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抢孩子怎么办,离婚法庭上怎么说才能打动法官
受理此案后,雄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发现,该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抚养
原来,姚某与丈夫王某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家三口的幸福画卷本应徐徐展开,却因夫妻日常琐事的争吵,二人决意离婚。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然而在判决生效前,男方已抢走孩子,女方索要无果,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受理此案后,雄县法院的执行法官发现,该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抚养权纠纷执行案件,其背后困难重重:首先是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尤其是经历过一段“失败婚姻”的阴霾、诉讼离婚的争斗以及“抢孩子”的闹剧后,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其次,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前经历过基层组织、民政部门、妇联、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等多部门调解,都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另外,本案中的被执行人作为孩子的父亲,基于长期传统社会观念的影响,加上父母、亲属的添油加醋,自认为法院也拿他没什么办法,因而变得更加有恃无恐。而申请执行人则利用自媒体平台不断发声控诉前夫一家,在自媒体平台上拥有十余万粉丝,对案件的动态进行实时跟进,执行法官的每一步都处于公众的关注下。
面对诸多挑战,雄县法院领导和执行局法官经过商议,决定采用“疏导为主、和解为宜”的方针,争取顺利执行完毕,避免激化更大的矛盾。
秉持这一原则,主办法官第一时间分别约谈双方,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在有了初步的沟通后趁热打铁,多次主动登门与他们沟通联络。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共现场到访10余次,分别传唤双方当事人30余次,电话沟通疏导60余次,累计通话时长超2000分钟。在沟通的过程中,他们多给当事人说话的机会,从交谈中发现矛盾焦点,并引导当事人将关注重点落在父母双方情感寄托、孩子健康成长发展等方面,而非“谁是谁非”或“谁来养”这种话题,并以此找寻案件突破口,化解矛盾。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们还发现,被执行人最多的说辞是“希望法院给予充足的时间考虑”“已经找中间人在同对方谈”等,总是在回避核心问题。面对这种情况,法官们一方面基于案件特殊性考虑,在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内适当给被执行人“争取时间”;另一方面,从案件推进角度考虑,定期震慑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义务。
“法官,我们之前的行为确实是错了,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双方决定共同抚养孩子!”经过近半年的不懈努力,今年3月,雄县法院最终在执行阶段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共同抚养孩子,案件终结执行。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