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恩施知识网 > 健康之路 > 正文

教育部禁止建异地校区青岛尴尬了众高校咱们搞研究院吧

今天看到一则消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国际校区的一期项目启动区,下个月也就是10月份完工。其实不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家,哈尔滨工程大学的首批新生已经顺利入驻了,于是小编疑惑了,不是不让建跨省异地校区了吗?这又是什么操作啊?为何这么多高校选择青岛这个地方呢?
国内众高校在青岛设校区的基本情况青岛这地方不光是外省的高校喜欢,山东省的高校也是争着来,成功案例有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而中国石油大学也是刚刚把注册地从东营市改成青岛了,而曲阜师范大学也在谋划来青岛试试看,这些都可以理解,因为都是省内高校,并不属

今天看到一则消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国际校区的一期项目启动区,下个月也就是10月份完工。其实不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家,哈尔滨工程大学的首批新生已经顺利入驻了,于是小编疑惑了,不是不让建跨省异地校区了吗?这又是什么操作啊?为何这么多高校选择青岛这个地方呢?

国内众高校在青岛设校区的基本情况

青岛这地方不光是外省的高校喜欢,山东省的高校也是争着来,成功案例有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而中国石油大学也是刚刚把注册地从东营市改成青岛了,而曲阜师范大学也在谋划来青岛试试看,这些都可以理解,因为都是省内高校,并不属于异地跨省校区。那么,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校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校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校区,中央美术学院青岛校区,已经建的,正在建的和计划建的,给人一种扎堆青岛、欣欣向荣的感觉。

教育部既然禁止跨省建异地校区了,这些高校又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的呢?

其实已经有部分学校已经终止在青岛建分校区了,还有的还没有来得及划地开建呢,这一部分学校想必不会继续了,但是还有已经建设的部分工程的学校,比如哈尔滨工程大学一期工程已经交付使用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下个月也交付一期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部分主体建筑已经封顶了,这个时候停工了,那就损失惨重,其实教育部虽然禁止跨省建异地校区了,但是并没有禁止搞研究生院和国际学院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等。

在此背景之下,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校区就变成了青岛研究生院,也就是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创新发展基地,一期投资19亿元,占地926亩,各类研究生共1200余人,已经入驻了。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校区变成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国际校区,总投资31.5亿元,共分为三期,一期工程335亩,计划入驻的也都是来华的国际留学生,或者开展的中外国际合作项目,比如部分功能会作为该校的以色列分校中国校区。还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校区变成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青岛国际科教新城,也是有研究生院和国际校区,不过还有一个科技园区,同样也是分三期完工,一期工程计划2022年完工交付学校。

这些高校为何如此青睐青岛市?

青岛市是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经济实力强,城市化进程高,而且具有先进文化的超前认识,对外开放力度比较大。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优势明显,还有若干条飞往欧美的国际航线,企业多,工业好,科研能力强。

青岛市是一个海滨城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海岸线景色优美,温度适宜,气候好,非常适合人类居住。

各位小伙伴儿们,您喜欢青岛这个美丽的城市吗?你最中意青岛市的哪一所大学?

教育部禁止建异地校区青岛尴尬了众高校咱们搞研究院吧

对外经贸大学青岛国际校区会取消吗

不会。其实教育部虽然禁止跨省建异地校区了,但是并没有禁止搞研究生院和国际学院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青岛国际校区,总投资31.5亿元,共分为三期,一期工程335亩,计划入驻的也都是来华的国际留学生,或者开展的中外国际合作项目,比如部分功能会作为该校的以色列分校中国校区。

教育部禁止建异地校区青岛尴尬了众高校咱们搞研究院吧

为什么教育部叫停异地校区

法律分析:对于异地办学要进行严格整顿,跨省办学被叫停,想要在异地建立分校,基本是很难实现的事情,想要在省内建立分校,审批也会比较严格,在省外建立分校,那更是难上加难,而且已经在省外完成建设的分校可能也要面临整改,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能不被整改的高校可能会很少,那些目前已完成签约的高校,可能要无疾而终,这对于高校和学生来说,可能是一大坏消息,不过,如今国内高校新建分校的乱象确实需要治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免责申明: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恩施知识网立场!登载此文只为提供信息参考,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有侵权或内容不符,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合作!
当前文章地址:https://www.esly.wang/jiankang/52339.html 感谢你把文章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上一篇:我国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是什么?,学生受教育的义务 下一篇:学习传统文化有多重要领先的不仅是现在更是孩子们的未来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