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必须要任命吗,任命特种设备安全员的红头文件
这条规定有两个意思
1、安全管理人员要正式任命,也就是要下发任命文件
2、安全管理人员要专门做安全管理工作,不要什么事都去干。
那大家可以对号入座了,自己有没有正式的任命文件,有没有专门干安全工作。估计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员都没有,很多企业的安全员就是抓壮丁,领导一句话就抓起来干安全工作,没有走什么任命程序,即便有也就是走一
在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中有这么一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正式任命,专门从事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一般不得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
这条规定有两个意思
1、安全管理人员要正式任命,也就是要下发任命文件
2、安全管理人员要专门做安全管理工作,不要什么事都去干。
那大家可以对号入座了,自己有没有正式的任命文件,有没有专门干安全工作。估计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员都没有,很多企业的安全员就是抓壮丁,领导一句话就抓起来干安全工作,没有走什么任命程序,即便有也就是走一个形式。更不要说专门干安全工作了,手上还有一大堆的其他,跟安全无关的工作。
这也反映了两个现实问题
1、安全管理人员的人员变化非常大
2、安全管理人员是个打杂的角色
这是当前比较普遍的现象。
首先,安全管理人员人员变化非常大。也并非是一个专业的队伍,也就是说,谁都可以干安全工作,也不存在说谁是谁专门干安全的。大部分都是半路出家,也很多干着干着就不干了。人员的流动和变化非常大,专业水平也是参差不齐。那这种情况,其实任命不任命意义也是很大。任命了也是说走就可以走,说撤就可以撤。
安全生产法还规定,某些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要告知当地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但那又能怎么样呢,除非是主管部门自己派安全员下来。企业随便可以任命一个,也随便可以解聘一个。这个职业目前还是没有任何门槛的,基本上谁都可以来干,也就无所谓专业不专业了。
再一个,安全管理人员目前是一个打杂的角色。也就是说手上还会有很多其他的工作。甚至干着干着,安全管理工作倒成了兼职的了。因为手头上紧急的任务多了,那就只能是牺牲重要的安全工作了。毕竟一天不做,或者少做一点,似乎也无关紧要,不会出事。但长期下来,就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混乱,导致安全事故。
一直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但实际上情况却是,安全管理职责只是部门多个角色中的一个,这个都是企业自己的经营决策。那结果,安全管理人员也就成为了打杂的角色,肯定是领导叫你干什么就干嘛呗。连安全管理部门都要承担很多其他的职责,那作为安全管理人员肯定也是什么活都要干的。
这都是目前的现状,也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因为我们无法改变整个行业的从业环境,缺乏专业的人才队伍。也改变不了企业的经营决策,如何去定位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我们能改变的只有自己,尽快的摆脱打杂的角色,让自己可以成为一名真正的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这个只有靠自己去学习去提高,等着被正式任命,要求专门做安全工作,这些都没有多大意义。只有是让自己变得专业,才会有选择的权利。
我是小锅,用大白话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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