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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员工举报同事网络传销涉区块链项目

美团员工举报同事在公司内部组织网络传销诈骗,涉及项目为KCI区块链,腾讯安全中心的守护者计划小程序显示该项目具备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三大特征,为典型的传销诈骗。
1 孙小雅传销诈骗的KCI项目背景
1.1 孙小雅诈骗时对KCI项目的介绍
孙小雅介绍KCI是一家区块链公司。有两个系统,一个就是KCI区块链的系统,一个就是智能合约系统,也就是互助模式。智能合约主要是吸引会员量,到达一定会员量会在区块链系统进行消化泡沫。区块链系统中的k通日后可用于购物、变现、c2c交易,k币就

美团员工举报同事在公司内部组织网络传销诈骗,涉及项目为KCI区块链,腾讯安全中心的守护者计划小程序显示该项目具备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三大特征,为典型的传销诈骗。

1 孙小雅传销诈骗的KCI项目背景

1.1 孙小雅诈骗时对KCI项目的介绍

孙小雅介绍KCI是一家区块链公司。有两个系统,一个就是KCI区块链的系统,一个就是智能合约系统,也就是互助模式。智能合约主要是吸引会员量,到达一定会员量会在区块链系统进行消化泡沫。区块链系统中的k通日后可用于购物、变现、c2c交易,k币就跟比特币一样,用于上交易所,属于真正的虚拟数字货币,可涨可跌。

1.1.1 微信证据

1.2 KCI项目的性质为传销诈骗

KCI项目具有典型的拉下线性质,孙小雅发展一个下线能获得7%的佣金,是典型的传销诈骗项目,只不过拿着区块链进行了包装。

具体玩法为:上家发KCI币——上家承诺半个月后以高价回收KCI币——下线买KCI币——上线抽取佣金——上家跑路——KCI币成废纸。

综上所述,此玩法实为借区块链的名义,宣传KCI币为可上交易所的合法币,诱骗下家买币,上家骗到钱后跑路,为典型的传销诈骗,KCI只不过是骗子取信受害者的工具。

1.2.1 微信证据

腾讯安全中心的守护者计划小程序显示,KCI文化链已被839人标记,并且1.1.1所示的微信证据,可以明显看出来该项目具备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三大特征,为典型的传销诈骗。

2 孙小雅传销诈骗事件经过

2.1 孙小雅传销诈骗事件起因

2.1.1 曹艳妮和孙小雅的关系

曹艳妮和孙小雅均为设计师,设计师平时会有一些聚会,因此组织了一个微信群,群名为《UX朋友圈》《OX-FRIDAY》,曹艳妮因此和孙小雅结识,并在群内一直聊天。群里还有受害者设计师何某、张某、黄某,也因此结识孙小雅。

2.1.2 孙小雅在群里开始宣传KCI传销诈骗项目

2018年4月28日,孙小雅开始在群里宣传“反正赚钱”、“十万变二十万”项目,邀请群友向她“投资”,并宣传“三个月内绝对稳”。

2.1.2.1 微信证据

2.1.3 孙小雅知道KCI的性质为传销诈骗

在孙小雅在群内宣传该项目时,有数名群友提出此项目为传销,但孙小雅视而不见,并回复“那又怎样”、“反正赚钱”,可见孙小雅已经知道此项目性质,仍然一意孤行。

2.1.3.1 微信证据

图为群内朋友提供,头像带有照片的马了

2.1.4 孙小雅在上班期间实施传销诈骗

孙小雅在实施诈骗时,多次利用上班时间进行诈骗相关活动,严重影响美团公司形象。试想,如果此事持续发酵,大众得知美团员工居然利用上班时间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会对美团公司产生什么看法?

2.1.4.1 微信证据

微信所示2018年7月9日为星期一,是工作日上班时间,并且孙小雅说“上班做图”,可见孙小雅在上班期间制作传销诈骗相关图片。

2018年7月11日为星期三,孙小雅上班期间实施诱导诈骗行为。

2018年7月13日为星期五,孙小雅上班期间实施诱导诈骗行为。

2.2 孙小雅传销诈骗经过

2.2.1 孙小雅利用美团做背书诱人入局,隐瞒传销事实

孙小雅在群里公开宣传无果的情况下,利用熟人之间信任,以私聊方式,威逼利诱,并且说美团同事都投了,利用美团做背书,上班时间推广传销并洗脑。

在诈骗黄某时,三天两头私聊,不停地鼓动黄某入局,并埋怨黄某“执行力”不够。拉了同事“SASA”入局,并以此为背书继续诈骗。

2.2.1.1微信证据

2.2.2 孙小雅诈骗人群深入美团内部,涉及数名员工

孙小雅不仅诈骗群里的群友,更是将下线发展到了美团公司内部。在KCI骗局之前,孙小雅已经实施了数个类似项目的诈骗,例如ADC、ICA等,美团外卖设计组大约有17人牵扯到ADC骗局中,是否还有更多人涉及暂且不详。

2.2.2.1 微信证据

2.2.3四名受害人被诈骗金额高达35万,公司同事牵涉金额巨大

四名受害人分别为曹艳妮、何某、张某、黄某。受害金额如下:

曹艳妮:10万元。

何某:17.5万元。

张某:6万元。

黄某:1.5万元。

总计:35万元。

美团大约17个受害人被骗金额不详,但牵涉到的金额巨大。

2.2.3.1 微信证据

曹艳妮被诈骗10万元的流水图

2.3 孙小雅诈骗事件结果

2.3.1 孙小雅诈骗事件出事经过

2018年8月10日,KCI平台跑路,孙小雅明知KCI为传销诈骗事实,为了安抚受害者,2018年8月11日来到绍兴,“抓”KCI平台“负责人”,实际为假地址,然后返回北京,不管不问。

2.3.2 孙小雅百般推诿、推卸责任

出事后,孙小雅疯狂撇清责任,说“风险自负”,否认承诺过“稳赚”,并且要求大家不要报警,谎称“报警会留下案底”。在受害者逐渐明白是传销诈骗后,将受害者微信拉黑。

2.3.2.1 微信证据

2.3.2 孙小雅狡辩十问以及我方反问

事情在群里曝光后,面对压力,孙小雅百般狡辩,发出十问如下:

我方认为此为强词夺理,发出反问,孙小雅未回应:

2.3.3 孙小雅上个“盘”诈骗获利十几万元

孙小雅此次KCI项目并非她第一次诈骗,在KCI之前还有数次诈骗,不停地变换诈骗方式反复诈骗,上个“盘”获利十几万元。

2.3.3.1微信证据

3.1 孙小雅的诈骗手段

3.1.1 诱导用借呗

为了诱骗更多的资金入局,拉更多的人头费,孙小雅诱导受害者通过借呗套现入局,为了利益不顾风险,利欲熏心,令人发指。

3.1.1.1微信证据

3.1.2 诱导开小号

由于KCI项目为典型的传销诈骗,具有拉人头特征,为了获得最大化利益,孙小雅诱导受害者注册不同手机号,通过开小号的方式吸收大量资金,疯狂获利。

3.1.2.1 微信证据

3.1.3 隐瞒传销事实,承诺必赚

孙小雅为了诱导受害者入局,故意隐瞒传销事实,承诺必赚,利用朋友之间的信任,疯狂诈骗资金。

3.1.4 出事前还在诱骗加钱

事后加入维权群后,发现早在8月6日就已经很多人知道出事,而孙小雅鼓励我们多排单,让我们继续打款,买入KCI币,出事时还在实施诈骗行为,毫无底线,导致4人损失更惨重。更加证实了她的诈骗本性,她口口声声的受害者姿态不过是做样子而已。

3.1.4.1 微信证据

本文源自币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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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员工举报同事网络传销涉区块链项目

ICA是传销吗

ICA已被证实为传销,以下为美团员工使用KCI、ADC、ICA等平台进行传销报道:

2018年9月3日报道一名自称叫曹艳妮的美团员工在微博发文《关于美团外卖设计组孙小雅在公司内部组织网络传销诈骗的重大材料》举报称,美团外卖设计组孙小雅,利用上班时间向同事介绍区块链公司KCI,实施传销诈骗。受骗、牵涉人员涉及美团内部数名员工,牵涉金额巨大。

据举报材料介绍,孙小雅以私聊方式,威逼利诱,并且说美团同事都投了,利用美团做背书,上班时间推广传销并洗脑。而且在KCI骗局之前,孙小雅已经实施了数个类似项目的诈骗,例如ADC、ICA等,美团外卖设计组大约有17人牵扯到ADC骗局中。

2018年8月10日,KCI平台跑路。随后,孙小雅疯狂撇清责任,说“风险自负”,否认承诺过“稳赚”,并且要求大家不要报警,谎称“报警会留下案底”。在受害者逐渐明白是传销诈骗后,将受害者微信拉黑。

自称名为曹艳妮的微博用户蜉蝣小猫酱介绍称自己被骗了10万元,且贴出了资金流水图,她表示自己与孙小雅同为设计师,群里还有受害者设计师何某、张某、黄某。举报人还表示,孙小雅多次利用上班时间进行诈骗相关活动,在KCI骗局之前,孙小雅已经实施了数个类似项目的诈骗,例如ADC、ICA等。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美团员工被指涉嫌区块链项目传销诈骗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币圈监管升级!五部委发风险提示:以区块链之名行金融诈骗之实

美团员工举报同事网络传销涉区块链项目

区块链到底是不是传销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区块链缘何成传销诈骗推手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币圈监管升级!五部委发风险提示:以区块链之名行金融诈骗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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