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案件警情通报「以案说诈|近期电信网络诈骗警情通报」
01
冒充客服类诈骗
案例一
3月31日,公安机关接到事主朱某报案称,其接到一个自称为“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谎称要帮其办理快递丢失赔付等事项,在对方引导下其将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信息告知对方,前后共计被骗了30400元。
贺州警方提醒:
针对当前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作案手法和老百姓容易被骗的高发类案件,为切实提升群众拒骗、防骗、识骗意识,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贺州警方收集整理各类常见诈骗真实案例,以案说诈、以案为鉴,防范电信诈骗,守护财产安全。
01
冒充客服类诈骗
案例一
3月31日,公安机关接到事主朱某报案称,其接到一个自称为“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谎称要帮其办理快递丢失赔付等事项,在对方引导下其将银行卡账号、密码等信息告知对方,前后共计被骗了30400元。
贺州警方提醒:
1.不法分子冒充物流客服、快递公司等工作人员,以快递丢失、为当事人理赔等为由,通过微信、QQ、电话等渠道联系目标人群,只要有人相信并接受“赔付”,就会引导其进行后续诈骗。
2.互联网平台客服不会使用个人手机号或其他非官方社交方式联系客户。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平台官方客服电话核实。
3.注意分辨钓鱼网站,保护好个人信息,未知链接不点击,验证信息不透露。
02
刷单返利类诈骗
案例二
4月1日,公安机关接到苏某报案,称其被他人拉进“超市购物”群后,在对方引导下载多个APP进行刷单,前后共计被骗37660元。
案例三
4月4日,事主叶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在微信群中看到有“领取小礼品”的二维码,便扫描后下载了刷单APP进行刷单,前后共计被骗34968元。
案例四
4月6日,公安机关接到事主雷某报案,称其于4月1日收到一个抱枕快递,其添加抱枕上的微信账号为好友后,按照对方要求下载“天猫U先”APP进行刷单,前后共计被骗106277.98元。
贺州警方提醒:
1.不要有“贪图小便宜”“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不要轻易扫码入群。
2.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遇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刷点赞”“刷关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
03
投资理财类诈骗
案例五
4月2日,公安机关接到事主吴某报案,称其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投资理财获得收益的信息后,便主动联系对方,在对方指引下转账20000元到对方提供的账户,当发现联系不上对方时才意识到被骗。
贺州警方提醒:
1.骗子首先会在网上发布虚假的投资理财广告,引诱受害人上钩,分享一些投资理财的经验,进一步骗取受害人的信任。
2. 前期,受害人在进行小额投资时会获取部分收益并成功提现,待受害人尝到甜头后,再引诱受害人加大资金投入。待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后,骗子会操纵平台数据,阻止受害人提现,从而携款逃跑。
3.不要相信“有内幕、稳赚不赔”的理财,守紧自己的钱袋子;不向陌生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不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不点击来历不明的网页链接。
04
虚假征信类诈骗
案例六
4月2日,事主李某到派出所报案称,其于3月31日接到一个电话,对方称其银行卡有不良记录,让其将钱转到指定账户以“清除不良记录”,还声称事后退还钱款。为“清除不良记录”,其按照对方要求向指定账户转款,迟迟未收到退款时才意识到被骗,共被诈骗了3904元。
贺州警方提醒:
1. 认真核实互联网平台客服来电。互联网平台客服不会使用个人手机号或其他非官方社交方式联系客户。在接到这类电话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平台官方客服电话核实。
2.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任何机构或个人无权删除或修改。对于陌生人要求操作转账或借贷,坚决不予理会,并拒绝透露个人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户、验证码、密码等个人信息。
3. 谨慎回应添加好友共享屏幕的请求。添加好友共享屏幕是虚假征信类诈骗的固定套路,不要轻易下载视频聊天或屏幕共享软件与陌生人聊天,更不要在共享屏幕中进行银行账户操作,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贺州警方紧急提醒
“96110”为全国反诈专线咨询电话,“5125110”为贺州市公安局劝阻、预警电话,“6685110”为昭平县公安局反诈专线,如接到反诈预警劝阻专线“96110”、“5125110”、“6685110”号码来电,说明机主本人或其家人正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请一定及时接听并耐心听取民警的劝阻提示,避免上当受骗。
如遇可疑情形或不慎被骗
请注意保存证据,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来源:贺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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