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民办教育热点话题,两会提到民办老师及代课教师了吗
每年两会,有关教育的声音都会受到广泛关注。今年,多项关于“民办教育”的议题成为业内人士的热议话题。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朱永新表示,“民办的教学机构,尤其是民办教育、幼儿园生存的困难,应该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在贷款上,在贴息上,甚至于在补贴上,能够对这些机构给予支持,帮助大家渡过难关。”全国人大代表吉桂凤建议,“要将国家关于民办学校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切实尊重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苏华提出,“要继续提高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积极性,保护广大民办教育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亟待深入细致地做好新法新规的贯彻落实和地方政策的制定和落地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林腾蛟提出,“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提升国家科技竞争力的需要”。……为什么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1
它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办学校一直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满足了受教育群体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促进了多元化教育格局的形成,减轻了政府教育投入的资金压力,带动了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人才。浙江大学教授,中国民办教育西湖论坛主席——吴华教授曾在《发展民办教育需要重建新的观念基础》这篇文章中指出:“民办学校的学生人数占所有在校学生人数的1/5、民办学校的学校数占所有学校数的1/3。”
5月20日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也印证了这一点,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3.01万所,其中民办学校19.15万所,占全国比重36.13%。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结构如下图:
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结构
2
相对于公办教育,它具有制度优势
关于这一点,吴华教授曾在《要全面认识民办教育制度优势,切实保障其合法权利》这篇文章中作出了详细论证:
第一,民办教育比公办教育更有效率。它的效率来源于在微观上一切不符合人民需要的民办学校都将被市场无情的淘汰事实上,民办教育的资源从家长要学校,公办教育的资源流动是从家长到政府,再到学校,中间环节必然消耗一部分资源,因此民办教育效率上比公办教育强是必然的。第二,民办教育比公办教育有更多的选择,这个不做过多解释。第三,民办教育比公办教育更加公平,这完全超出了传统思维。为什么?因为我们对公平的理解有传统的偏差。公平只能在权利相同的主体之间进行比较,什么情况下是权利相同的主体呢?面对公共教育资源,所以,教育不公平是公办教育自带的、制度性的缺陷。学校内部无论是公办和民办都存在不公平的问题,但学校之间只有公办才有公平问题,民办不存在这个问题。3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有助于提升国际竞争力
当今世界,各国之间激烈的经济竞争和科技竞争,归根到底是教育的竞争。放眼国际,以美国教育为例,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中,美国29所学校入围,其中私立学校高达18所,占62.07%。而中国入围的12所院校均为公办大学。除此以外,国际上许多重要科研成果都出自民办大学和企业。
我们应该看到,民办教育有着天然的灵活机制、创新基因和竞争优势,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能力,能够帮助学生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民办教育理应成为推动我国教育体制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创新保驾护航。
把发展民办教育提升到国际竞争力的高度,有利于优化学校管理与人才培养机制,从而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挑战。
4
受疫情影响,民办教育行业正在遭受重大冲击
今年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全球,也给民办教育行业带来了巨大冲击,其中受影响最严重的当属学前教育和各类培训机构。
民办教育协会做过一个统计,超过79%的教培机构其现金流撑不过3个月。而如今疫情已经6个月,复学复课仍然是奢望。这些机构的房租压力,学生没有了,房租还得交,再加上教师的成本,压得教培机构喘不过气。
在此次疫情中,幼儿园成为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根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开学要求,幼儿园将会成为最后开学复工的一批单位,比正常的开学时间推迟至少三个月以上,使得很多民办幼儿园在没有收费的情况下还要背上支付房租、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险缴纳等费用负担,为民办幼儿园带来了极大的办学和生存压力。这其中大部分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它们大多规模小、租赁办园、办学经费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无锡市华锐教育集团旗下有多家普惠园,其董事长韩荣寨在前两天由中国民办教育论坛和光明网教育家杂志社共同举办的圆桌会——“民办教育的‘后浪’”中交流时提到,前期所有学校停课,但要支付房租、教师薪资、购买防疫物资,对学校的现金流来说是巨大的考验。据他所知身边已有部分民办幼儿园已经无法维持下去,正在寻找投资人转让,如果这个学期不开园,将有更多的民办园倒闭。即便是未来民办园开园了,由于疫情的长期存在,也会影响幼儿园的到园人数,很多幼儿会选择在家,幼儿园的后期压力将会更大。
在此困境之下,很多幼儿园选择自救,比如前两天爆出的幼儿园卖烧烤、卖包子、直播跳舞等“跨界”自救。
在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里,专门提到了民办幼儿园受困,这就说明国家已经看到了这些困境问题。
怎么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这次两会,很多代表已经提出议案,不论议案通过与否,这已经是在给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了最大的精神支持。本文对此就不再赘述,这里主要对代表们提到的支持举措进行整理。
1
调拨防疫物资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建议,基于目前疫情控制趋于稳定,不少幼儿园已经陆续开园。建议政府部门重视民办幼儿园防疫物资筹集困难等问题,把民办幼儿园防疫工作和防疫物资纳入整体工作中统筹考虑、统一安排,享受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
2
政府出面协商免交、减交、缓交房租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表示对于房租的问题,如果是政府部门房产的小区配套园,建议免交或者是减交、缓交。如果是租用私人或企业的房产办园,那么应该由政府出面协商减免租金、或推迟交租时间。当前主要是做实“免、减、缓、补”,为民办幼儿园纾困。
比如,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参照《河北省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减轻民办幼儿园房屋租金负担。鼓励有关单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民办幼儿园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鼓励其他业主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
3
加大金融扶持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李孝轩建议,国家加大对民办教育的金融扶持力度,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利环境。李孝轩认为,应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加大对民办教育的金融扶持力度。他表示应加强政策引导,进一步健全财税金融支持体系,由地方政府联合同级金融机构引导金融资源向民办教育倾斜,提供有利的融资、贷款条件,助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在这一方面河北省三河市的经验值得大家借鉴,他们组织金融办、人行、教体局等单位第一时间搭建银校对接平台,千方百计为教育机构纾困解难。
为保障民办学校恢复运转、渡过难关,三河市与东、西市区先后两次举办银校现场对接活动,组织金融机构围绕民办学校实际需求开展系统性小规模精准对接,组织域内金融机构简化贷款审批流程,为民办教育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目前,沧州银行燕郊支行向光大学校授信2000万元;三河蒙银村镇银行向以诺实验学校等6家民办幼儿园发放贷款620万元;三河建行、燕郊中行积极开辟信贷服务“绿色通道”,向美方德幼儿园、快乐萌芽幼儿园发放贷款845万元。
4
加大税收优惠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建议,一方面允许民办幼儿园在社保缴纳上享受中小微企业同等待遇。
河北省近日就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协调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帮助为教职工参保且疫情期间不裁员、少裁员的民办幼儿园,落实返还、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等有关政策,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落实国家和河北省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帮助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民办幼儿园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办园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5
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基金
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建议取消或免征民办幼儿园每年承担的2-3万元一个班的教育基金。
6
发放政府补贴
对于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且符合财政补助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建议按照2020年1月份在园幼儿数,将1-6月份的财政补助经费一次性提前发放到幼儿园;最后,给予适当补贴,由地方政府给予民办幼儿园5个月左右的房屋租金补贴和幼师每月人均千元左右的工资补贴。
全国人大代表吉桂凤指出,针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和税收优惠”等具体扶持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江苏省委主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表示,要完善民办学校投入机制。建立教育项目经费的补偿机制,参照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公办在编教师培训经费、校舍改造、设施投入等项目标准,予以民办学校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
7
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刘焱建议:“尽快把普惠性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制定普惠性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标准,统筹协调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一体化发展, 进一步加快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发展,让更多的幼儿与家庭享受公平而有质量学前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苏华表示:
一是做好民办学校过渡期管理。明确现有民办学校在过渡期内或完成分类登记前,应继续按照现有章程办学,对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举办者有权在过渡期内继续取得合理回报。尽快明确登记为营利性学校时税费减免的具体政策措施,在明确土地、校舍、办学积累等财产的权属时,应当本着尊重历史、事实求是的原则,适当缴纳税费,避免因补缴税费而造成对学校健康发展造成过大负担,保护学校权益。
二是对非营利性学校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规范。过去一个时期,国内一些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的举办者,通过协议控制、搭建VIE架构等多种形式在我国香港等地上市。对于此类学校实施分类登记时,应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监督,避免非营利性学校以“非营利之名行营利之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利益关联方发生交易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并制定信息披露制度。
三是做到两类学校公平待遇。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都有公益性。应鼓励各地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对公办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教师待遇和学生接受资助、升学就业、教科研项目、职称评定、政府奖补、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税费减免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同时对营利性民办学校也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四是完善民办教育法律政策体系。加快民办教育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尽快修订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建立民办教育改革的政府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实现全流程监管,出台非营利性学校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教育督查,加强对各级教育主管依法行政的监管。
五是简化民办高校举办者变更相关审批手续。实践中,有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认为,民办高校举办者本身的内部股东如果发生了变更,则民办高校的举办者也应相应的进行变更,还存在个别地方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举办者变更事项时没有明确的审批程序。这种情况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社会力量兴办民办教育。民办高校举办者的变更和举办者内部股东的变更在变更对象、适用法律、变更形式、受理和管理部门、争议的性质和解决部门等方面均有所不同,建议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民办高校举办者变更相关手续等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避免人为设置障碍。
最后,借用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倪闽景的一句话:“不要动不动就把民办校关掉,是对他们最大的支持。”
原创 钱塘楚风 校董汇
现在国家对民办教育是什么态度?支持还是反对?
支持的。http://www.lufeng.gov.cn/pubnews/doc/read/jyxc/1057051716.140545040/
http://www.yuloo.com/mbgx/mbgx-zcfg/20030704101618322.html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
目前,我州教育事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矛盾仍很突出。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大力发展教育,对提高国民素质非常重要。在我州这样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教育投资还不能完全由政府包下来的情况下,依靠全社会共同努力,充分调动民间资本,激发民营企业投资教育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民教育的现状和差距
日前教育部首次发布了《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报告》,将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现状与一些国家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分析。报告中资料显示:我国15岁以上国民受教育的年限仅为7.85年,25岁以上人口受教育年限为7.42年,两项平均仍不到初中二年级水平,与美国100年前的水平相仿;2000年我国25—64岁人口中接受高中及以上教育者只占18%,与美国和韩国同期比例87%和66%相比,差距甚远。报告概括了我国人力资源基本现状:国民素质整体偏低,中高层人才严重缺乏,人力资源整体水平与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从楚雄州的情况看,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滞后,数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2003年,全州普通高中阶段入学率仅为32%,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仅为36.62%,而国家教育部要求在2005年全国平均高中阶段入学率要达到60%左右,可见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难度之大。
二、投入不足是制约我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瓶颈
一方面,我州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及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用于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运转和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极为有限;另一方面,由于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支出结构变化,用于发展高等教育的资金比例增大,而用于基础教育的经费相对减少,加之教育欠账大,多渠道的教育投融资体制尚未形成,教育投入远远不能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州内民办教育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发展缓慢,教师队伍素质整体不高,教育思想观念落后,教学方法手段陈旧,管理效率较低。
目前,我州还有许多贫困地区的儿童因为没钱而失学。许多欠发达的乡(镇)对教育的投入已经占了地方财政收入的50%。我们再过高的要求政府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势必会影响政府对其它行业的投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影响国家的税收,从而会影响政府对教育的再投入。由此可见,大力发展教育,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发展民办教育存在的误区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办学体制比较单一,主要有政府办学和集体办学两种模式,难以满足社会对教育事业多方面的要求,现在我国是以占世界1%的教育经费支撑着占世界22%的教育规模,比例悬殊。过去的办学方针是: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因此,1986年到2000年义务教育得到超常规发展,但却是以加重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为代价的。1999年前后,国务院出台减负政策,首先考虑的就是农村教育。停止集资和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却又使农村教育经费缺失近50%,出现长期大面积拖欠教师工资、校舍不能扩建或维修的现象。通过在城市发展民办教育来减少相关的投入,把节约的资金投向更为需要的农村,是发展民办教育的初衷。
目前,社会上对于发展民办教育存在着以下的误区:认为有了公办学校,再办民办学校没有必要的“多余论”;认为民办学校冲击了公办学校的“冲击论”;认为民办学校都是为了赚钱的“盈利论”;认为民办教育长不了的“怀疑论”等等。这些都是对民办教育在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缺乏认识的表现。
民办教育是指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面向社会兴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发展民办教育,可以打破由政府包揽办学的旧体制,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新体制,有效地扩大全社会的教育投入,使教育资源总量迅速增加,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发展民办教育还是突破教育投入瓶颈的有力举措。据估算,我国未来十年间平均每年因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扩大规模发展性投入就需500亿元左右,而所增加的政府财政投入中,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性投入每年可能仅有50亿元左右,每年投资缺口高达450多亿元。一方面政府资金短缺,另一方面社会资金充裕,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个人以及海外有大量的资金缺乏投资方向。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我国居民储蓄5万多亿的10%准备用于教育。因此,只有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民办教育,积聚教育资金,才能实现教育投入瓶颈的突破。
民办教育有合法的身份和地位。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中明确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就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上的基本依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人民群众对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政府教育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将是长期存在的,这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长期存在的基础和前提。
四、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建议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办教育在增加教育供给、体现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效率、扩张教育自由、减缓就业压力、推动教育创新等方面为我国教育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已经成为教育事档闹匾贫α俊4罅Ψ⒄姑癜旖逃仁侵泄厣缁嶂饕褰逃乱档谋厝谎≡瘢彩鞘澜缃逃⒄沟墓餐缆贰?br>
为了推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必须坚持政府办学为主导,民办教育只是义务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作为非义务教育的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将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在职业教育中所占的比例可能要超过公办教育。为切实有效地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克服对民办教育的一系列片面认识。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要与公办教育一视同仁,甚至要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在对待民办教育的态度上,有些地方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认为民办教育不是自己的。二是认为民办教育都是想赚钱的。三是认为民办教育是与公办教育争生源的。四是认为连公办教育都办不好、管不好,哪有精力再去管民办教育,更没有财力去支持民办教育。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对民办教育的发展都是有害的。应该看到,民办教育是在替政府分担教育责任,作为教育行政部门,不但要热情支持民办教育,还要感谢、奖励民办教育。
(二)把国家出台的扶持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对国家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接受捐赠;新建、扩建民办学校,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办教育机构收取任何费用,等等。教育行政部门要千方百计地去推动这些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土地优惠。民办学校的办学用地要真正按照公益事业和教育用地来划拨。二是税收优惠。对于企业家办学的投入在税前扣除这个政策应该想办法落实。三是招生问题、教师培训、职称评定政策,要做到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四是制止对民办学校的经费统筹。
(三)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除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扶持与奖励措施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措施。”依据这一精神,可以从实际出发,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一是对民办教育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二是人才资源的支持。利用名师、名校长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三是支持名校、强校扩张。民办学校没有一定的规模很难生存,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资金、政策、表彰等措施,支持名牌民办学校做强、做大,尽早形成规模效益。
(四)促进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之间的合理流动。民办学校教师素质不高、队伍不稳定,其症结还在于公办学校优秀教师有后顾之忧,不愿到民办学校任教。解决公办学校教师与民办学校教师之间的自由流动,是教育行政部门为创造公平的教育发展环境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建立、完善有关制度,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这为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的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
(五)科学定位发展的方向。公办学校、民办教育要共同发展,共存共荣,形成互补。但在发展方向上应有所侧重。“抓住两头放开中间”应该作为我们面向21世纪教育的发展战略之一。所谓“两头”,是指九年义务制教育以及进入“211”工程的重点大学,应由政府办学为主;中间的各级各类教育,应充分发挥民办教育的巨大活力。今后,我州民办教育应遵循以下发展方向:一是义务教育阶段。坚持政府办学为主,特别是贫困地区,政府应加大投入,保证适龄人口受教育的权利,同时通过加大素质教育的力度,从整体上提高全民科学文化水平。在楚雄市等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为满足部分居民对子女择校的愿望,可适当发展一些民办学校,这类学校可以是寄宿制学校,小班化实验学校,外语、艺术、体育类等特色学校,以及其他类型办学条件优越的高成本学校,作为对公办学校的补充。二是高中教育阶段。从实际情况出发,在经济发展水平总体较低的条件下,围绕实现未来高中教育规模翻番的目标,建议参照国内外成功的经验,主要通过发展联办或民办高中来实现。三是职业教育方面。民办学校应是重要的力量,政府应鼓励民办学校超常规发展,解决城市和农村待业青年的教育问题。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