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什么限制我的银行卡使用「银行为什么限制我的银行卡使用」
我们之前文章里面提到过“断卡潮”的情况:
第一次出现全国范围内的“断卡潮”,很多储户反馈,名下的银行卡无法正常使用,需要去银行网点办理解锁方可恢复使用。主要原因是银行收到公安机关发出的核查名单,要求银行机构对核查名单账户一一进行排查。
本轮出现的全国范围内的“断卡潮”,涉及到的用户群体更为广泛,储户如果要恢复使用,必须前往银行网点说明流水或办理解锁手续。主要有四类型的银行卡,一个是银行账户内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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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前文章里面提到过“断卡潮”的情况:
第一次出现全国范围内的“断卡潮”,很多储户反馈,名下的银行卡无法正常使用,需要去银行网点办理解锁方可恢复使用。主要原因是银行收到公安机关发出的核查名单,要求银行机构对核查名单账户一一进行排查。
本轮出现的全国范围内的“断卡潮”,涉及到的用户群体更为广泛,储户如果要恢复使用,必须前往银行网点说明流水或办理解锁手续。主要有四类型的银行卡,一个是银行账户内很长时间没有过资金进出,一个是银行账户内短时间内转账频繁过于频繁,一个是银行账户出现过被公安机关冻结或被纳入涉案名单的情况。在处理过程中, 如果储户本身 被纳入 了涉案 名单 ,就需要与公安机关对接;如果储户无法就流水进行合理说明或银行认为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可能会通知公安机关。
原则上,储户需要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银行柜台人工办理,每家银行要求提供的材料可能会有细微的差别,部分银行比较严格,还需要用户社保卡、居住地址、工作证明等辅助材料,与重新开户的流程十分相似,解锁也要花费一些时间。
那么,银行到底有什么依据断卡”?又主要是针对哪些情况可以“断卡”?
银行“断卡”的法律依据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直接从法律层面上确认各机构在反电信网络诈骗中的角色、权利和职责,直接确认了银行“断卡”行为的合法性,避免了之前在实施过程中的争议性和不确定性,并对“断卡”行为的具体实施升级做了进一步细化。
比如,“对监测识别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风险情况,采取核实交易情况、重新核验身份、延迟支付结算、限制或者中止有关业务等必要的防范措施。”、“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之前,早在2016年就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银行对于“”断卡”的权利。
哪些情况容易被断卡?
1、名下有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
2、卡主被纳入断卡惩戒名单或涉案账户名单
3、银行卡交易触发银行预警系统(见《涉电信诈骗犯罪可疑特征报送指引》)
涉电信诈骗犯罪可疑特征报送指引
涉电信诈骗资金的交易环节复杂、交易层级较多,从开立账户接收诈骗资金,到转移赃款直至最终清洗完毕(多为取现),其间涉及众多账户。在每个交易环节,所涉账户均存在诸多不同的可疑特征。要有效发现相关涉案账户,不能简单依靠某一个可疑特征作出判断,必须在客户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多种可疑特征,进行综合判断。
一、开户环节
(一)开户人无合理理由执意开立多个个人账户;
(二)开户人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台地区证件等)、伪造的证件开立账户;
(三)开户代理人持他人证件开立账户,尤其是代理相对特殊人群开立账户,如持他人异地身份证件、偏远地区身份证件代理开立账户,或者代理未成年人、老年人、学生、无职业者等开立账户;
(四)陪同他人集中开立账户,尤其是陪同相对特殊人群集中开立账户,如陪同他人持异地身份证件、偏远地区身份证件集中开立账户,或者陪同未成年人、老年人、学生、无职业者等开立账户;
(五)不填写个人信息或开户资料信息虚假,如联系地址为公共场所、电话号码已停机或为空号;
(六)不同主体账户开户资料存在较密切关联,如不同主体的开户时间、地点、联系地址相同或相近且交易对手相同,不同主体留存的开户电话相同;
(七)开户资金较小,且开户后随即将资金取走;
(八)开户时或办理业务过程中回避客户身份调查或掩饰面貌;
(九)开户人频繁开户、销户。
二、转账交易环节
(一)资金集中转入、分散转出,尤其是资金汇往多个地区且汇款人看似无关联;
(二)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尤其是资金来源于多个地区,汇款人看似无关联且多为单次交易;
(三)账户资金快进快出、过渡性质明显,尤其是资金在极短时间内通过多个账户划转;
(四)账户无余额或余额相对于交易额比例较低;
(五)账户交易笔数短期内明显增多;
(六)存在构造性资金交易,意图规避限额交易;
(七)跨行收款并跨行转账;
(八)账户在发生小额试探性交易后即出现频繁或大额交易;
(九)长期未使用的账户突然发生频繁或大额交易;
(十)账户短期内发生频繁或大额交易后突然停止使用;
(十一)机构账户资金交易与其经营范围、规模明显不符;
(十二)同一主体在极短时间内在境内不同地区或在境内、境外发生资金业务;
(十三)不同主体账户使用同一IP或MAC地址,尤其是IP地址涉及境外地区;
(十四)账户交易多为网银、自助柜员机等非柜面交易方式。
三、取现交易环节
(一)银行卡在境外自助设备上按照取现标准限额频繁支取现金;
(二)境内同一自助设备在极短时间内集中发生多张银行卡(尤其是异地卡或他行卡)连续按照取现标准限额频繁支取现金的交易。
四、其他
人民银行通过印发《洗钱风险提示》、《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等提示的可疑交易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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