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和一户一宅,如何分户才能做到一宅两户
村里一个哥们结婚了,但是没有自己的房子,为了想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于是去村里申请宅基地,但是村干部要求这哥们先去派出所把户口和父母分开,然后凭户口簿去村里申请宅基地就可以了,说什么上面规定一户一宅,哥们觉得有道理,于是,兴高采烈地去了派出所,但是,派出所的户籍管理部门却说,要想分户,必须要有自己的房产证才可以,分户、分户,要有自己的居住房产才可以,哥们觉得也是很有道理。这样子一通操作让我这哥们懵圈了。细细分析,这就是一个解不开的死结啊,对于派出所而言,如果有自己的房产证,我还要分户干嘛!对于村里面而言,他们明明知道没有房产证是不可以分户的,却还让我哥们去派出所分户,这明摆着就是想要为难我这哥们。
其实像这种情况,在农村已是见怪不怪,就比如我们隔壁村有个残疾朋友,已经四五十岁了,因为家中兄弟姊妹比较多,人家也都各自成家,只有他一直没有成家,由于从小残疾,一直跟着父母住在一起,但是,现在父母年龄越来越大了,自己照顾自己都有些吃力,还要依靠其他子女相互接济,才勉强维持生计,但是,对于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多一口人就多一张嘴,多一份开支,一个残疾人没有任何能力养活自己,上半生依靠父母以及兄弟姊妹,但是,父母和自己的年龄都越来越大了,兄弟姊妹也都有自己的家庭,自己后半生不可能完全依靠兄弟姊妹养活,人家也没有这个义务。
于是,他就想要去民政部门申请低保补助,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因为低保补助是按户享受的,而他的户口是和父母在一起的,他的父母有好几个儿女,不可以享受低保。如果想要申请低保,那就要先去分户,需要和父母分户之后才可以申请低保。于是这个残疾朋友便拿着户口簿去派出所分户,但是得到的答复同样是,如果想要分户,就必须有自己的房产证才可以。那么,问题来了,对于一个残疾人而言,身体残疾,至今还是单身,别说是拿钱盖房子,就是连吃饭都成问题,如果不是为了申请低保,他这辈子都可能不会踏进派出所半步,难道你让他先借钱盖房子,然后再拿着房产证去分户,分了户再去民政局申请低保,等低保申请下来了,再用低保的钱去还盖房子时候欠下的账吗!
另外还有一些因为工作需要分户的年轻人,以及未婚或者离婚的单身男女,难道为了分个户还要让他们先去贷款买房吗?真的搞不懂,为什么分户却要和房产证捆绑销售?对于那些农村不让建房,城里又买不起房的人们来说,想要分个户就这么难吗!
年满十八岁就已经标志一个人已经走进了成年人的世界,难道作为一个成年人,连拥有一个独立户主的权利都没有吗!为什么有些部门,非要画个圈让我们老百姓往里钻呢?难道这就是某些个别人所谓的为人民服务和他们不忘的初心!
对于这样的事情,各位老铁,您怎么看?感谢支持,我是杨瑾,我们下期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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