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就能获利超千元你在你犯罪知道吗揭秘洗钱黑链
没有参与诈骗,但提供银行卡协助“洗钱”依然违法姜某通过网络知道把自己银行卡借给别人转账能获得高额佣金,就用自己身份证开了7张银行卡,然后将7张银行卡卖给了猎头,之后就没有管银行卡的去向了。这7张银行卡经过多次转手,流到了电信诈骗分子李某、林某手中。
某日,市民廖先生因电信诈骗
电子支付发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好几张银行卡,转账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但你知道吗?转账也有可能违法哦,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高佣金吸引普通人,让他们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别人转移一些来路不明的资金,这可能涉嫌洗钱罪。
没有参与诈骗,但提供银行卡协助“洗钱”依然违法
姜某通过网络知道把自己银行卡借给别人转账能获得高额佣金,就用自己身份证开了7张银行卡,然后将7张银行卡卖给了猎头,之后就没有管银行卡的去向了。这7张银行卡经过多次转手,流到了电信诈骗分子李某、林某手中。
某日,市民廖先生因电信诈骗被骗人民币300万余元,经过公安机关循线侦查,发现廖先生被骗的款项被层层转账,其中30万转入姜某的银行卡内,同日该卡在被转出15万元后被挂失。
之后,诈骗分子通过卖卡联系人辗转找到卡主姜某,要姜某去银行补办新卡,并取出卡内剩余金额,承诺事成后给姜某报酬。
姜某在转账过程中其实就已经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转账期间,接收转账的银行卡账户曾被冻结、止付,姜某却没有及时回头,依然协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姜某在明知自己出售的银行卡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获取不法利益,仍配合上游犯罪分子取转赃款,其行为并非单纯的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相关信息网络犯罪,而应当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被告人姜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大多数借卡转账的人对违法情况心知肚明
其实很多人被抓后都会说自己不清楚帮忙转账的钱是来源不合法,但其实只要有仔细一想,很多人其实都是揣着糊涂装明白,如果是正常转账,对方为什么要给一笔佣金让钱从你这里过一道呢?只能说,这个佣金来得真的太容易了,让人不顾一切铤而走险。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赚快钱的方法都写在刑法里,看到这种“赚快钱”之类的消息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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