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代表公司参与答谢会 抽中三千不上缴被解雇
一名员工代替公司出席答谢会,幸运的在答谢会抽奖活动中抽到了三千元大奖,这个奖到底归员工所有呢还是归公司所有?由于这名员工没有上缴奖金,公司将其辞退,并引起了热议。
年底了,各种商务性质的客户答谢会也陆续登场。很多答谢会都设有抽奖环节,来宾抽中大奖,是可以安然落袋呢,还是要上缴给他或她代表的公司呢?我一般很少会需要考虑到这个问题,然而深圳一家科技公司的员工张女士却因为这个问题遭遇职业危机。
元旦前,在深圳市博奥特科技有限公司上班的张女士代表公司参加一个答谢会,答谢会上她抽中了3000元现金。因为不愿意将奖金上缴,公司以此为由将她辞退。抽中奖金是否应该上缴公司?公司以此辞退员工是否有理有据?网友说法不一,法律专家则大多站在员工一边。
女子代表公司参加答谢会 因抽中奖金不上缴被炒
公司:答谢会奖金属于公司财产
据张女士介绍,2016年12月29日,她和两位同事代表公司参加一个客户答谢会,抽奖中了一等奖3000元现金。南都记者了解到,张女士参加的这场答谢会有超过300位公司代表参与,活动现场还抽出了一、二、三等共45份大奖。
“去的时候没有说过这个奖如果中了要给公司。”张女士认为,中奖所得不应该属于公司。尽管公司的行政经理和业务经理和她说过3000元奖金的事,但她并没有上缴。
1月3日,博奥特公司行政部给张女士发了一封辞退邮件。邮件声称,参加答谢会而获得的一等奖3000元属于公司公有财产,应该上缴,不得占为己有。公司方面认为,张女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忌损公肥私”一条,决定1月3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邮件还指出,公司将保留追究张女士非法占有公司财产法律责任的权利。
答谢会
张女士说,她中奖次数不多,以前中过手表、音箱,现金还是第一次,“觉得运气很好”。对于因为不上交奖金就被公司辞退,她很气愤,她还称公司没有结清她的工资。此前,张女士也表示过拿出一部分钱请同事吃饭。
南都记者拨打该公司负责人谢亮的电话,他并未接受采访。该公司业务部门负责人龚琴1月3日说,当天她和张女士一起参加答谢会,后来自己与之私下聊天时,曾建议张女士征求下公司意见。龚琴证实,张女士已退出工作群,此前有提出过请同事吃饭。
律师:中奖有随机性 并非参加活动就有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认为,在答谢会上通过中奖方式获得的奖金,不应该认定属于公司的财产,很多活动中,如何领取中奖号码存在较大随机性,不能因为该员工作为公司的代表参加活动中奖,就推定即便当时公司委派其他人参加,也同样可以中奖,这种推论观点没有依据。中奖行为,在法律上被界定为射幸合同,存在较大的随机性,不能将这种随机中奖带来的偶然性结果认定是因为该员工受公司委派参加活动所以必然中奖的必然性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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