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几次投诉景德镇一买家与快递员发生冲突警方介入后双方各罚500元
这件事情发生在一个月之前,何女士在家里越想越委屈,觉得明明是自己被打了,却要被罚款500元。于是,何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280110,想为自己讨个说法。事实情况如何?4月15日瓷都晚报记者联系多方核实。
市民:
因“丢件”、不送货上门投诉,
景德镇市民何女士因为快递员(熊女士)没有将快递送货上门而选择投诉,这不是何女士第一次投诉快递员,为了弄清楚原因,熊女士找何女士要个说法,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去了派出所之后,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双方被各罚款500元。
这件事情发生在一个月之前,何女士在家里越想越委屈,觉得明明是自己被打了,却要被罚款500元。于是,何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280110,想为自己讨个说法。事实情况如何?4月15日瓷都晚报记者联系多方核实。
市民:
因“丢件”、不送货上门投诉,
发生冲突后被警方依法罚款500元
据何女士介绍,她和快递员熊女士是邻居关系,2020年“双11”期间,她丈夫在网上买了一套护肤品和一支口红,价值960元。但是她弟弟帮她拿了后,没有告诉她,何女士以为丢件了,于是联系商家退款,退款成功后,她就没有再管这件事。
一个月后,熊女士到何女士家询问,是不是家里人拿了快递。她这才得知是自己的弟弟拿了快递,就让弟弟到熊女士家说明了情况。熊女士让其提供订单编号,由于是何女士丈夫购买的,无法即时提供订单编号,熊女士就报警处理,经过警方调解,双方签了调解协议。何女士付款了960元的货品,并承担了部分快递员的罚款,总计通过微信付款了1200元给熊女士。
今年1月份,何女士在天猫超市买了一件货品,有送货上门服务,派件公司是圆通,但是熊女士没有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何女士拨打了圆通的官方客服投诉,但是等待之后仍没有送货上门,于是联系了天猫超市,天猫超市为其重新发了另一个快递。
何女士认为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3月18日在熊女士家附近碰到熊女士,对方却打了她。何女士向记者提供了4张照片,通过照片能看到面部有3道红色痕迹,脖子上有一处破皮。发生肢体冲突后,何女士家人选择了报警,双方一起去了湖田派出所调解,派出所出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警方依法对双方各罚款500元。
拿到决定书之后的何女士觉得很委屈,“我明明是受害方,自己什么也没干,被打了还要罚款500元?”何女士希望派出所能撤销处罚决定。
快递员:
一个订单被反复投诉,想要一个解释,
结果闹到了派出所
随后,记者通过处罚决定书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熊女士。
“她还觉得冤?我因为她的投诉被罚了几千块钱。她三天两头的投诉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我还觉得她是故意拿快递呢,如果不是没时间我都要请律师去告她。”熊女士一听到记者是为了何女士的事情而打电话,也倒了一肚子苦水。
熊女士表示,自己从事的是服务行业,如果不是情况特殊,一般不会和人发生肢体冲突,“何女士‘双11’的那个快件加上罚款,一起是损失了1340元。这个‘双11’的快递是她老公在淘宝网买的,然后信息发到了何女士的手机上,最后快递却是被何女士的弟弟取走的,取完之后何女士说被别人拿走了,丢件了。我们也有理由怀疑她是故意的。”
对于不送货问题,熊女士表示,对方被系统判定为黑名单,也不知道为什么还能收快递,她只能自取,并且她家里人来拿包裹都要签字,证明外包装完好。
“对方三天两头的投诉,一个投诉我们就要罚款几百,这边前前后后包括公司一起被处罚了3000多块钱。”熊女士回忆3月18日发生肢体冲突的经过,她原本是想问清楚原因,碰到何女士后就想问问对方为什么经常投诉,“对方想要离开,我就不让她走,拉扯了一下,对方可能以为我要打她,双方就动起了手。”
熊女士表示自己当时脸上也有伤,但是没有拿委托书去验伤,称这点小伤根本没必要。而行政处罚决定书上也确实提到双方均有受伤。
派出所:
已向当事人做过解释,
如不服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何女士表示自己只投诉了两次,而熊女士却说她多次投诉。事实情况怎么样呢?
4月15日,记者来到老机场路的景德镇圆通快递总部,客服部张姓负责人在外地出差,记者在电话中说明来意之后,其让同事调取了投诉记录,并通过微信发送给记者。图片显示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共有4个投诉登记信息。
随后,记者来到当时出警的湖田派出所,当时负责出处罚决定书的丁警官在外出警,通过公示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到丁警官。他表示,自己也跟何女士做过解释,如果她还有疑问或者不服这个决定书内容,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昌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瓷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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