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黄马甲管理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化工事业集团《关于实施 “ 黄马甲 ”管理的通知》,提升岗位职工安全素质,打好违章“歼灭战”,营造遵规守纪氛围,在液体装卸部范围内开展“黄马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人亲自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优嘉植保“黄马甲”经验分享》,逐级进行传达,确保全员理解和参与,组织全员签订“从我做起,杜绝违章”承诺书工作。
二、组织学习事业集团修订完善的《化工事业集团专业安全十必须》变动内容“违反以上管理要求,员工下岗实施“黄马甲
关于实施“黄马甲”管理的通知
为认真落实化工事业集团《关于实施 “ 黄马甲 ”管理的通知》,提升岗位职工安全素质,打好违章“歼灭战”,营造遵规守纪氛围,在液体装卸部范围内开展“黄马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负责人亲自组织,认真学习领会《优嘉植保“黄马甲”经验分享》,逐级进行传达,确保全员理解和参与,组织全员签订“从我做起,杜绝违章”承诺书工作。
二、组织学习事业集团修订完善的《化工事业集团专业安全十必须》变动内容“违反以上管理要求,员工下岗实施“黄马甲”管理,干部免职,出现严重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出现以下情况的,实施“黄马甲”管理:
1、违反《化工事业集团专业安全十必须》的下岗人员;
2、涉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的下岗人员;
3、其他通报受到下岗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4、违反液体装卸部违章停工待岗条款:
(1)未制定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开展高危作业的。
(2)票证没有办理完成就开始施工作业的/强令他人开始作
业。
(3)高危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未在现场就审签票证的。
(4)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5)不按标准装卸流程作业,未按照流程将鹤管、静电接地夹、爬梯、阻车器等设施复位就启动车辆的。
(6)危化品车辆拆装鹤管,未按要求配戴相应防护用品的。
(7)随意关闭生产监控、报警等行为。
(8)未经批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如平台护栏、篦子板、爬
梯等)的行为。
(9)上下垂直交叉作业的行为。
(10)将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上使用的行为。
(11)服务质量差,被外来人员举报,经落实属实的。
(12)工作时间脱岗、睡岗的。
(13)出现订单过期、刷卡异常、车辆异常等原因不具备灌装条件的,操作工及车辆人员离开前,未将鹤管、静电接地夹、爬梯、阻车器等设施复位的。
(14)违章车辆停车学习,未经批准操作工私自对该车辆进行充装、卸车及放行的。
(15)叉车作业,叉运物资超高,影响驾驶视线,仍驾驶作
业行为。
(16)非防爆通讯工具带入装卸区的。
(17)需内部员工操作的设备、设施或阀门安排车辆人员操作的。
四、人员穿“黄马甲”期间管理要求执行事业集团《关于实施“黄马甲”管理的通知》要求:
1、违章人员实施“黄马甲”管理期间,由安全职能管理,在下岗期间一方面学习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外,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完善自我;另一方面要通过去现场查违章,理论联系实践“以身说法”,让他人“引以为戒”。
2、员工下岗期间身着“黄马甲”,在现场进行违章行为的检查,直到查到违反《化工事业集团专业安全十必须》、《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任意一条或事业部制定的其他“黄马甲”管理的违章违纪行为时,将“黄马甲”进行传递
3、员工下岗期间身着“黄马甲”检查时,未查到违反《化工事业集团专业安全十必须》、《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任意一条或事业部制定的其他“黄马甲”管理的违章违纪行为的,要查出《安全生产处罚细则管理办法》一般违章10条以上,才可“脱马甲”。
五、安全职能在“黄马甲”实施期间,统一“黄马甲”着装,提供相应资源(如:防爆手机、执法记录仪等)。各单位全体干部员工要正确理解和配合“黄马甲”行动,对“黄马甲”人员要充分尊重,配合督查。
六、安全职能做好“黄马甲”行动记录台账,及时在平台中填报实施情况。
七、脱岗说明
1、所有大班人员离岗必须本人规范填写离岗记录,记录起、止时间(离岗前记录离开时间、回到岗位记录回岗时间)。弄虚作假者按照扣除当月风险抵押金。
2、离岗不记录,按照脱岗处理。
3、多个活动(吃饭、打水、上厕所)单次离岗累加时间不允许超过1小时,当班期间累计总离岗时间不允许超过2小时。(另有工作安排或特殊情况的,必须有班长证明)
4、吃饭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上厕所时间不超过30分钟、打水时间不超过30分钟。单个活动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脱岗。
5、同岗位人员发挥互保、联保、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的作用,其中一人离岗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或离岗未记录,其他在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反馈给班长。凡不提醒、不制止、不反馈的,同岗人员承担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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