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汪小菲的离婚协议合理吗离婚后丈夫应该负担前妻生活费吗
令网友吃惊的是二人都已经离婚了男方竟然还要支付女方生活费,这闻所未闻的新鲜事引起网友的激烈讨论,大家纷纷对汪小菲表示同情,称大s手段真高。据相关媒体报道,二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写明男方要支付女方的生活费用及孩子的抚养费用,条件是女方不能因为男方再婚而拒绝男方探视孩子。
这样的离婚协议合
据大s与汪小菲去年11月22日正式官宣离婚已过一整年。可近日,大s与汪小菲的离婚却又闹得沸沸扬扬。大s起诉汪小菲不给赡养费,男方则表示不想再为这个家付电费了,并晒出过去一整年自己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流水账单。
令网友吃惊的是二人都已经离婚了男方竟然还要支付女方生活费,这闻所未闻的新鲜事引起网友的激烈讨论,大家纷纷对汪小菲表示同情,称大s手段真高。据相关媒体报道,二人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写明男方要支付女方的生活费用及孩子的抚养费用,条件是女方不能因为男方再婚而拒绝男方探视孩子。
这样的离婚协议合理吗?
我们来看看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如瑞士、美国婚姻法出于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明确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男方在原则上要保障女方及子女的基本生活,支付女方和子女生活费用,一般直到女方再婚为止。
这种规定使得国外一些女性在已婚状态时生活十分拮据,但在离婚后即使每天不工作,只全身心地照顾孩子,生活反而轻松了很多。在瑞士也有人戏称男人离婚就相当于破产。
在当今追求男女平等的社会形势之下,为什么还会有这看似十分不对等的法律呢?在我看来,这种法律的存在恰恰是肯定了女方在婚姻中的付出与牺牲,是十分合理且必要的。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女方在婚姻中的付出要多于男性,这是毋庸置疑的。
首先,虽然女权运动逐渐唤醒了广大女性同胞对于权利的追求,极大推进了男女平等思想的扩散。但不得不承认女方仍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社会对女性的歧视依然是普遍存在的。例如在求职时只有女性会被问到“准备什么时候结婚”或者“准备什么时候生育”,生活中也依然存在着即使一位女生十分优秀也会被一个能力平平却性别为男的应聘者给打败的事例,打过去电话询问原因往往会得到比较隐晦的答案,但都是一个原因“对不起,我们不招女生。”
其次,一些男性的潜意识里就会认为女性在结婚后就应该在家里相夫教子,而自己则负责赚钱养家。生活中即使有着本科学历仍然在结婚后成为家庭主妇的案例数不胜数,无论是被迫还是自愿。
再者,对于人生梦想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这一牺牲还不是主要的,生育对女性造成的不可逆伤害才是致命的。女性从怀孕开始首先就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妊娠反应,丈夫若是耐不住这几个月的寂寞,还会在妻子孕期出轨,让女性承担来自身体、心理的双重折磨。为了生一个宝宝女性还会差点死在产床上,这种疼痛的经历绝不是男性去体验生娃就真的能够感同身受的。而且,又有多少男性能够成功忍受体验生娃的十级阵痛呢?要知道,女性要在这种疼痛下维持好几个小时。
而且,顺利生产也不意味着噩梦的结束。孩子半夜的苦恼,突然的不舒服都会揪起妈妈的心,哺乳时的围观、拍照发朋友圈让妈妈感觉自己就是一只动物一样。如果婆媳关系还不好,丈夫也不够负责,那宝宝的一切都将落到女性一个人身上。生育还会使女性承受身材走样、乳房下垂、妇科疾病、妊娠纹、漏尿、盆底肌的松弛等一系列不可逆转的伤害。
若是生完孩子准备返回职场,还要承受老板的阴阳怪气与对宝宝的思念担忧。生活中又有多少全职妈妈在一边晒娃的同时一边感慨着自己明明正处于该奋斗的年纪,却整天围着孩子转,可看看自己 除了孩子什么都没有。又有多少宝马发出这样的感慨与无奈:没结婚前自己既不缺钱也不缺爱,结了婚发现自己既缺钱又缺爱还缺心眼,关键除了娃一无所有。
婚前彩礼也渐渐被人诟病,虽然说嫁女儿不是卖女儿,但最起码的婚前保障必须要有。一些男方还会指责女生太物质,我就想说,我们女方可以什么都不要,每天出门上班赚钱养家,男方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孩子能由男方生。
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无论是在职女性还是家庭主妇,她们对于婚姻的付出绝不是男生口中的“不就打扫个卫生嘛那么简单”。社会的传承需要女性,女性在婚姻中的牺牲也远超男性,因此,合理婚姻协议或婚姻法既是对女性在婚姻中做出的牺牲的肯定,也是对女性在婚内和婚后的保障,它的存在是十分必要且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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