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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11月2日电(记者杨思琪)当“领导”在社交平台上主动加你为好友,并线上求助,这可能是个陷阱。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发现多起相关案例,有不法分子利用公开信息,将社交账号包装成“领导”微信号或QQ号,在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利用心理陷阱,实施诈骗。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新型犯罪侦查大队打击中队副中队长高璐说,近日,市民王女士收到一条短信,对方自称是“乡党委书记”。一阵寒暄后,对方以为王女士讲解扶持政策为由,让王女士添加其QQ号,并称在工作中如有困难可找其帮忙。王女士感到受宠若惊,立即添加了
新华社哈尔滨11月2日电(记者杨思琪)当“领导”在社交平台上主动加你为好友,并线上求助,这可能是个陷阱。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发现多起相关案例,有不法分子利用公开信息,将社交账号包装成“领导”微信号或QQ号,在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后,利用心理陷阱,实施诈骗。
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新型犯罪侦查大队打击中队副中队长高璐说,近日,市民王女士收到一条短信,对方自称是“乡党委书记”。一阵寒暄后,对方以为王女士讲解扶持政策为由,让王女士添加其QQ号,并称在工作中如有困难可找其帮忙。王女士感到受宠若惊,立即添加了这位“领导”的QQ号。
不法分子伪造银行转账截图。(哈尔滨市公安局供图)
几日后,该“领导”再次联系王女士,称自己正在开会,需要王女士帮其向一位朋友转账。“领导”向王女士要来银行账号,并发给她一张转账截图。王女士随后查询自己的账户,发现并未有来自“领导”的资金到账。此时,“领导”则不停催促王女士帮忙转账汇款。警惕的王女士立即通过电话进行核实,才发现自己添加QQ好友并要转账的“领导”其实是骗子。
哈尔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介绍,一些诈骗分子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的照片和姓名,并通过修改昵称、头像、个人简介等,伪装成领导的微信或QQ,主动添加同事、下属或日常工作中被管理对象为好友。
“诈骗分子先以关心工作、生活、企业经营状况等话题拉近距离,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后,以正在开会、参加活动等为由,伪造转账凭证,要求受害人尽快帮忙转账至指定账户。”高璐说,这种新型犯罪行为正是利用受害人的敬畏之心,或者出于对领导的求助不好意思回绝的心理,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哈尔滨市公安局提醒,要注意保护个人及单位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如遇到自称领导主动通过社交软件添加好友并要求转账汇款的,要细心甄别,可通过电话或当面求证的方式核实真伪。在未确认真伪的情况下,做到“不透露、不轻信、不转账”,如发现对方身份、信息可疑或已被骗,可拨打110报警或通过反诈专线进行咨询。
对方微信提示请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诈骗怎么回事
添加好友时出现“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诈骗”的提示时,先不要紧张,先观察对方的微信账号是什么状态,假设是新注册的微信号,头像、个人信息、朋友圈等都是空白,那么系统就有可能会将这类账号定位“潜在风险账号”。具体的描述:1、如果之前该账号与其他好友发生过资金上的往来,就会被系统定性为风险账号,当有用户添加对方为好友时,系统就会发送这类提示。如果是这种情况,没必要太过担心,只要提高警惕,尽量不要与对方发生金钱上的往来即可。2、除了第一种新注册的账号容易被定性为风险账号之外,用户的一些高危行为也有可能会导致这类情况,比如频繁的在社群内发红包,朋友圈发布的内容涉嫌营销等,涉及到个人的内容较少。3、此时,系统就会将用户的微信号定性为营销账号或机器人账号,当用户添加对方,或对方添加自己时,在聊天对话框内就会弹出“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诈骗”的提示。遇到这种情况,直接忽略即可,只要记住不要轻易与对方发生资金上的往来,就没有问题4、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会导致出现这类提示之外,还有一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当对方的言行涉及违法、违规,与其他好友沟通时涉嫌欺骗、诈骗时,就会导致对方给其他好友举报、投诉。可能对方的好友通过举报或投诉挽回了损失,而对方的言行还不足以被封禁账号,系统为了进一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所以就设置了这种提示,旨在帮助用户防范潜在风险。5、其实这种提示很正常,因为微信用户较多,大多数情况下都靠系统自动识别用户的言行,系统会通过提前设定的规则来对用户进行提醒。出现“请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诈骗”的提示,只能证明对方触犯了这些规则,不代表对方就是骗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对方微信提示请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诈骗怎么回事
添加好友时出现“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诈骗”的提示时,先不要紧张,先观察对方的微信账号是什么状态,假设是新注册的微信号,头像、个人信息、朋友圈等都是空白,那么系统就有可能会将这类账号定位“潜在风险账号”。具体的描述:1、如果之前该账号与其他好友发生过资金上的往来,就会被系统定性为风险账号,当有用户添加对方为好友时,系统就会发送这类提示。如果是这种情况,没必要太过担心,只要提高警惕,尽量不要与对方发生金钱上的往来即可。2、除了第一种新注册的账号容易被定性为风险账号之外,用户的一些高危行为也有可能会导致这类情况,比如频繁的在社群内发红包,朋友圈发布的内容涉嫌营销等,涉及到个人的内容较少。3、此时,系统就会将用户的微信号定性为营销账号或机器人账号,当用户添加对方,或对方添加自己时,在聊天对话框内就会弹出“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诈骗”的提示。遇到这种情况,直接忽略即可,只要记住不要轻易与对方发生资金上的往来,就没有问题4、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会导致出现这类提示之外,还有一种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当对方的言行涉及违法、违规,与其他好友沟通时涉嫌欺骗、诈骗时,就会导致对方给其他好友举报、投诉。可能对方的好友通过举报或投诉挽回了损失,而对方的言行还不足以被封禁账号,系统为了进一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所以就设置了这种提示,旨在帮助用户防范潜在风险。5、其实这种提示很正常,因为微信用户较多,大多数情况下都靠系统自动识别用户的言行,系统会通过提前设定的规则来对用户进行提醒。出现“请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诈骗”的提示,只能证明对方触犯了这些规则,不代表对方就是骗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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