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为什么很多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都没有跟劳动者签合同,是因为想逃避责任吗还是不太懂法,但是不签恰好是违法的。那么为什么很多单位不签劳动合同?
一、为什么很多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因为不知道签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一时疏忽。存在侥幸心理,不签合同能省下好多支出,万一员工也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能省一笔是一笔。觉得签劳动合同要付出太多成本。签了劳动合同就必须上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企业不想承担费用。签了合同,你就在劳动局备案了,每年按人头收的价调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交的就多。签了合同如果公司破产解体,合同没到期,企业要给员工赔偿。签了合同,要给年假、产假、三期不得解约(孕期、产期、哺乳期)。签了合同,每周工作时间有限制,有带薪休息日,如若加班有翻倍的加班费。具体请参照《劳动法》
二、不签劳动合同随时离职可以吗?
不签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时离职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在离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二倍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只规定辞职的:在试用期的,提前3天提前申请辞职;试用期结束,转正定级的,那么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但最好在月头提出申请,那么公司人事部也好终止下个月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本身就具有跟员工在达成关系的同时出具一份合同的义务,如果单位没有做到这个义务也就让员工有了可以随时离职的权利,如果单位用各种理由阻止员工离职就是违法的,此时员工受害的权益还要得到单位相应的经济补偿才是合法的。
三、用人单位可否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但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称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工作岗位,劳动关系即告终结,但用工单位却不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否则将承担给予必要经济补偿的责任。劳动关系双方应依法全面履行各自义务。首先,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和相关福利待遇的权利。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依法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来源: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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