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执老头上当受骗的故事拍成黑白公路片为什么还能有86分
在90年代,彩色电影早已是市场的主流选择,诺兰之所以会“逆流而上”的原因只有一个:
穷!
电影的拍摄设备,仅是一台Arri BL 16mm摄影机和一部发条相机,没有任何补光的手段。
影片中大部分道具都是真实的生活用品,而凶器之所以选择锤子,是因为没钱制作道具枪;
又因为没钱调色、补光和租用场地,外景需要根据环境调整机位,只能祈祷没人挡镜头。
最终,在花费了6000元美金,耗时将近2年的
1998年,诺兰拍出了自己的电影处女作,黑白悬疑片《追随》。
在90年代,彩色电影早已是市场的主流选择,诺兰之所以会“逆流而上”的原因只有一个:
穷!
电影的拍摄设备,仅是一台Arri BL 16mm摄影机和一部发条相机,没有任何补光的手段。
影片中大部分道具都是真实的生活用品,而凶器之所以选择锤子,是因为没钱制作道具枪;
又因为没钱调色、补光和租用场地,外景需要根据环境调整机位,只能祈祷没人挡镜头。
最终,在花费了6000元美金,耗时将近2年的情况下,诺兰完成了他的首部故事片。
然而,简陋的制作条件并没掩盖诺兰的才华,黑白之下神一般的叙事反而让他“一战封神”:
28岁就凭该片在旧金山电影节上备受关注,并为日后的经典之作《记忆碎片》铺好道路。
同时,《追随》的成功也让公众意识到,黑白片的年代也许并没有完全过去。
不过,今天的主角并不是诺兰,要为大家介绍的电影也不是《追随》。
而是2013年亚历山大·佩恩执导的黑白电影——《内布拉斯加》。
这部由派拉蒙电影公司发行的电影制作成本不低,保守估计约1300万美元。
所以单纯从技术角度来讲,这部电影完全有条件拍成彩色,然而导演却坚持要拍黑白。
内布拉斯加州位于美国中西部地区,地形和气候适合发展农业,农业面积占了90%以上。
然而,该州在美国的地位说得好听是“农业领先”,说得不好听其实就是个“大农村”。
在例如《生活大爆炸》等“接地气”的美剧里,内布拉斯加会成为“土老帽”的代名词。
所以,对于大多数通过美剧认识美国的国内观众来说,内布拉斯加州的吸引力并不高。
因此,相信不少人在看到这部以内布拉斯加命名的电影时,内心的第一反应是“拒绝”的。
甚至还可能有人会怀疑:这部获得了6项奥斯卡提名,5项金球奖提名的电影,是不是靠黑白片来故弄玄虚,以便能获得评委的青睐?
根据导演亚历山大·佩恩的自述,影片其实是用彩色的胶片拍摄,在后期制作时才转为黑白。
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导演觉得黑白更有诗意,用彩色影像会略显单调。
诺兰拍黑白片是因为穷,佩恩拍黑白片是为了有诗意,两者相较,后者确实显得哗众取宠。
毕竟风景作为公路片最重要的元素,怎么可能黑白的效果要比彩色的好呢?
但当我把这部115分钟的电影看完后,居然有点理解导演的想法,甚至觉得虽然拍成黑白片的确损失了优美的风光,但却能让电影中的人文活动和风景更好地结合。
电影讲述了一个居住在蒙大拿的老头子伍迪,某天收到了一份传单,上面写着他中了100万美元,只要付费订阅了传单上的杂志就能领奖。
如此老套又粗糙的骗局,相信稍微有点理智的人都会嗤之以鼻。
但老头子伍迪却仿佛“鬼迷心窍”了,不仅对自己中奖一事坚信不疑,还不顾家人阻拦,执意要前往传单上的地址——内布拉斯加州的林肯市去领奖。
蒙大拿和内布拉斯加相距不算远,本来开车过去一趟也能权当旅游散散心。
但不巧的是,年老的伍迪因为酗酒而被吊销了驾驶证,两个儿子和老伴又不愿意陪他去。
一气之下,他干脆选择步行前往,然而刚走上高速就被警察叔叔逮住送了回去。
经历了多次争吵和出走后,伍迪的家人知道无法说服他放弃前往内布拉斯加的念头。
小儿子大卫恰逢最近情场、事业双失意,于是决定和父亲“疯一把”,开车带自家老头上路。
上路不久,大卫就开始意识到父亲心里明白中奖是骗局,之所以固执地坚持或许另有隐情。
伍迪一路上依旧不改酗酒的习惯,结果不小心喝醉了磕破头进了医院,无法按时到达林肯。
在伍迪的坚持下,大卫不得不陪他在距离林肯不远的小镇度过周末,待他稳定后再上路。
这个小镇是伍迪出生的地方,里面不仅有伍迪的亲戚,还有许多和他相识的旧友。
但正如风烛残年的伍迪那样,这个经济萧条的小镇缺乏生机,镇上的人无论老少都过得很“丧”,重游故地的伍迪并没因此而感到快乐。
大卫担心父亲会因为中奖的事出洋相,千叮万嘱他不要向别人透露中奖的事,结果伍迪这边嘴上答应,那遇到好友艾德就忍不住吹嘘自己即将成为百万富翁。
小镇的消息总是传得飞快,不到一天,全镇人都知道伍迪“中奖了”,纷纷前来给他道贺。
看着父亲被“众星捧月”时重获新生般的眼神,大卫开始明白到父亲为什么执着中奖。
中奖虽然不是真事,但却是父亲可以拿来“挽尊”的谈资,毕竟他的一生实在太不得志了。
然而好景不长,亲友们转眼间就露出了觊觎伍迪奖金的嘴脸,有人卖惨博同情借钱,有人谎话连篇“无中生债”,有人甚至还乔装打扮抢走了伍迪的奖券。
在此期间,大卫通过走访父亲的老熟人,对父亲的生平也有了更详尽的认知。
这个郁郁不得志的老人,当年在镇上也算是“风云人物”,但奉子成婚后,他为了家庭最终还是向现实低头,把自己的修车店卖给朋友,拿着本钱搬去蒙大拿给妻子开理发店。
彻底了解父亲过去的大卫更加明白了父亲为何沉浸在中奖梦里,他希望能完成父亲的心愿。
母亲和哥哥的及时到来也替他们挡下了不少找上门来的麻烦,四人还故地重游了父亲出生的老房子,这一切都让伍迪老头子感到很愉快。
然而,奖票是假的事情最终还是被一心想讹钱的艾德发现了。
他把假奖票的事大肆宣扬,只为了报复伍迪不愿借钱给他。被众人嘲笑的伍迪感到颜面无存,身体状况突然恶化。大卫见到父亲的健康不容乐观,只好劝说父亲放弃前往林肯领奖。
没想到伍迪嘴上答应了放弃,身体却直接垮了,经过一夜的抢救才回过神来。但和死神擦身而过并没让他停下脚步,趁着家人不注意,伍迪又再次踏上前往林肯的路。
大卫只好在找到伍迪后同意继续载他去领奖,并毫无意外地被告知百万大奖根本不存在。
更加讽刺的是,骗局的组织者还给他发了个“安慰奖”:一顶印着“获奖者”的帽子。
一个在现实和幻想中都彻头彻尾失败的人,戴着一顶代表成功的帽子,看着就让人心酸。
《内布拉斯加》是一部温馨的公路治愈片吗?看到这里似乎很难让人同意这个说法。
毕竟故事围绕伍迪老头可悲的一生展开,甚至开局就能看到他铁定会被骗的结果,除了偶尔有些轻松的剧情可以稍微调节气氛外,通篇的氛围都比较沉闷和压抑。
特别是在伍迪出生的小镇,黑白画面让本就死气沉沉的小镇显得更加颓废,充满悲剧色彩。
但它却又不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因为在故事的最后,小儿子大卫变卖了自己的汽车作首付,以伍迪的名义购买了一辆皮卡和一台老头子开篇就在叨念的压缩机。
当我们看到伍迪载着全新的压缩机,让大卫躲在座位下,独自开着皮卡在老家的小路上和熟人打招呼时,大概也会像片中的大卫那样发出会心的一笑。
虽然伍迪的余生不会有明显的起色,幻想中的百万奖金也失败了,但却重新获得了家人的认可与尊重,也算是给这个黑色故事添上了几笔暖色。
黑白画面相较彩色画面而言,能排除背景色调的干扰,彰显主体的影调差异,能更为有力地突出物体的线条、图案、肌理和质感。
而在《内布拉斯加》里,导演通过黑白的镜头排除了优美风景的干扰,把一个近乎停滞的萧条社会中每个人的精神状态清晰地勾勒出来,让片中的人物情绪爆发得更有质感。
同时,冷峻的画风和温馨的结尾也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更能让人对伍迪老头子“失去了‘全世界’,却赢得了家人信任”的结局感慨万分。
《内布拉斯加》的故事并不复杂,黑白镜头也没太多“炫技”,但却能让人看完后思绪万千。
正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也许像这样的电影,真的很适合拍成黑白片吧?
有哪些被严重低估的影视剧作品?
一念天堂是不是一个很优秀的作品?很多人可能是没有看过,但是,这个作品真的是反映了社会现实,在一个小餐馆里,只要是没有吃死人,就是可以的。这样的社会背景,这样的现实主义作品,为什么就没有人看呢?为什么评分就那么低呢?是不是大家都愿意看那些流量明星的呢?也不是吧!希望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沈腾马丽主演的,是不是应该很不错呢?!
邓超和孙俪合体的电影,我觉得是很好看的,但是,很多网友认为这个是很差的,吐槽邓超将孙俪积累下的好人气给败坏了。邓超一气之下就在社交媒体上疯狂刷好,结果一夜之间十好几万人脱粉了,可见,当时人们更多在意的不是电影,而是邓超的态度了。静下心来看,我觉得还是很好看的,虽然搞笑是比较用力的,但是,也是一个被低估的电影。
很多人可能没有看王宝强的树先生。这个反映了在东北某地区的一个人住在树上,很多人瞧不起,自己也是窝窝囊囊的,之后成为一个神汉的经过。我觉得王宝强的演技还是很厉害的,只是那个动作就有点端着,除此以外,都很好看。你看过树先生吗?里面反映的就是当时的社会现实,你觉得有深刻含义吗?
这些是我看的电影,觉得是被低估的。当然,我是一个吃瓜群众,我的观点跟专业影评人是有天壤之别的差距,你觉得哪部电影或电视剧被低估了呢?
有关马的成语、诗句、俗语、历史故事、片段
【马到成功】用以祝贺人成功迅速而容易。【马革里尸】形容军人英勇地战死在沙场上。
【马首是瞻】指完全听从领导人的指挥来行动。
【马齿徒长】只喻只是年龄徒然加大,但没有大作为。
【塞翁失马】(1)比喻人因祸得福。(2)形容祸福无常,不能遽下定论。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话一说出口,难以收回。用以警告人言语谨慎,要信守诺言。
【龙马精神】形容精神健旺、充沛。
【声色犬马】形容生活非常糜烂。
【悬崖勒马】喻到了危险的边缘,及时醒悟回头。
【马不停蹄】形容不停、飞快的赶路。近义:快马加鞭
三国魏·曹操《步出夏门行·龟虽寿》
白马饰金羁,边翩西北邓。
三国魏·曹植《白马篇》
蹀足绊中愤,摇头枥上嘶。
南朝梁·萧纲《系马诗》
懔懔边风激,萧萧征马烦。
隋·虞世基《出塞》诗
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
唐·王维《观猎》诗
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马背不如牛背稳。 驴唇不对马嘴。
马到临岸收缰晚,祸至头来悔不及。
马的架子越大越值钱,人的架子越大越卑贱。
马耳不怕短,驴耳不怕长。
马粪表面光,里面系粗糠。
马横损力,人横损财。
老马识途
【出处原文】”管仲,隰朋从于桓公而伐孤竹,春往冬反,迷惑失道。管仲曰:“老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行山中无水,隰朋曰:“蚁冬居山之阳,夏居山之阴,蚁壤一寸而仞有水。”乃掘之,遂得水。以管仲之圣而隰朋之智,至其所不知,不难师与老马,老蚁,今人不止以其愚心而师圣人之智,不亦过乎?
【原文释义】《韩非子说林上》
管仲、隰(xi)朋从桓公伐孤竹,春往冬返,迷惑失道。管仲曰:“老 马之智可用也。”乃放老马而随之,遂得道。
释义 “途”路。老马认识道路。比喻有经验的人熟悉情况,能在某 个方面起指引的作用。
故事 公元前663年,齐桓公应燕国的要求,出兵攻打入侵燕国的 山戎,相国管仲和大夫隰朋随同前往。 齐军是春天出征的,到凯旋而归时已是冬天,草木变了样。大军 在崇山峻岭的一个山谷里转来转去,最后迷了路,再也找不到归路; 虽然派出多批探子去探路,但仍然弄不清楚该从哪里走出山谷。时 间一长,军队的给养发生困难。 情况非常危急,再不找到出路,大军就会困死在这里。管仲思索 了好久,有了一个设想:既然狗离家很远也能寻回家去,那么军中的 马尤其是老马,也会有认识路途的本领。于是他对齐桓公说:“大王, 我认为老马有认路的本领,可以利用它在前面领路,带引大军出山 谷。” 齐桓公同意试试看。管仲立即挑出几匹老马,解开缰绳,让它们 在大军的最前面自由行走。也真奇怪,这些老马都毫不犹豫地朝一 个方向行进。大军就紧跟着它们东走西走、最后终于走出山谷,找到 了回齐国的大路。管仲、隰朋跟从齐桓公北伐孤竹,春往冬返,由于没有熟悉地理的向导带路,在回家的路上迷失道路,管仲说:“老马的智慧可以利用啊。”于是就纵老马于军前,任其所至,随而从之,竟得道而归。在山中行军,没有水喝,隰朋说:“蚂蚁冬天住在山的南面,夏天住在山的北面,蚂蚁的土壤有一寸深一仞之处就有水。”就发掘蚁穴,找到了水源。凭借管仲和隰朋的圣明,到他们所不了解的事,也不把向老马和蚂蚁求教学习看作是羞耻的事,现在的人却不承认自己愚昧、不知道学习和吸取圣人的智慧,不太过分了吗?
秦琼卖马
[释义]秦琼:人名。比喻英雄末路 [出处]清褚人获《隋唐演义》
秦琼,字叔宝,山东人。他是唐朝的开国功臣,曾参加河南的瓦岗军起义,是李密骠骑亲将。瓦岗军覆灭后,秦叔宝又被李世民所罗致,逐步成为高级将领。
秦叔宝这个人,在民间的声望很大,原因有两部小说《隋唐演义》和《说唐》都特别强调秦叔宝。在《隋唐演义》和《说唐》里,都有秦琼卖马的故事,说的是秦琼在潞州落了难,穷得连饭店钱也付不出,先是典押了随身的兵器金双锏,后来逼得连自己的坐骑黄骠马也卖了。可是人在倒霉的时候,样样不遂心,连马也没人要。幸而遇见了一位卖柴的老者,动了同情心,指引秦叔宝说:“这西门15里外,有个二贤庄,庄上主人姓单号雄信,排行第二,人称为二员外,要买好马送朋友。”秦琼久闻潞州单雄信的大名,就由这位老者介绍到二贤庄,与单二员外见面。秦琼羞于说出真名实姓,只称姓王,拿了马价而去,后来单雄信从别人口中,获知卖马的人,就是山东济南府的秦琼,便立刻追赶,捧着秦琼的脸说:“叔宝哥哥,你端的想杀了单通也。”
所以《说唐》里的秦琼,简直和《水浒》里的宋江一样,到处受英雄豪杰的崇拜。
《老 马》 臧克家
总得/叫/大车/装个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 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它把头/沉重地/垂下!
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它有泪/只往/心里咽。 眼里/飘来/一道鞭影,它/抬起头/望望前面。
臧克家的老马写于1932年,运用象征手法,以马喻人,对那个时代劳动民众的悲苦命运作了形象的写照。这首是臧克家诗集《烙印》中流传广泛、脍炙人口的名篇之一。对《老马》这首诗,臧克家曾说:“写老马就是写老马本身,读者如何理解,那是读者的事,见仁见智,也不全相同。” 根据西方接受美学的理论,一件作品的诞生,不仅要经过作家的创造,还要经过读者的再创造。我们读过《老马》究竟有什么感悟呢?
首先,从诗题看:诗的标题是《老马》,但诗人没有详细描写老马衰弱病残的外形,而是着重写它的命运、感受和心境,这种遗貌取神的写法,赋予了这首诗深刻的意蕴。 其次,从老马的处境和命运特征看:诗中的老马似乎生来就得无条件的承受装大车的命运,即使“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也横竖不说一句话”,“只好把头沉重的垂下。”这里诗人写出了老马忍辱负重的命运和忠厚善良的性格。这匹老马也曾思考过自己不幸的命运,但它始终是“这刻不知下刻的命,它有泪只往心里咽。”从这里我们也能体会到老马的愚昧无知。尽管老马任劳任怨,也要常常挨皮鞭。无奈“只好抬起头望望前面。”诗人写出了老马的悲惨命运、痛苦的感受和悲凉的心境,增强了老马悲剧的感染力。
巩乃斯的马(周涛散文)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夺,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赁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来来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的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地在这原野上汇集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雪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日出而撒欢,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鞔车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们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的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地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 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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