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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闺蜜案件,闺蜜诈骗40万

塑料闺蜜知晓你的心事
了解你生活
也会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获取你的信任
骗取你的钱财
今天我给大家送上的案例,就是讲述一个被自己闺蜜坑骗的故事。
刘某与王某是大学同学,毕业以后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经常通过微信谈天说地,关系非常融洽。
2018年9月,在一次的视频聊天中,王某发现刘某瘦了,便寻方问药。而刘某则说自己是吃“泰国减肥药DC”得以变瘦,并向王某介绍了这个药的费用以及功效。
于是就产生了下面的谈话
王某

塑料闺蜜知晓你的心事

了解你生活

也会变成最熟悉的陌生人

获取你的信任

骗取你的钱财

今天我给大家送上的案例,就是讲述一个被自己闺蜜坑骗的故事。

杀闺蜜案件,闺蜜诈骗40万

刘某与王某是大学同学,毕业以后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经常通过微信谈天说地,关系非常融洽。

2018年9月,在一次的视频聊天中,王某发现刘某瘦了,便寻方问药。而刘某则说自己是吃“泰国减肥药DC”得以变瘦,并向王某介绍了这个药的费用以及功效。

杀闺蜜案件,闺蜜诈骗40万

于是就产生了下面的谈话

王某

你最近好像瘦了呀?

是啊,我最近一直在吃“泰国减肥药DC”,所以瘦了。

刘某

王某

真的吗?这个药怎么卖的?

药是从国外代购的,效果很不错,但是价钱也比较贵。

刘某

2018年10月,王某联系刘某称自己也想尝试这款减肥药,并通过将钱转给刘某的方式,让其代买减肥药。

王某

我也想尝试尝试这款药,你能帮我买到吗?

可以呀,你把钱给我,我来帮你联系卖家。

刘某

王某

一个疗程多少钱?

2550元,你把钱给我,我来帮你买。

刘某

王某

好。

对了,因为药是从泰国购买的,你还得另付700元快递费。

刘某

过了几天,刘某开始“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你都付了700元快递费了,不如再加1000另买一个疗程巩固。

刘某

王某

也行,巩固巩固效果还是有必要的。

几个月后......

不好意思啊,妹妹,因为加了一个疗程,那边代购说还得再付600块钱的快递费。

刘某

王某

好吧,钱等下转给你。

第一阶段结束......

一周后

太背了,药在南京海关被扣了,得付1800元托人把药取出来,寄到香港再寄回泰国。

刘某

王某

还有这样的?那我......我不要了。

都已经付了这么多钱了,不要可惜了。

刘某

经过一番唇舌之劳......

王某

好吧,那我把钱给你。

4天后

妹妹,药已经从南京海关那边拿出来了。

刘某

王某

真的吗?那太好了!

但是药寄到香港,再寄回泰国还需要支付快递费,一共2500元。

刘某

王某

还要这么麻烦,还得花钱?

没办法啊,被查扣了,得重新寄回泰国。

刘某

王某

哎......好吧好吧。

第二阶段结束......(真是说什么信什么呀!)

王某觉得刘某一直问自己要钱,心生怀疑,便问刘某要泰国代购的微信,刘某便把“代购”张某的微信推给了王某。王某终于觉得不对劲了。(我都替她着急)随后,王某便与张某取得了联系。谁知这个“代购”依然是刘某本人!

杀闺蜜案件,闺蜜诈骗40万

王某

你好,药什么时候能寄到我手里?能不能不要出幺蛾子了!

药在运输过程中碎掉了,你得重新买。

张某

王某

啊???

随后,“代购”张某又以重新购买、加购疗程、出境费、快递费等理由,让王某一共支付了数万元。

钱已经花了很多,但是药依然没有寄到王某的手中,王某便不再联系“代购”张某。

第四阶段结束......

过了几天,刘某用微信联系王某。

你怎么不理张了?她跟我说,快递站要告你,怎么了?

刘某

王某

她说我欠快递站管理费,我让她去告好了。

哪个快递站?

刘某

王某

就是XX小区那边的快递站。

那个快递站离我家很近呀,我来帮你解决。

刘某

随后,王某分五次转账一共给刘某1万多元,支付了刘某口中声称的快递站所要的关于“拿药费”“照灯费”“写单子费”“加班费”等费用,用以解决快递站要告她事宜。

终于王某拿到了部分减肥药,但刘某找到王某,说上次快递站的费用并没有支付清,还需要支付一笔费用,王某在刘某的劝说下,支付了此笔费用,并最终拿到了全部的减肥药。

以为到这里就要结束了?那你可能跟我一样天真!

拿到药以后,刘某告诉王某跟快递站解决事情时写的一张单子丢了,让快递站重新写需要付钱,并且“照灯费”没有付清,不解决的话快递站还是会告她,再一次让王某支付了“写单子钱”“快递服务费”“加班费”“照灯费”数万元。

终于可以安安心心吃药减肥......

为购得减肥药,王某足足花费了数十万余元,本想着减肥能有奇效,可谁知没吃几片,便觉得口干舌燥,浑身不适。

至此,王某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便向公安机关报案。本以为骗子远在天边,没想到骗子竟是大学同学刘某。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使用虚构的代购身份诈骗私人财物,数额达18万余元,远超诈骗数额巨大的标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找私人代购,需要提防熟人“杀熟”,谨防诈骗陷阱。同时,网络是虚拟的,不要轻信网络上的陌生人,网络环境鱼龙混杂,虚幻的面纱下说不定就隐藏着各路牛鬼蛇神,稍有不慎就落得人财两空。

案件来源 :新吴法院刑事审判庭

文章来源:新吴法苑

编辑 | 王琳(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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