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王某涛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于10月9日返回宜春市袁州区。接到协查函后,我区迅速响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启动排查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经排查,王某某于10月7日乘坐G7004次列车时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王某涛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目前,王某某已落实了集中隔离措施,到袁后10月9日进行核酸落地检,结果为阴性。已排查到的次密切接触者全部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密接者到过的主要场所按要求进行消杀。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在袁州区的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9日13:48乘坐G1503(14车厢)次列车到达宜春高铁站,13:55到高铁站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4:05乘坐出租车到中山东路818号东投.中央城1栋一单元住处。18:00乘坐私家车到袁山东路189号宋厨鱼汤泡饭用餐,20:00返回住处。20:36乘坐私家车到袁州新城宜阳东大道6号万达广场一楼意尔康鞋店购物,21:00返回住处,之后未外出。
10月10日10:00乘坐出租车到国际商贸城对面的家具店看家具,11:00乘坐出租车到明月北路229号宜春贸易广场逛街,11:30乘坐出租车到宜阳大道宜春建材商业街看家具,12:30返回住处。14:00乘坐出租车到袁山中路486号宜春商贸城看家具,16:00乘坐出租车到朱家坳旧货交易中心看家具,17:00返回住处,之后未外出。
10月11日8:30步行到下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9:00返回住处,10:45由救护车闭环转送至集中隔离点。
请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有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袁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宜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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