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次彩超均被告知发育正常 孕妇生下手足畸形儿
前几日,宜宾妇幼保健院未告知孕妇感染HIV后生下感染儿新闻之后,又一生下畸形儿家庭表示在宜宾妇幼保健院做了六次彩超检查竟都没有查出孕儿的畸形问题,最终导致生下手足畸形儿,这是怎么回事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宜宾妇幼保健院 “新生儿HIV暴露”事件曝光后,一个生下畸形儿的家庭向反映称,家中产妇孕前在宜宾妇幼保健院做了6次彩超检查,该院都没有查出问题,“都说发育正常”。
2016年12月23日,四川宜宾人伍先生的第一个孩子在宜宾市大房医院产房出生。伍先生发现这个新生的孩子双腿扭曲,手指和脚趾也发育不全。医生告诉他,孩子有天生缺陷。
彩超检查报告中,并未明示形体发育情况
让伍先生不解的是,妻子代女士怀孕期间,他们一直在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定期做孕检。怀胎十月,共做了6次彩超检查,两名就诊医生均告诉他们“孩子发育的比较好”,“从来没有说过胎儿畸形”。
伍先生随后找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安排负责该院法务工作的陈文杰与其协商,但至今3个多月过去,仍无结果。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同样没有结果。
宜宾市妇幼保健院现已更名为宜宾市妇产儿童医院,但在当地人习惯中,仍称其为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本文沿用这一称呼)。
3月30日,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该院领导目前正在调查此事,对于调查进展等信息,她表示不方便透露。
湖南一位有着10多年工作经验的公立医院妇产科医生告诉,像这样明显的形体缺陷,在胎儿发育到3个月以上的孕中期阶段,应该可以查出,并告知家属,由其决定是否继续妊娠。但在代女士后几个月的彩超检查中,都没有在彩超报告中发现问题,“应该属于漏诊”。他认为,做彩超的医生和就诊医生,可能都有一定责任。
孕检未发现问题
伍先生和妻子代女士都是宜宾人,妻子2016年3月底怀孕,4月第一次到宜宾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并建孕妇管理卡。
伍先生说,在妻子于2016年12月23日产下孩子之前,一直在这家医院进行孕检,仅彩超就做了6次。他提供的6份彩照检查报告显示,代女士分别于2016年5月13日、6月16日、7月16日、9月21日、11月7日和12月4日,在该院进行了彩超检查。
伍先生说,妇产科可供挂号选择的医生有刘仁慧和唐小平两人,这6次彩照检查结果,都由这两位医生查看。他说,从第一次检查到最后一次检查,都没有医生告诉他胎儿发育畸形,“一直都说发育正常,很健康”。
伍先生的女儿双腿畸形
记者在伍先生提供的多张单据上,看到了刘仁慧和唐小平的签字。3月30日下午,致电宜宾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刘仁慧未上班。
在代女士最后一次检查,即2016年12月4日(产前2周)的彩照检查报告上,“诊断所见”一栏中,没有对胎儿四肢发育情况的描述。在“特别提示”第一条注明,“本次超声检查中 诊断所见 的内容,没有被描述的胎儿结果不在本次诊断的范围内”;第二条注明,“多数情况下,胎儿耳朵、眼内容物、手指和足趾及软组织异常不易显示”;第四条注明,“仅供临床医生参考,不作为诊断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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