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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商城所谓的30天无忧退服务费,京东30天无忧退怎么退

本人于2022年5月5日在京东商城vivo自营店购买vivo X80手机一台,另外又附加购买了vivo全能换新服务(365天意外换 30天无忧退),在收到该手机20天后本人申请30天无忧退服务时被拒绝,理由是一年内同一账户只能使用一次该服务,而本人以前在京东商城购买其它品牌手机时曾使用过该服务,听到对方客服人员的答复后,本人一脸懵逼。经反复电话询问对方客服后,最终于在长长的详情最下方极不起眼的地方找到该提醒:“本服务与客户ID绑定,365天内同一客户(京东账号或账号绑定的微信号、QQ、手机号码、

本人于2022年5月5日在京东商城vivo自营店购买vivo X80手机一台,另外又附加购买了vivo全能换新服务(365天意外换 30天无忧退),在收到该手机20天后本人申请30天无忧退服务时被拒绝,理由是一年内同一账户只能使用一次该服务,而本人以前在京东商城购买其它品牌手机时曾使用过该服务,听到对方客服人员的答复后,本人一脸懵逼。经反复电话询问对方客服后,最终于在长长的详情最下方极不起眼的地方找到该提醒:“本服务与客户ID绑定,365天内同一客户(京东账号或账号绑定的微信号、QQ、手机号码、收货人、收货地址等任一信息一致或类似指向同一客户的视为同一客户)无论购买多少台绑定了本服务权益的商品,都仅能享受1次本服务权益”。

对此,本人作说明如下:

1、本人在付费购买该手机30天无忧退服务时,没有任何提示本人不能购买或使用该服务,本人也没有在该商品和服务的宣传页面看到任何关于“同一账户一年内只能使用一次该服务”的说明,在此前提下本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若能正常购买该服务,就能正常使用、享受该服务,本人已尽到消费者应尽的注意义务。

2、该商家故意将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的内容提示放在服务详情页面最下方隐蔽位置,及容易被消费者忽略。

3、该服务提供商在合式合同中无任何正当理由故意规避自己所承担的主要义务。

综上,京东商城及服务提供商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网络交易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一)免除或者部分免除网络交易经营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责任。

本人已将相关截图、录音等主要证据保存,将在今日头条、小红书、西瓜视频等网络媒体发帖,并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2315投诉,同时在当地法院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誓要维权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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