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教育局发布开学最新消息,民办学校年检工作通知
年检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其中批准设立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学校不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但要参加数据统计和结果公布。
时间安排
年检工作从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民办学校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常态化、一手抓民办教育发展规范化的原则,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各县市区统一开展全市民办学校2019年度年检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年检范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其中批准设立未超过6个月的民办学校不需提供年度审计报告,但要参加数据统计和结果公布。
时间安排
年检工作从2020年8月10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8月10日至8月16日为学校自查阶段,8月17日至9月1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13日为总结评价阶段,9月14日至9月15日为公示公告阶段。
年检形式
与以往有所不同,本次年度检查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业务主管机关通过邮箱审核学校年检电子材料,通过邮箱、微信、电话方式反馈年检结果;按照错时错峰的原则,由学校指定一名负责人,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许可证副本(原件)、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年检报告书纸质版,实现现场一次性办结,尽量减少人员接触。
学校上报 材料及要求
各民办学校按照以下顺序将材料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学校全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待主管机关反馈结果后,报送纸质版。
1.长春市民办学校年检报告书Word版
2.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3.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副本、民非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019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地点及联系方式
来源丨长春教育发布
民办学校年检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办学校年检都需要如下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民办学校自查报告
3、学校三年发展规划
4、提供校舍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校舍租赁合同书(协议书)。提供原件,留存复印件
5、财务状况
6、学校董事会、校委会和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学校教职工情况统计表
7、教师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8、学校分年级分班情况统计表
9、学校房屋质量鉴定书。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
民办学校年检内容主要包括:
1、党的建设。党组织建设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情况。
2、法人治理。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及章程执行情况,决策机构、管理机构、监督机构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
3、办学条件。生师比、生均校园面积、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各项生均办学条件指标达标情况。
4、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专业设置、教材使用、质量保障、顶岗实习管理等情况。
5、资产财务。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建设情况,办学经费投入保障情况,学校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办学结余分配、使用情况,财政补助、国有资产、受赠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制作、依法进行审计及公布审计结果情况。
6、办学行为。招生宣传、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规模等情况,收费情况,学校名称使用情况,办学许可证核定事项变更情况,学籍管理、档案管理、学历证书颁发等情况。
7、权益保障。教职工待遇保障、培训及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学生奖助学金及其他合法权益保障情况。
8、安全稳定。安全工作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建设情况,安全设施建设配备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情况。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