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恩施知识网 > 健康之路 > 正文

打造人才公寓,政府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建议

本报讯(记者 高长岭)4月26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日前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河南省关于发展人才公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省发展人才公寓的基础制度。
住房无忧留住人才
《意见》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统一管理的原则,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要依托,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解决各层次人才的居住问题,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人才公寓是指专门为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拔尖人才在豫就业、创业提供的过渡性租赁住房。支持向

本报讯(记者 高长岭)4月26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日前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河南省关于发展人才公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我省发展人才公寓的基础制度。

住房无忧留住人才

《意见》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统一管理的原则,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要依托,多渠道筹集人才公寓,解决各层次人才的居住问题,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人才公寓是指专门为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拔尖人才在豫就业、创业提供的过渡性租赁住房。支持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青年人才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青年人才提供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遵循“简约、实用”的理念,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生活必需设施配备齐全,满足基本租住需求,对高端人才住房需求,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人才公寓的供应对象为在本市无住房的各类人才,按照不同层次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标准。人才标准由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租户可承受、运营可持续”的原则确定。人才安居补贴可采取租房补贴和安家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各地可向符合当地人才标准且租房居住的人才发放一定数额的租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由各地自行确定。

政策支持扩大供给

《意见》提出,人才公寓建设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由政府统建或企事业单位自建。

如何增加人才公寓供应?我省在土地、资金、税费减免和审批程序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人才公寓建设的政策。如土地方面,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对人才公寓用地要优先安排,应保尽保,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对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允许用于建设人才公寓,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允许改建为人才公寓。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人才公寓的信贷支持力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人才公寓建设任务予以补助,市县财政做好资金支持。对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人才公寓项目,可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明确职责加强保障

《意见》明确了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在发展人才公寓方面的职责。要求各市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建设目标,切实增加供给,给予各类人才住房保障,重点保障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的住房需求,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人才公寓负主体责任。各地要完善工作制度体系,细化落实配套措施,创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强化服务理念,提高人才吸引力、城市凝聚力。

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人才公寓的具体实施办法,严格规范人才公寓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把人才公寓打造成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原则

政府主导 多方参与

市场运作 统一管理

人才公寓

专门为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拔尖人才在豫就业、创业提供的过渡性租赁住房

供应对象

在本市无住房的各类人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青年人才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青年人才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

租金

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打造人才公寓,政府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建议

江苏又出人才新政!瞄准“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江苏又出人才新政!这一次,瞄准对象主要聚焦青年人才。

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专项行动的意见》,推出“四大专项行动”以及一系列配套支持政策,涵盖选拔、评价、激励、服务等6个方面,覆盖青年人才从“起跑”到“起飞”的各个阶段,以满满干货吸引全球青年人才来到江苏乘风破浪、干事创业。

其中,为妥善解决青年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青年人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提供以下精准服务:

1.加大人才房供给力度,对纳入人才支持计划的,确保做到“一人一房”;

2.支持建设青年人才公寓,或通过新建、购买、租赁和发放“购房券”等,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居保障;

3.支持高校兴办、合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推动按照就地就近和“多选一”原则安排高层次青年人才子女入学;

4.对配偶在异地就业的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各地和用人单位积极创造条件,优先统筹安排工作或发放一定年限的生活补助;

5.拓展人才金融产品,鼓励向青年人才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消费贷”“创业贷”,缓解青年人才融资难问题;

6.鼓励瞄准高端和急需青年人才,参照个人薪酬,加大贡献奖励力度。

“四大行动”集聚高素质青年人才

一流科研学术平台至少有一位青年学术带头人、一批青年学术骨干、一群青年学术后备;全省每年新增高校毕业生50万名以上,5年内至少新集聚博士后1万名、博士2万名,博士中世界前200强高校的不少于5000名……

“四大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江苏丰富的科研学术平台和创新创业园区平台,以及行业产业优势,以平台、产业为媒,既集聚全球优秀青年,又培育本土人才,打造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人才队伍。

“平台成就行动”将完善科研基地和创新载体布局,推进优势学科、学科梯队和人才团队建设,强化青年人才吸引集聚,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学家。

《意见》明确提出,一流科研学术平台至少有一位青年学术带头人、一批青年学术骨干、一群青年学术后备,依托知名高校院所、顶尖科技企业、一流科研基地和先进实验中心,培养集聚优秀青年人才。同时积极打造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平台,推进优势学科建设,对标科技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学术背景和先进技术水平的青年学科带头人。

“园区创业行动”依托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平台型公司、“新动力”计划、“青苗计划”等,培养集聚急需紧缺的“卡脖子”技术青年人才、企业家和高技能人才。

“行业培优行动”则强化行业部门抓青年人才工作职责,统筹推进行业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加大境外访学研修力度,推出一批在全国“叫得响、顶得上、立得住”的青年人才标杆。

“城市友好行动”将把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吸引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工程,发挥“江苏招才月”和“四对接”“江苏行”“三对接三合作”等品牌效应,不断推进产、才、城融合发展。

“六大改革支撑”精准突破引才育才难点

省级人才计划大幅提高对35岁以下青年人才的支持比例;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可免予评审直接纳入人才计划进行培养;试行全职在苏外籍高层次人才进事业编或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配合“四大专项行动”,《意见》专门制定了六个方面的改革举措,精准突破青年人才来苏的“关键难处”。

首先是扩大支持比例。省级龙头工程示范带动,加大对35岁以下青年人才支持,其他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结合实际,明确青年人才支持比例。其中,江苏两大品牌人才工程,省“333工程”计划针对青年人才每期第三层次占比不低于30%,第二层次占比10%左右;省双创人才中青年人才每年占比30%左右,双创团队原则上至少含有1名青年人才。

其次,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突出青年人才发展性评价,探索推行举荐制、认定制、长周期考核制、聘期管理制。将邀请国内外顶尖专家、知名学者和权威人士,向我省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特别优秀的免予评审直接纳入人才计划进行培养。

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力度,全面推行青年人才“周转池”和“双落户”制度。按国家规定核准后,试行全职在苏外籍高层次人才进事业编或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对全职来苏工作的世界前200强高校毕业博士生,免予评审直接认定为省双创博士,数量上不封顶。

此外,还将强化成长激励,大力支持揭榜挂帅,赋予更大的团队组建自主权、科研经费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施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对优秀青年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全力提供经费保障。同时提供精准服务,妥善解决青年人才普遍关心的住房、子女教育、融资贷款等现实问题。

加快转型升级打造人才高地

为何格外青睐青年人才,并且专门配备行动和政策?省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年人才是创新发展、永续发展的活力所在、希望所在。“从人才成长的规律来看,据统计,全世界70%以上的重大科技创新是35岁以下青年人完成的。从供给侧发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抓早、抓小、抓好青年人才,事关长远、事关全局,必须要把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切实谋深谋细、落地落实。”

在当前国际国内环境快速变化的情况下,江苏及时制定出台青年人才培养集聚意见,也是统揽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加快我省人才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内涵发展的重大举措,对打造人才高地、强化人才支撑、争创发展优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为了让各个专项行动尽快行动起来、让各项政策早日落地,江苏将以“六个一”为抓手,即构建一个新格局、开展一次全摸底、建立一份大名单、推出一批硬举措、培育一群领头雁、推行一套好机制,加强对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确保工作有力有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青年人才工作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省级层面将最高奖励500万元,且可持续跟进、连优连奖;青年领军人才集聚度高、青年人才集群突出的用人单位,可增加人才计划申报指标。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也将列入年度综合考核,作为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行业系统贯通,形成集成支持合力,聚力打造青年人才工作落脚的‘第一站’、职业起步的‘第一桶金’、事业发展的‘第一生态’,加快培养集聚一支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人才生力军和青年突击队,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再出发。”省人才办有关负责人说。

内容来源:交汇点

打造人才公寓,政府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建议

广东推出“青年安居计划 保障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

近日,共青团广东省委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青年安居计划”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保障服务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解决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难问题,切实为高校应届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服务。
近年来,广东省积极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累计供应新就业无房职工和青年人才公租房、人才房逾15万套,发放购、租房补贴约4.85亿元。
《通知》要求加快公租房、人才房的筹建,力争到2022年,珠三角地区城市每年新增房源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少于20%,非珠三角地区城市不少于10%。《通知》还支持各地降低或免除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购买社会保险期限的条件;支持各地筹建青年人才驿站,为来粤求职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不少于7天的免费住宿。
住房是青年人才安居乐业的首要问题,在团广东省委关于“广东青年关注的热点问题”网上问卷调查中,逾12万受访者中有71%认为当前存在“房价过高”或“房租太贵”的现象。
《广东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提出,落实国家公租房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本单位新就业青年职工提供过渡性住房。今年9月,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保障服务被作为民生实事写入《广东青年民生实事项目(首批)》,在全国率先启动专门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住房保障服务,通过实物保障+货币补贴、社会化补充、信息化建设和行业规范4方面举措,将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人才安居工程保障范围,重点服务。
此外,广东将依托12355青年之声平台搭建“青年安居”信息查询系统,动态更新各地住房政策。在青年集中的社区建设青年之家和志愿服务站,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力度,逐步推进住房行业规范化建设。
助力解决青年住房问题,广东各地早已推出“硬”措施。2013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青年驿站”,为来深求职的应届毕业生提供7天免费住宿。截至2020年11月,全市10个区已建立15家青年驿站,共提供床位348张,累计服务来深大学生2.8万余人次。
佛山市南海区首个“青年之家”设于商圈内,生活配套便利,青年通过申请南海“住友券”,可在1个月内收到700元公寓住宿补贴。珠海市挂牌成立了首批10家合作酒店服务站,为青年提供临时住宿服务,项目自今年9月启动以来,共接待入住青年83人,累计住宿157天。
随着港澳青年纷纷到粤港澳大湾区创业落户,广东协调推进港澳青年在粤创业就业住房问题,出台政策提供购房便利,推动各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并在基地内配建专门的人才公寓。截至目前,佛山市、广州市南沙区、花都区、黄埔区等地均明确港澳青年购房与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全省累计为港澳青年配租人才公寓432套,发放租房(租金)补贴金额110.3万元。
“接下来,广东将通过降低户籍、社保等门槛,为青年人才购房提供便利,让青年人才真正实现安居乐业。”广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市将本科以上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在黄埔区,青年人才工作半年即可买房;在深圳,青年落户门槛降至大专文凭;在佛山,本科毕业青年人才有工作证明即可买房。(据人民网)
来源:珠海特区报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恩施知识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当前文章地址:https://www.esly.wang/jiankang/34449.html 感谢你把文章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上一篇:为什么非要有物业,物业部门最怕什么 下一篇:刘邦作为一个管理者的成功之处在于,他擅长( ),刘邦最高管理者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