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不退押金「记者调查丨合同到期为何迟迟不退租赁保证金」
去年5月24日,李先生与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租赁合同,并缴纳11348元作为租赁保证金。今年5月23日,合同到期后,李先生不想再续租。他多次与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沟通,希望能尽快退还租赁保证金,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店里制作糕点的设备是花十几万元买来的,舍不得贱卖,打算运回家。由于资金紧张,
湘潭在线7月2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杨阳 见习记者 陈颖)“5月23日租赁合同就到期了,但是租赁保证金一直没有退还给我。”最近,湘潭万达广场红街的商户李先生为退租赁保证金的事情苦恼不已。
去年5月24日,李先生与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年租赁合同,并缴纳11348元作为租赁保证金。今年5月23日,合同到期后,李先生不想再续租。他多次与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沟通,希望能尽快退还租赁保证金,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店里制作糕点的设备是花十几万元买来的,舍不得贱卖,打算运回家。由于资金紧张,我希望尽快拿到押金,用来支付这笔搬运费。”李先生说。
随后,我们来到万达广场招商服务中心了解相关情况。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汪经理表示,李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一年期合约,并交付11348元(相当于两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可以享受一年的免租期。合同终止后,经万达投资有限公司确认,该商户妥善履行合同全部义务30日之内,可以将租赁保证金退还。“虽然租赁合同到期,但李先生仍未交还店铺,导致公司这边无法按照相应规定对房屋进行收回确认,因而不能退还租赁保证金。”汪经理说。
对此,我们咨询了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彩虹。陈律师表示,李先生与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关系,自其签订合同时就已形成,此后双方应按该合同履行各自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终止且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确认李先生已妥善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30日内,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应将租赁保证金退还给李先生。截至目前,李先生仍未交还房屋,导致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无法对房屋进行确认处理,可以不退回租赁保证金。李先生承诺,将尽快清空店铺,交还房屋。
7月19日,李先生交还房屋后,湘潭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将11348元的租赁保证金退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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