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安芜湖一卡通丢了余额不能转移切记开通互联互通将无法挂失移资
❂ “一卡通”丢了,余额不能转移?
❂ 安徽出台电动车管理新规
❂ 我市又有人冒充消防人员进行诈骗!
❂ 280元买假证上路 玩“险招”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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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丢了,余额不能转移?
开通互联互通就无法挂失、移资
对于很多市民来说,银行卡、手机卡、充值卡等很多卡片,只要是实名登记,都可以挂失补办。但是日前,不少市民却反映,刚刚办理的城市“一卡通”丢失了以后不但不能挂失,而且卡里的余额也无法转到新卡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今日导读
❂ “一卡通”丢了,余额不能转移?
❂ 安徽出台电动车管理新规
❂ 我市又有人冒充消防人员进行诈骗!
❂ 280元买假证上路 玩“险招”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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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丢了,余额不能转移?
开通互联互通就无法挂失、移资
对于很多市民来说,银行卡、手机卡、充值卡等很多卡片,只要是实名登记,都可以挂失补办。但是日前,不少市民却反映,刚刚办理的城市“一卡通”丢失了以后不但不能挂失,而且卡里的余额也无法转到新卡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办理‘一卡通’的时候,充值了100元,用的次数并不多。前不久卡找不到了,就去大厅办理挂失,可是却被告知,我的卡不能挂失,里面剩的70多元钱,也不能转移到新办理的‘一卡通’上。”昨天,市民宋先生反映称,“这个不是很奇怪吗?以前的公交卡都是可以挂失补办的,余额也可以转,为什么用身份证实名登记办理的公交卡,就不能挂失了呢?”宋先生从工作人员那获知,是因为他开通了卡片上的互联互通功能,因此不能挂失移资。 “银行卡身份证丢失了,都可以挂失,怎么公交卡却不能补办?”宋先生认为,新办理的卡不仅要重新交成本费,卡里的钱也没有了,“那办卡的时候,需要身份证做什么呢?”宋先生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个说法。
对此,芜湖城市卡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用户要求开通互联互通功能的时候,工作员就会告知用户,按照交通部相关规定,交通互联互通电子钱包金额不能保全和转存,故开通该功能后“一卡通”公交电子钱包不可挂失,不可移资。用户卡丢失后,在芜湖办理挂失,那么这张卡仅仅在芜湖的公交车上不能使用,但是如果卡是在外地丢失,即使已经在芜湖挂失,但是被其他人捡到,在互联互通城市,这张卡还是可以使用的。该负责人解释称,因为开通互联互通功能后,“一卡通”就可以和多个城市实现“互联互通”,在“联通”的那些城市里都能刷“一考通”,流动性比较大,如果卡遗失的话,后台数据无法锁定,要挂失是比较困难的。如果真的对“一考通”实行挂失政策,那么在许多技术上都要跟进,操作也更加复杂,目前还很难实现。
大江晚报 记者 汤荣汛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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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电动车管理新规
超标电动车过渡期不超过三年
5月13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办法,具体包括超标电动自行车无法登记上牌,超标在用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不超过3年,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认准3C(CCC认证)标准,否则将无法上牌。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严禁生产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加强对生产企业检查,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要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公安机关要通过非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变更、转移、注销等业务流程;要按照新标准认真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严禁为未获CCC认证车辆登记上牌;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要合理增设上牌点位,合理设置固定登记点和流动登记点,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带牌销售等便民做法,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确保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各地市场监管、经济和信息化以及公安部门要积极提请党委政府综合施策,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逐步退出,对4月15日前已售出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发放临时通行标志,纳入非机动车登记范围。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处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确保符合新标准,获得CCC认证。
来源:今日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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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上当!
我市又有人冒充消防人员进行诈骗!
近日,我市又发两起冒充消防队需采购进行诈骗案件!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提防此类诈骗!
一、案情回顾
案例1
5月9日12时,无为县公安局高沟派出所接到李某报警称:他通过其老表介绍接了一单装潢生意,对方自称是无为消防队的杨某,要采购5个全自动马桶,但需要李某联系厂家采购,之后再将费用从单位走流程报销。李某通过杨某提供的厂家号码,联系到对方后,厂家要求其支付货款定金才可发货,李某便去银行转账23800元给该厂家,可再联系消防队人员杨某及厂家时,电话都已无法拨通,方知被骗。
损失金额:人民币23800元。
作案手段:电话诈骗。
案例2
5月8日,报警人张某称:当天下午13点38分,其接到一个电话(131XXXX1707),对方自称是三山消防部的员工,说明天中午有聚餐,需要定12个餐桌花、2个讲台花,对方在咨询了一些价格后,让其开具发票,并问有没有五彩花灯,其告知对方没有后,对方就给了一个专门卖五彩灯花人的联系方式(171XXXX1265),联系卖五彩花灯的人后,对方又给了其广州总公司一个张经理的电话(186XXXX1546),其联系张经理后,张经理要其在16点48分之前转账19000元,其称没有那么多钱后,张经理答应先转账10000元,于是其就转账给张经理10000元,后期联系自称是三山消防部的人,对方称等到17点30分给其转账,到了下午17点20分时其联系对方时发现电话关机,后又联系卖五彩花灯的人,发现也关机了,其意识到被骗了,于是报警。
损失金额:人民币10000元。
作案手段:电话诈骗。
二、发案特点
嫌疑人从以前冒充消防队购买“帐蓬”等到现在“订餐花、马桶”,但无论购买什么物品,均是编造所在消防部门需采购军需物品,虚构“供应商”,让受害人代为采购;受害人与所谓“供应商”联系汇款后,发现被骗了,造成巨额损失。
此类诈骗在我市时有发生,为防止此类诈骗案件多发,请辖区商铺经营者遇到此类情况时,对电话中自称为消防、武警等部队、政府部门人员,联系工程业务或采购业务的,务必主动核实身份、信息的真伪。加强自我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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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元买假证上路 玩“险招”被重罚
驾驶人乔某2016年因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驾驶证被吊销。然而他竟然想出了一个“高招”,从网上买了一本假证上路,没想到日前被三山交警逮个正着。
5月10日下午4点多,三山交警大队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号牌为皖B3C7××的一辆小轿车正沿龙湖路往长江南路方向行驶,该车主驾驶证为吊销状态。接到指令后,三山大队快速反应,立即对该车辆实施拦截。很快,民警在长江南路与龙湖路交叉路口将该车查获,民警在对该驾驶人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就是该车车主,但奇怪的是该车主乔某竟然“证件齐全”,民警对其驾驶证进行了仔细甄别,告知其涉嫌使用假证,乔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驾驶证是花280元从网上买回来的。据乔某交待,自从驾驶证被吊销后,经常外出很不方便,最近,在朋友的介绍下在网上买了一本假证,拿到假证后觉得非常逼真,本以为自己持着这本假证可瞒天过海,不想没上几次路就被逮个正着。
据悉,乔某将面临15日刑事拘留和5000元罚款的处罚。
大江晚报记者 胡芳
微信编辑:郑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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