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发挥督导作用,发挥督导利剑作用
教育督导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聚焦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体现,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的具体体现。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督导系统作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育督导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聚焦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体现,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的具体体现。
教育督导是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促进党和国家重大教育方针政策有效落实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科学管理、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国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教育督导是政府教育工作的内部自我监督,是政府在教育治理中行使的监督权,其政府行政权力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教育督导在教育活动中的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
新时代教育督导肩负着主动促进政府教育决策落实、保障政府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实现的重要历史使命。具体而言,新时代的教育督导必须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规范发展。
因此,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服务于新时代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大局,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进立德树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解决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
督政是关键 督学是核心 评测是基础
教育督导必须准确把握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制度。
教育督导职责体系包括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而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是其三大职能,其中督政是关键、督学是核心、评估监测是基础。同时,要建立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政策标准体系,引领教育管办评的分离,推动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变。
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坚持督政为首。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进一步完善教育督政制度体系,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层层压实各级地方政府教育职责,才能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办与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的教育。
坚持督学为本。督学是规范发展教育的重要抓手,是教育督导的“最后一公里”。要完善学校督导的政策和标准,创新督学工作机制,通过经常性督导、应急性督导等多种督导方式,督促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同时,需要加强督学的聘用与管理,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督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评测为据。评估监测是科学发展教育的重要前提。一是要统筹规划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和质量监测指标体系,着力破除“五唯”问题。二是要扎实做好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监测。实施分类评价,深入开展各项评估监测工作,为科学决策与问题诊断提供依据。三是要加强评估机构队伍建设。要培育和扶持一批社会专业评估机构,壮大评估监测队伍。
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是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就是,对标《意见》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措施,深入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和《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加快完善具有四川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机制。
持续开展对市(州)政府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适时开展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专项督导检查,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督导等。
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特别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亮“齿”亮剑,问责到底。
同时把督导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和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等的重要依据。下一步,四川要按照《意见》要求,明确目标和任务,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地落实,确保教育督导“长牙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作者系四川省教育厅总督学、四川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专职副主任)
《中国教育报》2020年03月24日第5版
如何强化教学督导以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永恒的主题,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学校加强自我管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保证。加强教学督导是学校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过程、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为了更好地发挥督导在教学工作中的作用,应对督导工作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一、基本原则
1.方向性原则:坚持方向性原则就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办学指导思想的转变和教育观念的更新,促进教学管理更加规范,教学工作更有实效,进而促进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学校整体办学实力。坚持方向性原则,就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与时俱进,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活动。
2.实事求是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就要深入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实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和指导,实事求是地向学校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就要研究教学规律、尊重教学规律、按教学规律督导教学工作。
3.平等性原则:坚持平等,就是督导工作要尊重民主、平等待人,尊重督导对象,以平等的、信任的、合作的方式进行工作。坚持平等性原则,就是要相信、尊重、依靠有关部门领导和同志,发挥他们的支持、配合和参与作用,并倾听他们对督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营造民主和谐的督导气氛。
4.激励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就是坚持激发和鼓励督导对象的动机和行为,调动其积极性。能否善用激励是衡量督导水平的一个方面。督导激励与行政管理的激励方向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督导激励不直接诉诸物质手段,而是重在发现成绩、发现创新。所以激励必须实事求是:不过奖、不虚夸。
5.启发性原则:坚持启发性原则,体现督、导结合,重在指导。让指导具有学术性、预见性和启发性。对于所指导的问题要讲的精辟,言有新意,发人深省,启发思维。启发性原则对督导人员在学术造诣、教学水平、审美情趣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服务性原则:督导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坚持服务性原则,以服务求支持,即以诚恳的服务争取督导对象的支持和配合。服务性原则能拉近督导与被督导对象的距离,用行动证明督导是为教学单位服务的,是为广大师生答疑解惑,排忧解难的。
7.科学性原则:教学督导要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收集资料、教学评估要有合理的程序、途径和方法。分析问题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结合,确保督导结论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要根据有关教育科学的理论去指导教学督导工作。
七条原则各有其核心内容,但七条原则又是统一的整体,只要我们认真坚持,灵活地掌握,将它们渗透到督导工作的全过程,以教学规章作为督导尺度,以高尚的师德建构督导形象,以严格的纪律营造和谐督导的氛围,就能最终达到我们进行教学督导的最终目的,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学督导的作用
1.诊断作用:教学督导人员在督导过程中,可以广泛接触有关的基层领导、教师与学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收集各种信息。这些信息有的可能反映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情况,有的可能反映教学中的突出问题,有的可能反映学校的校园环境问题,还有的可能直接针对学校领导。教学督导人员及时把这些问题和信息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或个人反映,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可以使决策机构在掌握各种信息的基础上对教学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做出新的决策或新的调整,可以使有关部门和个人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从而系统地改进和调整自身的工作。
2.评价作用:教学督导活跃在课堂和学生中间,通过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可以收集到大量的、第一手的资料,包括学生评教原始记录、督导听课原始记录、学生座谈会原始记录、常规教学检查原始记录、专题调研原始记录等。依据这些原始资料,教学督导便可以对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做出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这些原始资料也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部门进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能够体现评估工作的客观性、科学性和说服力。
3.指导和监督作用:教学督导人员深入实际、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教学巡查、检查、调研、座谈等活动,了解教师“教”的情况、学生“学”的情况、管理部门“管”的情况,特别是了解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学校教学改革中的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发现存在的不足,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教学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三、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内容
1.教学督导要从教学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教学过程的组织与实施、网上教学活动的安排、实践性环节的落实与提升、考风考纪的建设、教学管理水平、教学模式及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等方面全方位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信息。
2.坚持日常督导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教学管理加强监督,为提高管理效能提供指导性的意见或建议。
3.参加校教学工作会议等有关教学的重要会议,并参与指导教学研究活动。
4.参与学校教学评优、教学改革等有关咨询及论证工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决策提供意见与建议。
5.参与教师教学质量的评审工作。
四、正确处理教学督导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说督导工作重要,是因为它参与的是学校发展建设的核心问题;说督导工作超脱,是因为它可以做到直面事实,少一些顾忌。做好这一工作,不仅仅要有原则,还要有方法。督要严格、评要中肯、导要得法、帮要诚恳就是简单易行的督导工作方法,但是,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不是孤立的,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所以,工作中必须面对一些关系,这是一些客观存在的、回避不了的关系。理顺和正确处理这些关系能使督导工作事半功倍。
1.督与导的协调性——以导为主、以督为辅、督导结合、强化服务。
“导”字当头,“督”在其中。“导”字当头是指督导工作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教学检查和教学过程的监督,应该围绕学校教学中心工作,为学校完善教学管理、改进教学工作提供服务,为学校制定教学规划、促进学科建设、提高教学水平服务。“督”在其中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对教学过程的各环节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督促。简而言之就是“理”在前,“管”在后,先确定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再看看做没做到,最后总结评估效果,提出改进意见,进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督导工作既要监督又要指导,二者相辅相成,督而不导不受欢迎,导而不督收益甚少。
2.督导与教学及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工作的职能、目标问题。
教学督导是一个为教学及教学管理部门反馈信息、提供咨询的机构,它与教学及教学管理部门的工作在职能上有交叉但并不相同,督导的目的在于使教学管理工作更趋完善,促进教学质量更进一步提高,因此二者在目标一致的前提下,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应相互支持,形成一种合力。
在具体工作中可考虑建立工作交流制度,既有督导组织内部集体研究、定期交流制度,又有督导机构与管理部门、管理对象的交流制度。由于督导工作更具学术性、技术性,而不具备行政职能,所以督导人员对重大教学问题的合理化建议,以及对教学工作的重大改进意见应首先反馈到教学管理系统,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再通过教学管理部门部署和实施,以保证学校教学系统“政出一门”,秩序井然。
3.督导人员与学校领导的参与替代问题。
同为一“导”,但督导不同于领导,两者占位不同,眼界不同;工作性质不同,责任不同。督导人员由学校领导授权开展工作,要对领导负责,对学校负责,对教学负责。督导人员要利用接触实际、深入教学第一线的优势,把握准确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4.督导人员和教师的关系——相互学习、共同切磋、满腔热情、服务周到。
处理好这一关系的要件在于加强督导人员的自身建设。由于教学督导涉及学校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所以督导人员必须善于学习,善于倾听,善于接受新生事物。督导人员应以渊博的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科学的教育理念、丰富的教学经验影响学校的教师队伍。针对教师教学具体工作的督导不能以专家、学者、教授自居,要宽容;对年轻教师的督导更要耐心,要善于与之交朋友,创造和谐而富有成效的督导过程。作为被督导对象之一的教师也应该充分认识到,教学督导人员自身的素质再高,也只能是某一个或几个领域的专家,不可求全要求;另外,教师应以更多的善意理解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支持、配合督导工作。
为此,督导主管部门要最大限度地促进督与被督两个主体间教学利益共同、思维方式趋同、价值取向相同的工作作风,使两个主体在工作中产生共鸣。
心理督导师的督导的作用
督导的作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1) 促进受督导者的专业发展:包括专业理论、技巧和方法的熟练掌握、运用;提高受督导者分析和解决个案问题的能力;
(2)催化受督导者个人发展:包括提高受督导者对自我的觉察或敏感度;检查个人在咨询过程中所呈现的优缺点,了解个人化的困扰如何影响咨询的过程。
(3)帮助受督导者专业认同:包括帮助受督导者充分认识自己的专业角色,设定清晰的职业行为边界,遵守职业伦理规则,提高服务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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