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48条中华喜烟被罚万元 律师:一次最多能寄两条「快递48条中华喜烟被罚万元」
法律无处不在,许多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如果我们不懂法,可能就在吃亏。就如陆女士一样,如果她了解有关香烟邮寄、运输的有关规定,就不会犯这个错误,牵扯这么大的精力。
律师为你解释。
近日,无锡女子陆小姐购买了48条“华子”(软中华),准备邮寄给广东汕头给大婚的妹妹当喜烟,结果快递被无锡市烟草局查获。因无证运输烟草,陆小姐被烟草局罚款10080元。陆小姐向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提请了行政诉讼,主张撤销行政处罚。法院审理后认为,无锡市烟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合法合规,驳回了陆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律无处不在,许多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如果我们不懂法,可能就在吃亏。就如陆女士一样,如果她了解有关香烟邮寄、运输的有关规定,就不会犯这个错误,牵扯这么大的精力。
律师为你解释。
一、 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二条为限,超过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法》)第二十二条: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且每人每次限寄一件。
《烟草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陆女士不了解我国的香烟在销售、运输、携带,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所以才出现了违规的现象。至于罚款数额,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烟草局作为执法单位,也是有法可依,不是任性而为。
二、 顺便说一下,如果是没有烟草买卖许可证,倒卖烟草的话,就是涉嫌非法经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三、 陆女士有两条救济途径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
一条是涉事快递公司与陆女士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存在违约行为,可以提起违约损害赔偿之诉。
二条是可以提起侵权之诉。涉事快递公司作为专业运输企业,理应知晓并遵守烟草制品运输相关规定,其同意运送香烟,存在明显过错,应对陆女士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陆女士未遵守烟草邮寄相关法律规定,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部分损失,可以减轻快递公司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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