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妈妈在家带娃老公却不给生活费「妻子全职在家带娃干家务老公经常不给生活费妻子是赶我走吗」
这天,老公李江对妻子王媛说:你以后不用上班了,就在家里带孩子干家务吧!
王媛说:我不上班了,以后你可别说我不挣钱吃闲饭啦!
……
王媛之所以同意不上班在家带孩子,是有原因的。
王媛与李江都是打工人员,结婚以后他们在城里租房子居住。
在男尊女卑的社会里,女人要靠男人生活,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就是这个意思,女人的地位相当低下。如今,男女平等了,原因在于女人和男人一样就业挣钱,不再依靠男人吃饭了。但是,假如一个女人不去挣钱,靠着男人生活,同样还是没有尊严和地位。
这天,老公李江对妻子王媛说:你以后不用上班了,就在家里带孩子干家务吧!
王媛说:我不上班了,以后你可别说我不挣钱吃闲饭啦!
……
王媛之所以同意不上班在家带孩子,是有原因的。
王媛与李江都是打工人员,结婚以后他们在城里租房子居住。王媛在超市里上班,每月三千块钱工资,有了孩子以后,王媛打算请个保姆带孩子。她到劳务市场打听了一下,随便请一个保姆每月要三千多块工资,和老公李江商量怎么办,李江说:请个保姆付的工资比你上班的工资还多,干脆你辞职在家带孩子吧!王媛同意了。
王媛在家里边带孩子边干家务,成了家里的主妇。李江上班,每个月有五千元左右的工资,但是,他并没有把工资卡交给王媛,而是每天按照王媛购物花销的多少结账。李江说得好听:节约一点,将来孩子大了上学要花钱的!
然而,李江特别的抠门,有时对王媛买的东西还要再三追问,他认为不该买的东西,王媛买了就不给结账,以致于王媛经常从自己原来打工挣的钱中开支,渐渐地,王媛原来打工攒的一点收入很快花完了。
一次,王媛的母亲过生日,她打算回娘家,向李江要钱给母亲买点礼物。李江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不挣钱,家里生活这么困难,还给你母亲过个什么生日,找个理由不去!王媛想到自己不挣钱,母子两个靠李江一个人打工挣钱养活,生活不容易,同意了李江的要求。
成了家就有亲戚,不可能不走动。不久,王媛的弟弟结婚,王媛要回娘家上礼,她向李江要钱,李江说:我上班没有时间,不能去,你也别去!李江没有给王媛钱。亲弟弟结婚哪能不回去呢?无奈之下,王媛从网上借贷了一笔钱。
当王媛抱着孩子从娘家回来以后,李江暴跳如雷,说王媛原来打工的钱存着攒私房钱,太自私了。王媛说,她原来打工挣的钱早用于家里生活开支了,回娘家是从网上借的钱。李江说:你从网上借的钱不许用我的钱还!
这件事过去以后,李江再不给王媛生活费了,李江不给的原因,一是认为王媛藏有私房钱,二是认为王媛会用他给的钱还网贷。眼看家里米面没有了,李江仍然不给王媛生活费,王媛母子没饭吃,李江则一个人在外吃饭,不管王媛母子。
这天,王媛终于忍无可忍了,她对李江说:你这样做看来是要逼我们母子走了。有人说带孩子的女人不好嫁,我宁愿嫁给一个能给一口饭吃的光棍,也不会再和你过了!
王媛毅然决然地和李江离婚,他们夫妻没有什么财产,离婚很简单,孩子因为太小,跟着王媛,王媛带上孩子走了。
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衰。王媛和李江走到离婚的地步,固然与贫困有关,更主要的还是李江作为一个男子汉,心胸太狭隘,平时太抠门,这样如何能担当起一家之主的重担和责任呢?
在家带孩子老公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法律分析: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感情不和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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