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车祸截肢丈夫却想离婚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家住大连的王某和丈夫李某结婚两年,去年3月份,妻子王某在下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造成其左腿截肢,事后,肇事方一次性赔偿给王某25万元,随后这笔钱被丈夫李某领走。
3个月后,王某出院,却发现丈夫好像变了个人,对她再也没有了以前的热情,7月中旬,丈夫李某正式提出离婚,王某挣扎数月后,于10月份同意离婚。
既然离婚,必然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对此,丈夫李某主张将25万元的赔偿款平分,他认为,这笔钱是两人婚姻存续期内所得到的钱物,应该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所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家住大连的王某和丈夫李某结婚两年,去年3月份,妻子王某在下班路上遭遇交通事故,造成其左腿截肢,事后,肇事方一次性赔偿给王某25万元,随后这笔钱被丈夫李某领走。
3个月后,王某出院,却发现丈夫好像变了个人,对她再也没有了以前的热情,7月中旬,丈夫李某正式提出离婚,王某挣扎数月后,于10月份同意离婚。
既然离婚,必然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对此,丈夫李某主张将25万元的赔偿款平分,他认为,这笔钱是两人婚姻存续期内所得到的钱物,应该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所以他有权分一半。
得知丈夫李某的心思,王某瞬间明白了,不由得感叹到世态炎凉,心灰意冷之际,王某选择了寻找律师的帮助。
当王某来到智光律师事务所时,曹律师正在所里开会,听了王某和丈夫的事情,曹律师表示: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王某可以拒绝丈夫平分25万元赔偿款的要求,该笔款项是王某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赔偿,完全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
另外,有朋友还问到: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彩礼和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此,智光律师事务所的曹律师表示: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两种情况。如果彩礼由女方个人接收或者用于购置结婚物品,且夫妻双方对于受赠的财物没有特殊约定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那么,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曹律师同样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结婚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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