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新韶关之建设治理规范高效新韶关改革重塑新韶关如何换道领跑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现在,推动韶关加快高质量发展的使命落在了我们这一代人身上。征途漫漫,惟有奋斗。”韶关市委书记王瑞军在韶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作报告时发出了铿锵有力的话语,并为韶关的未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非凡之举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资源资产价值化、改革攻坚系统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六新’目标,奋力谱写韶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改革重塑,新韶关如何换道领跑?》系列报道今天推出“六新”韶关之“建设治理规范高效的新韶关”。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现在,推动韶关加快高质量发展的使命落在了我们这一代人身上。征途漫漫,惟有奋斗。”韶关市委书记王瑞军在韶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作报告时发出了铿锵有力的话语,并为韶关的未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以非凡之举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资源资产价值化、改革攻坚系统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六新’目标,奋力谱写韶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时间,“六新”韶关成了韶城街知巷闻的最热“金句”,韶关广大人民群众对家乡未来的发展充分了支持和期待。其中,“建设治理规范高效的新韶关”是重要的目标之一,这也是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能否真正落实落地,关键也要看基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基层治理,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今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对外发布,从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等方面入手,对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提出具体要求,指明了方向。去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深刻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此可见,做好新时代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服务群众、造福群众,是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韶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建设治理规范高效的新韶关,这就是破题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之一。未来五年,韶关将努力促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城乡治理统筹推进的治理体系基本建成。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公平正义充分彰显,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社会大局安定和谐,群众安全感居全省前列。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迈上1500亿元台阶、年均增长5.7%,特别是2020年和2021年,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地区生产总值预计两年平均增长6%,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年均增长5.56%、突破100亿元大关……过去五年,这些发展成果的到来离不开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这与良好的基层治理息息相关。近年来,韶关从多层面多领域着手发力,取得良好的治理格局。
过去五年,韶关的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扎实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去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上下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全力守好疫情防控广东“北大门”,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大战大考中彰显了韶关力量、韶关担当。
与此同时,韶关还制定了一批符合市情、特色鲜明的地方性法规,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法治韶关、平安韶关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从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打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群众安全感位居全省前列,被确定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首批试点城市。
事物总在不断发展,而发展的过程中也必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不可否认,在民生事业方面,韶关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短板亟须补齐,社会治理领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隐患仍需高度警惕。“面对问题和挑战,我们必须以敢啃‘硬骨头’和‘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决心和勇气,真刀真枪地解决问题、突破制约、改革体制机制,让韶关早日甩掉包袱、轻装上阵。”王瑞军在韶关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作报告时如此坚定地向广大党员干部说。
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新期待。面对这样的新期待,报告指出,韶关要坚定不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掷地有声的话语让韶关群众看到了党委政府心系百姓的扎实工作作风,“建设治理规范高效的新韶关”必将得到广泛的支持和期盼。
全面促进共同富裕 让群众过上好日子
今年来,累计开展“粤菜师傅”培训2522人,其中培训获证1690人,带动就业创业5070人次,侧重打造“广府人原乡粤菜”“韶关客家菜”“地方特色美食小吃”系列品牌;推动“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1520人次,着力培育和引进11100名技能人才在韶就业;推动“南粤家政”工程,全市开展家政服务重点项目培训10047人次,带动就业创业20094人次……韶关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取得显著成果,这是该市全面促进共同富裕的措施之一,有利推动了治理规范高效。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之一,显然更是民之所盼。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报告指出,要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农业转移人口、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持续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擦亮“韶关工匠”“韶州客家菜”“韶关保姆”“丹霞月嫂”品牌,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不断增强群众劳动技能和致富本领。
同时,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效率、促进公平,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政策制度,多渠道增加居民工资性、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推动全市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稳定的就业、增加收入、共享成果……这些正是韶关人民想看到、摸到,想实现的,在韶关市委、市政府的努力下,这样的目标必然实现!
全面加强社会保障 提升力度和温度
社会保障是民生之需、民生所依。
近年来,韶关市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参保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待遇稳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强而有力的社会保障制度为韶城群众绘就了幸福生活“底色”。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末,韶关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73.7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3.36万人、失业保险33.81万人、工伤保险41.38万人。从2020年至今年6月,累计发放失业补助金2671.54万元,共计支付54998人次。与此同时,韶关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大厅办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在158项纳入省政务服务系统中的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中,150项事项已开通在线网申服务,设立“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31项,统筹完善市县级通用政务服务事项169项,全市通用镇村服务事项50项,社保服务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基础已筑牢,未来,韶关的社会保障工作又应该如何开展?报告勾勒的蓝图涵盖了方方面面。韶关将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实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水平,把爱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个群众心中。坚持房住不炒,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让老百姓买得起新房子、住得上好房子。健全慈善事业保障机制,加大招善引爱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识大体、顾大局,讲奉献、树新风,让“人心善、风物美”在韶关大地春风化雨、蔚然成风。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将更好地护航韶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全面强化公共服务 满足群众新期待
韶关作为广东省北部生态发展区,具有打造粤北医疗高地和建设卫生强市天然的区域优势和强烈的内生动力,近年来,韶关抓住卫生健康事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突破原有固化的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改革医药卫生体系,逐步实现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
创新实施“1·333 N”发展战略,以打造粤北区域医疗高地为1个核心目标,分别在韶关新区、浈江区、武江区布局建设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院、粤北人民医院和韶关市中医院新院3家三甲医院,建设3家高质量专科医院,提升3家区级人民医院,建成一批以口腔、皮肤、医养结合等有特色学科的医疗机构,筑起区域内“金字塔”形分级诊疗体系;
粤北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是韶关两家省级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三年韶关共招揽1155名实用型医学人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县管镇用”被省委改革办纳入第二批基层改革创新经验;推动20间县级公立医院升级项目,完成了14间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提升、1035间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了村卫生站全覆盖的目标。全域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市7个县(市)、曲江区共建立了10个紧密型医共体,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能“看上病、看好病”,力争“大病不出县”。
事实上,近年来,韶关人民得到的医疗服务水平正在不断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新期待,关键要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而公共服务包含教育、医疗、就业等方方面面。
抓准方向和重点,报告指出,韶关要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提升行动,落实义务教育“双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等政策,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着力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实施职业技能升级行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匹配韶关产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引导更多职校毕业生留韶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健康韶关行动,大力实施“1·333 N”区域卫生健康新发展战略,加强医联体建设,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完善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打造粤北区域医疗高地。围绕“一老一小”重点群体,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扩大普惠性公共养老托幼服务供给,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让更多家庭二孩、三孩生得起、养得起。
全面优化社会治理 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韶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动作为、先行先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全省率先组织发动上万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严密织牢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两张网,倾力打造基层“红色”治理系列行动,着力探索符合时代特征、满足人民期盼、体现地方特色的社会治理新路子,成功入选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城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
韶关涌现一批具有时代特征、韶关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优秀案例。在南雄珠玑镇,这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统揽和引领作用,创新实施“党建引领 ”社会治理新模式,打造“珠玑邻里”品牌,营造社会治理和谐共享新格局。从2018年至今年6月,共受理矛盾纠纷526宗,成功调解505宗,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6%。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韶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社会治理韶关路在何方?报告指出,未来,韶关将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着力加强法治韶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更多“小切口”、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实现以良法优化环境、保障善治。加快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建设,织密织牢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常态化推进反恐防暴、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打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继续加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韶关。
同时,还将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产生,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应急能力建设,全面防范化解政治、经济、金融、社会等重点领域风险,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营造和谐稳定安宁的社会环境。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韶关全市上下要振奋起来、紧张起来、行动起来,以求实创新、勇于攻坚、和善图强、不负韶华的精神面貌,持续用力打造包括“建设治理规范高效的新韶关”在内的“六新”韶关,在更多领域加快实现改革重塑、换道领跑,努力干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
【全媒体记者】潘俊宇
图片由韶关市委宣传部提供
【作者】 潘俊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
韶关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综合协调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振兴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分为续建项目、待建项目和前期预备项目。续建项目是指已开工建设,需继续加快推进的项目;待建项目是指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本年度拟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前期预备项目是指本年度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第三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年度申报制度。每年8月31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单位或项目业主单位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申报下一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经初步筛选审查提出下一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初步方案,并向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市政府下达执行。第四条 申报市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要求:(一)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应为人民币1亿元以上,主要包括重大基础设施、城市扩容提质、重大产业、特色产业集群、园区扩能增效、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社会公共事业等项目。
(二)市本级财政资金投资规模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民生保障建设项目。第五条 申报市重点建设项目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项目建设清册,主要填报项目概况、年度工作方案、环保、用地、规划、项目审批、报建、设计和招标投标等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三)环保、安全生产、土地、规划、节能评估等相关审批文件。第六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储备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要加大项目储备工作力度,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库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局要每年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并做好省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省重点建设项目原则上从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筛选。第七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各部门要按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清理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和优化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对需多个部门分头办理审批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属市权限的行政审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行联合告知、联合受理、联合踏勘、联合服务,各部门同步并联审批,减少或不互为前置条件。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提交所需材料,或提交主要材料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补交全部所缺材料的,各职能部门须按时限办结审批。第八条 市政府对市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供地(每年安排不少于省下达我市用地指标总量的二分之一),优先安排配套资金、调控资金和引导资金,优先支持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以及在电力、交通、通讯、供水、供热、供气等要素配置向市重点建设项目倾斜。第九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清册管理制度。每个项目建立一份建设清册,各项目责任单位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项目建设清册相关内容及时更新,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跟踪和服务。第十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市领导挂点联系制度。每个市重点建设项目由一名市领导挂点联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第十一条 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每个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一个责任单位负责、一个工作方案推进、一个专责小组落实、一个联络员跟踪。
(一)每个重点建设项目明确一个市直单位或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责任人。各责任单位对项目建设全面负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深入项目业主单位和项目施工现场,了解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施情况,掌握项目推进动态。
(二)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各建设主体的协调互动,围绕项目建设清册、年度建设目标和计划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方案细化分解,确定每月工作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责任单位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组织业务骨干成立项目建设专责协调服务小组,全程跟踪服务,切实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全方位、全过程推进项目建设。
(四)项目责任单位对所负责的项目要早着手、快行动、争主动,全力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主动沟通联系项目建设单位,全面、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建设进展动态;主动对接各职能部门,协调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安评、报建等相关手续;主动向挂点联系市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五)项目责任单位配备一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为项目联络员,负责跟踪本地本部门所负责项目的详细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次月5日前将项目形象进度、投资情况、存在问题、措施建议等内容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
如何理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历经伟大探索和实践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制度越来越显示强大的发展活力。
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定》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意义:
要认识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党带领人民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更好发挥制度优势,并且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效能。两者一脉相承、有机统一,不能偏废。
要充分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久久为功,既要把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又要研究和解决新的问题,加强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从三个维度理解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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