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缠身宏信证券年内三次因内控问题被罚债券承销牵涉出哪些问题
作为注册地在四川的券商,除常规经纪业务外,资管和投行业务是的重要收入来源,投行业务中,2021年债券承销业务收入达到6202万元,对利润贡献显著。
合规问题屡受监管处罚,大股东四川信托因自身经营问题筹划转让所持股权,内外交困下,宏信证券将走向何方?
年内已因合规问题三次被罚
经查,宏信证
财联社11月29日讯(记者 杨卉)11月29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了对宏信证券的罚单,这已是宏信证券本月的第二张罚单,也是宏信证券本年度第三次因内部控制问题受到监管处罚,并被市场关注。
作为注册地在四川的券商,除常规经纪业务外,资管和投行业务是的重要收入来源,投行业务中,2021年债券承销业务收入达到6202万元,对利润贡献显著。
合规问题屡受监管处罚,大股东四川信托因自身经营问题筹划转让所持股权,内外交困下,宏信证券将走向何方?
年内已因合规问题三次被罚
经查,宏信证券存在债券承销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个别项目尽职调查、风险揭示不充分;受托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个别项目主营业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不足等问题。
因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五十二条,及《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三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宏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这也是今年以来,宏信证券收到的第三张罚单。
回顾前两次处罚,也同样“祸起”内部控制漏洞。
2022年01月10日,在四川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中,指出宏信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风险监测系统未覆盖操作风险、声誉风险,且对其他各类风险的监测未集成在一个风险管理系统中;二是风险管理系统有效性不足,企业风险管理平台存在未处理的预警信息,公司也未及时对预警阈值进行评估和完善;三是压力测试机制有待健全,未进行多情景设置;四是公司风险指标体系中未包含风险容忍度,未实现对市场风险主要风控指标的逐日监控。
四川证监局责令宏信证券进行改正,并要求其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就上述事项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业务整改情况不及预期,宏信证券于2022年11月再次被四川证监局处罚,并就内部控制提出了新的问题。
2022年11月8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宏信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指出宏信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控股股东、第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不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的情况;二是“三会一层”存在运作不规范的情形;三是部分关联方认定和管理不到位;四是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有效性不足,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到位。
基于上述问题,四川证监局要求宏信证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宏信证券主要展业在西南
宏信证券前身为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四川省的6家信托投资机构剥离证券资产合并成立。2012年11月,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更名为宏信证券。
宏信证券现有股东12家,公司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四川信托(占总股本的60.376%)、凉山州发展集团(占9.589%)、南充市国投(占6.705%)。
根据宏信证券财报,2021年底公司共设有10家分公司及38家证券营业部。营业部具体分布为:北京2家;上海2家;成都6家;西昌2家;乐山、泸州、南充、德阳、峨眉、广安、绵阳、江油、内江、绵竹、眉山、遂宁、马尔康、攀枝花、宜宾、广州、沈阳、大连、常州、丹东、深圳、西安、武汉、重庆、中山、绍兴各1家。
整体来看,除少量国内主要城市布局外,宏信证券大部分经营场所位于西南地区,这也是其开展业务的主要区域。
据中证协数据,2021年宏信证券总资产约84亿元,营业收入6.03亿元,均排名第86位;净利润0.94亿元,排名第84位;经纪业务收入3.13亿元,排名第69位,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0.66亿元,排名第77位,总体处于行业中下水平。
实控人暴雷,监管从严
内部控制不足,公司经营业务连连暴露问题,似乎与近期麻烦缠身的大股东四川信托有所关联。四川证监局在11月8日的罚单中也着重提到,公司控股股东、第八大股东、实控人存在不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的情况。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第一大股东四川信托与第八大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该两家公司均为民营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均为国有股东。
两家公司持股比例合计达到63.096%,公司实控人为刘沧龙。自2020年下半年屡次出现信托延期兑付,“暴雷”以来,四川信托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均一直处于各种风波中。
2021年3月,四川信托因涉及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等13项问题,被四川银保监局罚款3490万元。
2021年6月,四川信托股东宏达股份公告称,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因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022年3月,四川银保监局再对四川信托实控人刘沧龙及原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17人开出罚单,罚款金额合计785万元。其中,刘沧龙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原董事长牟跃被取消董事任职资格5年、警告及罚款120万元,原总裁刘景峰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10年、警告及罚款156万元。
风雨飘摇之下,四川信托也曾设想通过出售宏信证券股权,期望通过处置证券公司股权这一部分相对优质的资产来回收资金。
根据宏信证券披露,四川信托持有的全部股份均已于2019年3月质押给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除质押外,四川信托持有的股权还被海口农商行、安徽歙县农商行、眉山农商行、广州农商行等10家金融机构或自然人轮候查封冻结。四川宏达持有的股权同样处在查封冻结情况。
实控人债务问题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宏信证券的股权转让事宜也显得困难重重,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被实控人危机传导影响,从严监管宏信证券也是必然趋势。
今年以来,宏信证券不断因为内部控制问题被处罚,所暴露的问题已不容忽视,应根据监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提升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杨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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