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易制毒易制爆安全检查,铜川三里洞最新消息
此次检查,民警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办法》查看了企业化学品储存仓库、出入库台账、库存情况以及配套设施,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进行了详细的登记。要求该单位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格内部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
为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更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存放安全,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杜绝漏管失控,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及早清除安全隐患。7月21日,铜川市印台公安分局三里洞派出所社区民警到辖区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民警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办法》查看了企业化学品储存仓库、出入库台账、库存情况以及配套设施,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数量进行了详细的登记。要求该单位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严格内部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台账资料、强化防火、防盗、防事故意识,按照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库专柜存放、使用如实登记等管控制度,真真正正做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抓好运输、储存、使用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坚决杜绝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同时民警向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禁毒知识宣传,提高识毒、拒毒等方面的意识。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意识,增强了企业职工的主动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了管理漏洞,有效遏制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编辑:田艺欣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禁毒工作督查通报
想必大家都知道毒品的危害巨大,为此,各地都展开禁毒工作,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禁毒工作督查通报,供大家参考!
禁毒工作督查通报范文一
小补泥村禁毒工作不力,新增吸毒人员2名
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近日来,我镇加大了对辖区内零包窝点的打击力度。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派出所民警在所长杨建华的带领下,对大山镇已卖村涉嫌零包贩毒的孔彩花家进行侦查,首先在路上蹲点守候,将肖成继(男,汉族,现年29岁,住大山镇小补泥村五组)抓获,经对肖成继进行审查,肖对自己吸毒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从已卖村孔彩花家购买毒品(海洛因)吸食的事实。随后,派出所民警在所长杨建华的带领下,将孔彩花抓获,并对其家中进行搜查,从孔彩花身上搜出海洛因零包2包。孔彩花供述了自己进行零包贩毒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小补泥村二组的王生也给其购买过海洛因吸食,根据这一线索,我所迅速将王生抓获,王生对自己吸食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自2004年10月以来,县委、县政府把禁毒工作作为全县的中心工作之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并要求各乡(镇)2 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我镇禁毒办在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求各村干部及驻村干部对本村的吸毒人员彻底的进行调查摸底,截至2005年4月,我镇已先后摸底三次,但是由于极少数村干部及驻村干部对禁毒工作认识不足,加之部分群众对涉毒人员不能大胆举报,故导致小补泥村新增吸毒人员2名。此事发生后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给大山禁毒工作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必须严肃进行处理。要求各村(居)委会、镇属机关各单位要真抓实干,将禁毒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盘县大山镇禁毒委员会
2005年4月16日
禁毒工作督查通报范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推进全市禁毒工作扎实深入推进,9月21日—23日,市政府督查室、市禁毒委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有关同志以及市政府特邀督查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对禁毒工作高度重视,禁毒委、禁毒办等组织机构健全,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建设有较大提升,对吸毒人员的社会帮扶体系初步形成,公安机关持续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市禁毒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其中,岱岳区、东平县工作情况较好。
(一)禁毒工作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禁毒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年度禁毒工作。各县(市、区)禁毒委员会、禁毒办组织机构完善,组织协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新泰市将乡镇(街道)纳入禁毒委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打通政策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泰山区、岱岳区禁毒大队实体化运作,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公安禁毒专业力量相对固定;各县(市、区)将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禁毒工作经费保障到位。新泰市列支禁毒经费60万元、有奖举报奖励基金120万元(含涉毒违法犯罪奖励基金),东平县列支禁毒经费50万元,泰山区列支禁毒经费48万元,岱岳区、宁阳县列支禁毒经费30万元,肥城市列支禁毒经费20万元、禁毒奖励基金5万元。
(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稳步推进。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东平县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办公设施基本完备,禁毒专(兼)职社工工资和社会保障得到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服务机制基本建立,定期检测制度得到落实,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吸毒人员的社会帮扶体系初步建成。泰山区岱庙街道对辖区内吸毒人员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召开吸毒人员及家属座谈会、成立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家属学校、向吸毒人员全面开放社区漂流书屋和文体活动室、为吸毒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完善救助措施和组织技能培训等措施,帮助吸毒人员坚定戒毒决心,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教育转化效果明显。
(三)全民禁毒意识日益提升。各县(市、区)充分发挥禁毒预防教育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集中开展“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拒毒防毒意识。全市已建成3处禁毒教育基地,其中2处进入布展阶段;完成了12所县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泰安市文化产业中专、新汶中学、岱岳区新城实验中学、宁阳四中等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制作禁毒手抄报、撰写心得体会、开展拒毒防毒征文、召开禁毒主题班会、集体签名等形式,引导学生自觉参与禁毒防毒活动。东平县职教中心组织教师编写禁毒专题教育课件,收到良好效果。泰山双语学校、泰安十九中、泰山学院附中、新泰汶城实验小学、岱岳区粥店中学、泰安市实验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并进入全国综合排名100强学校。
(四)打击毒品犯罪能力显著提高。公安禁毒部门坚持主动进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全力推进涉毒重点问题综合治理。今年以来,新泰市、肥城市、东平县各破获1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全市共破获7起省厅毒品目标案件。全市打击毒品犯罪破获毒品刑事案件、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查获新增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吸毒人员等四项主要战果指标(以下简称“四项指标”)完成率暂居全省第6位,未发生涉毒敏感事件。
(五)易制毒物品管控能力明显加强。全市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禁毒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细化公安、工商、安监、环保、食药监等部门的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易制毒化学品大排查行动,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禁毒委协调指导,各有关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防范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失问题的发生。新泰市、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和禁种铲毒工作规范的通知》(泰政办字〔xxx6〕67号)要求,建立制毒物品管控和禁种铲毒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属地管理责任得到落实。肥城市加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日常监管,规范执法行为,企业检查台账记录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还需再提高。部分乡镇(街道)未按《禁毒法》要求成立禁毒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研究落实禁毒工作办法不多,存在“上热下冷”的现象。
(二)打击力度还需再加大。根据省禁毒办通报的数据,截至9月20日,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等5个县(市、区)均未按进度完成打击毒品犯罪“四项指标”。
(三)组织机构还需再完善。新泰市天宝镇、楼德镇、岳家庄乡,宁阳县磁窑镇、华丰镇、堽城镇、蒋集镇等乡镇还未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泰山区禁毒社工仅14人,没有达到吸毒人员与专职禁毒社工30:1的标准。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承担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法定责任没有完全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建设仅靠公安部门推动的现象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禁毒专职社工的工资待遇普遍偏低,禁毒专职社工队伍不够稳定。
(四)队伍建设还需再加强。宁阳县公安禁毒大队人员兼职情况较为严重,难以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重拳。《省编办、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市县公安禁毒机构队伍建设的通知》(鲁编办〔xxx5〕159号)的相关要求没有落实到位,泰山区、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等地新增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未落实到公安禁毒部门。
(五)工作合力还需再凝聚。禁毒工作涉及到公安、民政、财政、司法、宣传、卫生、教育等多个部门,各有关部门一个调、一盘棋的思想不到位,没有形成有效遏制全市毒品犯罪蔓延的整体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一是进一步落实制毒物品管控和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制毒物品和禁种铲毒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进一步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现象。三是要落实涉毒敏感事件管控责任。要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吸毒人员的管控和防范工作,减少漏管失控吸毒人员,防止发生涉毒敏感事件。
(二)全面提升禁毒工作保障水平。一是持续加大禁毒经费保障力度。按照泰财行〔xxx5〕3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毒情形势,持续加大禁毒保障力度,把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形成“有机构管事、有人干事、有钱办事”的禁毒工作新局面。二是持续推进禁毒装备保障。按照国家禁毒办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先急后缓、注重实效、服务实战的原则,配齐配好禁毒专业装备,适应公安禁毒部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需要,确保缉毒执法安全。
(三)全面巩固禁毒宣传阵地。一是全面推进青少年毒品教育“6.27工程”。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引导教育,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青少年的关心关爱,提高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肥城市要精心筹备代表全市参加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全省选拔赛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二是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场所活动。以社区(村庄)为单位,向居民宣传毒品知识和危害,宣传禁毒铲毒法律法规,深入辖区娱乐场所开展新型毒品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三是发挥禁毒教育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各县(市、区)禁毒教育基地要向社会公众全面开放,大力普及毒品预防知识。肥城市要尽快完成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确保不影响省禁毒委对我市禁毒工作的检查考核。
(四)全面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建设。新泰市、宁阳县要尽快完成剩余乡镇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建设。各县(市、区)要严格按要求配齐禁毒专(兼)职社工,不断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硬件设施,落实管控帮教措施,确保辖区吸毒人员有人管、管得住。二是搞好结合,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档升级”。要积极整合各类资源,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与社区矫正、治安防范等工作有机结合,推进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工作,打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升级版”。
(五)全面细化易制毒物品管控措施。一是要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日常监管。要组织公安、安监、药监、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实地检查执法,工作阵地前移,延伸工作视角,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规、堵塞漏洞,最大限度防范制毒原料流入制毒渠道。各县(市、区)要尽快完成辖区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禁毒工作责任书签订工作。二是建立制毒原料和关键设备网格化监管机制。要对制毒主要原料和关键设备(反应釜、离心机)开展全面排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切断制毒犯罪的源头和渠道。要加大对精麻药品的监督管理力度,尤其要抓好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监管,依法查处精麻药品流弊案件。
(六)全面提升打击毒品犯罪效能。一是加强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要选调精干警力充实禁毒侦查队伍,警力投放优先向缉毒岗位倾斜。要积极面对大数据时代,加强毒情分析研判和精确制导,增强禁毒打击实战能力,形成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重拳”。二是规范侦查打击体系。落实“逢嫌必检”、“酒毒同检”制度,提高对隐性吸毒人员的发现能力。要加强禁毒技战法研究,深挖追查毒品来源,强化涉毒线索深度经营,健全多警种合成作战、同步上案的联动打击模式,以打开路,打出声势
禁毒工作督查通报范文三
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工作落实,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县督查局对各乡镇上半年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乡镇根据市、县禁毒委员会的要求,相应调整了领导机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开展了禁毒相关工作,但部分乡镇工作滞后,在宣传发动、打击整治、社区戒毒、协会筹备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须认真进行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
(一)禁毒宣传不到位。鸬鹚渡、沾溪、大栗港3个乡镇未按要求设置永久性禁毒宣传公益广告牌。
(二)打击整治不彻底。在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的“扫毒害保平安”、“毒品问题大整治”等专项行动中,高桥派出所、修山派出所未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打击毒品犯罪,未侦办1起毒品案件。
(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滞后。有桃花江、松木塘、鸬鹚渡、沾溪、大栗港、三堂街、鲊埠7个乡镇未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未落实“四员”一体及“八有”工作目标,导致一些吸毒人员的帮教管控难以到位。
(四)美沙酮门诊入组率低。按照《xxx3年禁毒工作考评办法》要求,桃花江镇辖区内的吸毒人员美沙酮门诊入组率须达50%以上,其他乡镇达30%以上。但根据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提供的各乡镇吸毒人员1至6月份接受美沙酮治疗情况,各乡镇均未达到考评要求,特别是浮邱山、高桥、鸬鹚渡、三堂街4个乡镇均无1人次接受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
(五)禁毒协会分会筹建工作进度慢。根据县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各乡镇要在今年年底前成立禁毒协会分会,明确人员职责,制定各项制度。而目前仅高桥、松木塘、修山3个乡镇正在组织开展筹建禁毒协会分会相关工作,其他乡镇均未开展。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针对各自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禁毒工作考评方案要求,迅速逐一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对整改不力或未及时上报整改情况的,对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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