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这些培训机构请主动办理注销手续举报电话来了吗,温州举报热线电话
温州网讯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全面清理规范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摸出符合办学许可证废止情形的机构38所,现予以警示提醒。
请各机构举办者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教育部门将适时正式发布公告
来源: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2021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五十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按照“双减”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全面清理规范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摸出符合办学许可证废止情形的机构38所,现予以警示提醒。
请各机构举办者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教育部门将适时正式发布公告,废止各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学许可证废止后,各机构举办者应尽快自行组织清算,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各机构不再具备办学资格,如再从事培训活动,属地教育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机构注销警示名单
变相违规无证办学如何管?
温州各地举报电话和邮箱来了!
为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规范学科类培训管理,查处变相违规培训行为,广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将举报电话和邮箱向社会公开。如您发现有以下隐形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行为,欢迎拨打教育部门举报电话或发送邮件提供线索。
一、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网吧、小区物业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二、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和托管机构中,开展学科类培训。
四、以游学、研学、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开展学科类培训。
五、不具备教师资格人员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六、其他隐形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各县(市、区)举报电话和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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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截止2021年6月,温州市已不设举报专线,拨打市民热线“12345”即可,或者登陆“温州教育信息总平台”进行网上举报。
也可以进行线下举报。温州市教育局位于划龙桥西路1号。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教育局行政编制40名。
温州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政务公开、政务热线、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
2、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组织开展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重大问题研究。
3、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起草有关教育行政管理的重大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标准,承担局机关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
4、组织处:指导在温高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承担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局党委高校党的基层组织管理工作。
5、人事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温州市教育局
以上内容参考 官网-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是多少?
温州市教育局的电话是0577-88636388。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 ;
邮编:325000 ;
电话:0577-88636388;
传真:0577-88639801 。
温州市教育局的科室划分如下:
办公室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 、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处 、人事处(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组 、计划财务处 、基础教育处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高等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直属学校管理处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校园安全处 、督导处。
扩展资料
温州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教育重大规范性文件草案,推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负责全市教育的统筹规划,承担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调研、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做好教育系统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
(四)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统相关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五)负责全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指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参与学校编制、岗位、工资等政策制定。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统筹推进全市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工作;协调规划在温高校的事业发展;指导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职业指导和评估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民办教育。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九)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十)指导全市教师教育、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十三)管理和指导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学生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管理和监督直属学校(单位)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负责指导全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参考资料来源:温州教育网-温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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