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民康医院,80年代的附属医院
刘波
对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及管理,自新中国成立初期就逐渐形成了由卫生、民政、公安三家共同管理的格局。隶属民政系统且为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的医院和相关机构,其发展历史比较悠久。
民政系统医院的分类
民政系统医院分为两大类:优抚医院和社会福利院。
优抚医院是为在乡的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的防病治病和康复工作服务的事业机构。目前我国优抚医院共有三种类型:一是供特、一等伤残军人治疗、康复和休养的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简称“荣康医院”;二是收治在乡的复员军人
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刘波
对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及管理,自新中国成立初期就逐渐形成了由卫生、民政、公安三家共同管理的格局。隶属民政系统且为精神疾病患者服务的医院和相关机构,其发展历史比较悠久。
民政系统医院的分类
民政系统医院分为两大类:优抚医院和社会福利院。
优抚医院是为在乡的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的防病治病和康复工作服务的事业机构。目前我国优抚医院共有三种类型:一是供特、一等伤残军人治疗、康复和休养的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简称“荣康医院”;二是收治在乡的复员军人和伤残军人中以慢性病为主的荣誉复员军人医院,简称“荣军医院”;三是收治在乡的复员、退伍军人中精神病患者的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社会福利所辖的负责收治“三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依靠)社会救济对象中的精神病患者的机构,可分为民政福利精神病医院(也常被称为“民康医院”)和供养性质的精神病社会福利院。
从上述情况来看,民政系统为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及服务的机构为两类,即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和民政福利精神病医院(包括精神病社会福利院)。
民政精神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历史
1949年前后,为解决复员退伍军人中的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问题,兴办了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这些医院隶属于民政系统优抚部门,主要负责收治优抚对象(复员、退伍军人,烈、军属)中的精神病患者。它们一部分是新建的,一部分是从部队转交过来的,一部分是从卫生系统转交过来的,还有一部分是由几方面组合而成的,主体部分是从荣军学校衍化来的。从1950年起,有一部分荣军学校相继被改成荣誉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全国有16所),一些大、中城市建起的精神病患者收容所(有一部分属于旧时期的“救济院”“慈善堂”被改造为精神病患者收容所),后来其中一部分发展成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1958年,在南京召开了第一届全国精神病防治工作会议,提出了“积极防治,就地管理,重点收容和开放治疗”的指导原则。1959年内务部在湖北省沙市召开了全国精神病患者收容管治工作现场会,提出要新建和扩充精神病院。有的医院提出了“教、劳、治、娱”相结合的综合治疗的方针,对精神病的治疗和管理产生了积极影响。据统计,1958年隶属民政系统的精神病医院有86所,收养7985人;到1964年,全国民政部门共办精神病院203所,收养16528名精神病患者。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精神卫生工作进入了恢复和重新发展的历史时期,各地民政部门又相继恢复和重建了一批精神病医院。1980—1986年,原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相继在上海市、江西省临江镇、福建省漳州市分别召开了全国的精神卫生工作会议,就精神病群防群治、分级护理、工娱治疗等进行了交流和座谈,促进了精神病医院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1985年,民政部在原沙市精神病医院(即现在的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建立了“中国民政精神医学培训中心”,学员除了民政系统的医生、护士外,卫生部门和部队也有派人参加学习。培训中心和大专班一共培训了3000多名精神科医生和护士,培养的医务人员现在都是各精神病专科医院的技术骨干和医院领导。据统计,1986年全国民政系统有118所精神病院,收养21347名精神病患者。在培训中心开办15年后,到2000年时,民政系统发展到257家精神卫生机构(包括社会福利精神病院130家,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疗养院127家),共收养3.78万名精神病患者。通过近二十余年的精神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我们认为培训中心为民政系统乃至中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1993年3月,民政部制定了《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对福利院的规模、功能、管理和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1年民政部颁发了《优抚医院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按照卫生部门的医院建设标准,要求各级各类优抚医院包括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分不同级别建设成为二、三级医院。民政部的这两个法规对推动民政系统精神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建设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近几年,民政系统精神卫生机构的发展成绩喜人,医院床位数增加1.75万张(增长26%)、职工人数增加0.45万(增长20%)。到2016年底,民政系统精神卫生机构当年门诊量超过350万人次,住院床位超过8万张(约占全国精神科床位的1/5),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有120家(其中有65家医院床位超过500张)。
随着这些年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加大了对精神病医疗机构的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实施对民政系统精神卫生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全国民政系统精神病院在硬件设施设备、人才引进和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单位由原来的“疯人收容所”,“精神病患者福利院”向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精神卫生中心转变,有的成为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很多单位被评审为“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在治疗上从原来的以收容收养为主发展到现在的以提供临床、教学、科研、康复、社区防治为一体的多学科的规范化诊疗和康复服务,为中国的精神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
来源:摘自《致为精神卫生共同奋斗的70年》第五章 第五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编写
编辑||徐佳
排版||白羽
审核||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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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民康医院的介绍
遂宁市民康医院、遂宁市优抚医院(原遂宁市精神病医院)是遂宁市民政局直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医院建院于1972年,医院先后被评为“四川省二级福利事业单位”、“遂宁市消费者满意单位”、“遂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是一家具有民政特色的“大专科、小综合、多功能”、在川中地区享有较高声誉的专科医院。
温州市民康医院的简介
温州市精神病院(温州市民康医院)创建于1959年10月,是民政部门下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也是温州市开办最早、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公立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四十多年来一直承担着温州市民政、卫生、公安三方面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是浙南及闽北地区精神科的医疗、预防、康复、教学和科研中心,是温州医学院及温州心理咨询师的教学培训基地。医院目前占地18亩,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2006年3月新落成的老年康复大楼使用面积达5100平方米,其功能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医疗环境优美雅致,还建立了网络信息管理系统,配置一批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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