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猥亵并杀害邻居11岁女孩获死刑,辩称自己有癫痫症应从轻处罚
广西桂林,33岁的男子蒋某在邻居家行窃,被邻居家11岁的小女孩撞见。蒋某害怕事情败露,将女孩强行抱至自家老房子内,掐颈部、捂口鼻直至女孩不在挣扎,蒋某以为女孩死亡,将女孩扔进房间内的地窖中。在蒋某下地窖处理尸体时,发现女孩并未死亡,又对女孩实施猥亵行为,后再次用手掐压女孩颈部致死,之后两次变换地点将女孩尸体藏匿掩埋,后女孩尸体被找到,蒋某被抓获归案,还查明其家中私藏两支鸟枪。在庭审中,蒋某辩称自己有癫痫症且二级智力残疾,应从轻处罚。最终其辩解未被采纳,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
蒋某元供称,其在5月10日中午11时到被害人家盗窃,被纯纯发现。害怕事情败露,将纯纯强行抱至自家老房子,掐颈、捂口鼻,至女孩停止挣扎。蒋某元以为纯纯已死亡,将她扔进地窖。后蒋某元下地窖处理尸体,发现纯纯未死,又对其施猥亵,后再次双手掐颈致纯纯死亡。此后蒋某元用编织袋将纯纯尸体装好,扔到隔壁邻居老房子断墙处。5月10日晚10 时,蒋某元又将纯纯尸体拖至垃圾坑掩埋。5月11日晚10 时,为确保尸体不被发现,蒋某元又到埋尸处加盖泥土和垃圾。
5月12日,蒋某元看到警方往埋尸处寻找,担心发现。当晚又携带工具将纯纯尸体转移到邻村地边一土坑,直至被警方找到。警方在其家里还搜出多把猎枪。2021年1月庭审,蒋某元发病庭审中止。9月2日庭审继续,蒋某元辩称自己有癫痫和二级智力残疾,且自己认罪认罚,企图获轻判。最终法医精神病鉴定意见书证实:蒋某元作案时意识清楚,智力基本正常,非处于癫痫病发作期,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21年11月,桂林中院一审判处蒋某元故意杀人罪死刑、猥亵儿童罪判刑五年六个月、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蒋某元简直禽兽不如,这几个情节能充分反应:偷窃自家亲戚、被发现试图杀人灭口、发现女孩未死竟猥亵、发现未死再补刀。可以说蒋某元是十恶不赦,歹毒至极,死都不足以平复其罪行。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农村的父母,还是要多注意一下女孩的安全,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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