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警察被构陷获刑一年 23后"伸冤"人生
有黑点或案底的人,终究还是会影响到身边的亲人,这不,23年前遭人构陷被判刑一年,河南邓州"合同警察"毛书亮不得不背负着这个暗底,导致自己的孩子也遭受影响,为此,他走上了漫漫"伸冤"路......
11月1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60岁的毛书亮坐在长椅上焦躁不安,4天来,距其不足5米远的“刑事申诉”办公席上始终没人。中午简单吃了快餐后,他乘车返回河南邓州,“伸冤”计划只能再度拖延。
20世纪80年代,毛书亮是邓州一名“合同警察”,这个特殊时期的产物,曾让他风光一时,但他摊上了牢狱之灾。
从警期间,毛书亮涉嫌盗窃罪遭刑拘,法院认定的罪名却是私藏枪支弹药罪。
服刑结束后,为证清白,在那个申诉艰难的年代,毛书亮仍坚持申诉了两次,均被驳回后,只能放弃申诉。他试图重建生活,随着儿子毛毛慢慢长大,沤在心里的“耻辱”又被翻了出来。
实在瞒不住了,毛书亮借着酒劲儿,把过往说了出来。
毛毛没有埋怨父亲,但毛书亮感受到自责与刺痛,他说可以不在乎全世界,但在乎儿子每个举动。直至2014年,他决定继续申诉,这时,案件已过去23年。
“不能让一个冤案,影响两代人的命运。”毛书亮点了一支烟,慢腾腾升起的烟雾在头顶散开,但缠在他心中的迷雾始终难解。
“黄金时代”
5寸的彩色照片还很清晰,毛书亮穿着一身“八三式”警服,站在雪地中,他双手插进裤子口袋,目光有些迷离,眼前飘着的雪花,连同他一起被相机定格。
那是1985年冬,毛书亮的“黄金时代”。
毛书亮居住在河南省邓州市。几十年间,他很少离开家乡。
毛书亮弟兄5人,他排行老三,朋友们都喜欢叫他“毛三哥”。
“毛三哥”1956年生人,少年时练过拳脚,高中毕业后做了几年和建筑相关的工作后,1983年被朋友推荐到城郊乡派出所打杂,那年他27岁。
1983年是个特殊年代,这一年国家首次提出“严打”概念,作为全国范围内补充警力的一员,毛书亮在派出所主要是扫地、擦桌子、整理案卷材料,没有警服,待遇每月几十元。工作虽然枯燥无味,但毛书亮仍日复一日,一如既往。
两年后,他迎来转机。1985年8月,城郊乡政法委书记刘洪友在一次会上宣布,毛书亮和另外一起进入派出所的3人,被转为“合同警”,但没合同。
毛书亮领到了他向往已久的警服,公安局还为他们配发了工作证。
穿着这身警服,在一个下雪的白天,摄影师为他拍摄了那张5寸照片。
关于“合同警”,毛书亮知道的并不多。
这个特殊群体最早发源于江苏常熟。1984年,当地公安机关针对警力不足情况,在一些乡派出所试行了从农民中招聘“合同警”的办法,并引来其他地方效仿。
短短几年,全国范围内招聘的“合同警”超过10万人,经费来源,大多依靠向农民摊派,或从各种收费罚没中解决。
伸冤
毛书亮说,他们4人,是邓州招聘的第一批“合同警”,也是试点。
穿上警服后,毛书亮终于可以外出办案,“那时不像现在,处警必须两人,一人也行,还允许使用枪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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