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垃圾分类管理「福州优秀垃圾分类管理员这样炼成」
“80后”的余清燕是垃圾分类管理员队伍中少数的“年轻派”。记者走进正荣财富中心小区时,她已经完成了垃圾分类屋上午的消杀工作,正将4种颜色的垃圾桶逐一排放整齐。“家人起初不明白,我年纪不大,选择很多,为啥要和垃圾打交道。”余清燕说,让她决定坚持下来的是垃圾分类的意义。两年里,“垃圾分类就是
以“绿色福州,‘垃分’榕城”为主题的福州生活垃圾分类优秀集体、个人评选活动正在进行,其中包括评选百名优秀垃圾分类管理员。16日,记者来到马尾区,见证了三名候选垃圾分类管理员的“三心”(决心、耐心和专业心)秘诀。
“80后”的余清燕是垃圾分类管理员队伍中少数的“年轻派”。记者走进正荣财富中心小区时,她已经完成了垃圾分类屋上午的消杀工作,正将4种颜色的垃圾桶逐一排放整齐。“家人起初不明白,我年纪不大,选择很多,为啥要和垃圾打交道。”余清燕说,让她决定坚持下来的是垃圾分类的意义。两年里,“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被更多人接受,家人也看到了她的决心,态度逐渐从反对到支持。
在禾郡小区,耐心是垃圾分类管理员郭燕兰的“利器”。垃圾误时投放问题曾一度让郭燕兰苦恼不已:“前一天晚上垃圾分类屋外还干干净净,第二天早上一来,屋外就堆着一袋袋垃圾。”于是,郭燕兰每天提早上班、延迟下班,专门盯紧那些不按时投放的居民,一边和他们拉家常,一边重点叮嘱。3个月的不懈努力,换来小区垃圾误时投放现象的逐渐消失。
相较于其他候选人,今年5月刚成为尚郡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员的陈书娟是一名“职场新人”。除了在专项培训中虚心请教、学习经验,她只要一有空就会多问同事几个垃圾分类的“为什么”,打磨自己的“专业心”。“作为垃圾分类工作者,我必须以身作则。如果大家能多了解一些,多做一些,我们的环境就一定会越来越好。”陈书娟说。
“按照基本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配合、工作开展成效、社会综合评价等福州市百名优秀垃圾分类管理员评选标准,我们从296名分类管理员中,推荐了一批优秀候选人。”马尾区垃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垃圾分类管理员所在小区的居民分类投放正确率都在90%以上,分类知晓度和参与率达95%以上。接下来,马尾区将继续鼓励分类企业、分类管理员巩固成效,助力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沐方婷 记者 莫思予 通讯员 许流钦
来源:福州新闻网
桓台公益岗位垃圾管理员是干什么工作
正常管理工作。负责垃圾中转站旳平常管理工作,负责站内环卫车辆平常工作调度。负责垃圾中转站设备及环卫车辆旳不定期维修和保养工作。以“绿色福州,‘垃分’榕城”为主题的福州生活垃圾分类优秀集体、个人评选活动正在进行,其中包括评选百名优秀垃圾分类管理员。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粪便、建筑垃圾、动物尸体等废弃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第三条 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稳步推进。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领导,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回收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组织辖区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并督促分类管理责任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五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考核和监督,制定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计划。第六条 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基础设施的布局、用地建设要求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基础设施的布局、规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
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第七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督促辖区单位、村(居)民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小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监督小区保洁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第八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相关设施、场所,建设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并通过媒体宣传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知识及政策措施。
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的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意识。第二章 分类标准与分类投放第九条 生活垃圾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纸类、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子电器、玻璃、木料等废旧物质;
(二)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油漆、溶剂、化学农药、消毒剂、胶片和相纸等物质;
(三)易腐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集贸市场、经营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容易腐烂的物质;
(四)大件垃圾,是指整体性强、需要拆解处理,重量超过5千克或体积超过0.2立方米或长度超过1米的固体废弃物;
(五)其他垃圾,是指除前四项以外的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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