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要求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理赔款有何风险因素,快速理赔必须24小时内吗
1.公司是否可以向客户支付现金理赔款?有何注意事项以及风险?
《保险法》并未禁止保险公司向客户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理赔款,但国家对于现金支付有明确规定。对于大额支付,建议贵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赔付。现金赔付的风险如下:
第一,违反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1修订)》第二条明确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您好!对于贵公司咨询的事宜,本律师解答建议如下:
1.公司是否可以向客户支付现金理赔款?有何注意事项以及风险?
《保险法》并未禁止保险公司向客户以现金方式支付保险理赔款,但国家对于现金支付有明确规定。对于大额支付,建议贵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赔付。现金赔付的风险如下:
第一,违反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2011修订)》第二条明确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第(五)、(六)项外,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前款使用现金限额,按本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保险公司向客户支付理赔款不属于上述第五条规定的情形,超额使用现金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在实践中,也鲜有保险公司以大额现金理赔的先例。
第二,涉嫌妨碍民事诉讼或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
但因目前客户为失信被执行人,贵司已知悉此情况,若还配合客户进行现金理赔,可能涉嫌妨碍民事诉讼,有面临法院罚款、拘留的风险;若贵司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则可能涉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
2.如拒绝支付现金理赔款,转账至客户当前账户,是否存在客户对公司的法律风险?
如上述,现金支付不符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且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客户申请赔付应当配合提交的资料中必须包括收款账户,贵司可以通知客户提供收款账户,若客户拒不提供,贵司可以资料不齐为由暂停赔付。
如保险合同或者事后客户已明确告知贵司收款账户,贵司可以向合同约定或者客户另行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赔付款。
如有疑问欢迎随时联系。顺祝愉快!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