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湖北省委第九轮巡视公布向32家单位反馈情况湖北省教育厅被指履行教育主管部门职能责任不够到位
2021年6至7月,湖北省委第一至十一巡视组分别对省委编办、省委老干部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医保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粮食局、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心、省红十字会、省驻京办、省驻沪办、省驻深办和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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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至7月,湖北省委第一至十一巡视组分别对省委编办、省委老干部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卫健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医保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粮食局、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中心、省红十字会、省驻京办、省驻沪办、省驻深办和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汉江师范学院、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鄂州职业大学、荆州职业技术学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共32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视,同步开展了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
2021年10月下旬,湖北省委11个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单位党组(党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摘要如下。
省教育厅
履行教育主管部门职能责任不够到位
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
█问题
普惠式学前教育发展与国家要求差距较大,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化发展存在不足,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较弱,省属高校发展质量不够高,教师队伍建设、大班额问题化解等重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校园安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少数领域廉洁风险未能有效防控,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选人用人和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机关党建工作较为弱化;对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认真落实教育主管部门职能责任,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加大廉洁风险防控力度。压紧压实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以改促建、以改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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