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露喝了有营养吗「从小喝到大的露露你知道它还有南北之分吗」
编辑 | 小弘
阅读提示:本文约2200字,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多年以后,王宝林怎么也不会想到,身为创始人的自己,会被亲手打造的“露露”一纸诉讼告上法庭,并被索赔1.08亿元……露露的诞生上世纪80年代,可口可乐进入中国。当时,改革开放刚刚开始,人们的物质生活贫乏,而可口可乐所代表的惬意、畅快的西方休闲文化,勾起了不少人的兴趣,很快便风靡全国。自此也打开了饮料市场的大门,休闲饮料的前景一片大好。
而时任“承德市罐头食品厂”厂长的王宝林,还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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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本文约2200字,预计阅读时间6分钟。
多年以后,王宝林怎么也不会想到,身为创始人的自己,会被亲手打造的“露露”一纸诉讼告上法庭,并被索赔1.08亿元……
露露的诞生上世纪80年代,可口可乐进入中国。当时,改革开放刚刚开始,人们的物质生活贫乏,而可口可乐所代表的惬意、畅快的西方休闲文化,勾起了不少人的兴趣,很快便风靡全国。自此也打开了饮料市场的大门,休闲饮料的前景一片大好。
而时任“承德市罐头食品厂”厂长的王宝林,还在为这家濒临破产的国营企业头疼。
为走出这一困境,王宝林带队四处考察,发现承德市有非常丰富的杏仁资源。于是他大胆决定关停厂里原有的罐头生产线,贷款从法国引进杏仁露罐装生产线,开始了杏仁露饮料的生产。
王宝林给它取了一个名字:露露,并于1990年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产品发布会。这种主打植物蛋白的杏仁露饮料,从那时起,便就开始畅销全国,家喻户晓。
就像很多人喝椰子汁只认“椰树牌”,人们喝杏仁露,也只买“露露”。
南北露露的确立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叶子,却有两罐由不同公司生产的包装、味道都一样的露露。
1993年,承德罐头食品厂改名河北露露企业集团公司;1996年,完成国有独资公司改制,改名为河北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彼时的露露,销售市场还是在中国北方,没有进军南方。
1996年3月,为了扩大销售市场的露露集团,在当时汕头政府的招商引资、承德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与香港飞达企业公司合资成立了汕头露露南方公司,露露集团占股51%,香港飞达占股49%,王宝林兼任露露南方公司的董事长。
位于汕头高新区的露露南方公司
1997年10月17日,露露集团作为独家发起人设立承德露露,“以其杏仁露分厂、罐头食品分厂、供热分厂、运输队和控股企业汕头高新区汕头露露有限公司的经营性净资产评估后折为国家股,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成功上市,成为中国饮料上市第一股”。
按照露露南方的说法:汕头露露和承德露露均源自于露露集团,是露露集团先后发起设立的两家控股子公司,汕头露露和承德露露两家公司的关系可谓是一个父亲生下的两个儿子。如果论“露露家族”相关企业的源起和成立时间,则可以说露露集团是“父亲”,汕头露露是“大哥”(96年设立),承德露露是“弟弟”(97年设立)。
至此,南北两家露露正式确立,依照约定,承德露露负责北方市场,汕头露露负责南方市场(包括: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云南、贵州、湖南)。
变数都是一家人,有人负责北方,有人负责南方,职责分工明确,本应相安无事。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总不会那么一帆风顺。
由于汕头露露负责的南方市场是全新市场,营销费用巨大,加上巨资引进当时先进的利乐包装(软包装)生产线,投入远大于产出,采用新的会计准则令汕头露露在公司报表上出现经营亏损。承德露露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汕头露露继续留在上市公司,会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财报。于是,2001年,承德露露将其持有的汕头露露51%股权转让给露露集团,汕头露露由此与承德露露在股权关系上脱钩。
利乐包装的露露
独立投资利乐包产品和退出上市公司也给汕头露露的发展前景带来不确定性,2001年底和2002年初,露露集团、承德露露、汕头露露、香港飞达公司先后于汕头签署了《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对因此而带来的一系列后续问题作了相关约定和安排。
另一方面,为顺应股市改革,国企露露集团开始减持上市公司承德露露的国有股份。2006年,承德露露进行股权分置改革,露露集团退出上市公司,民企“万向三农”成为承德露露实控人。
露露集团退出后,承德露露为保证经营,又花了3.01亿元,向露露集团收购了“露露”商标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2015年,承德露露在筹划融资事项时,“意外发现”了上面提到的《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备忘录记载,汕头露露享有露露商标和专利,“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也就是说,即便露露品牌转让给任何人,汕头露露仍然享有使用权。
对比自己花费3亿才拿到的商标所有权,汕头露露却可以随意使用。这令万向集团非常不满。
从那时开始,承德露露发起了多次对汕头露露的诉讼,但都被法院驳回。
露露诉讼到了2020年4月,承德露露再次发起了诉讼,而这一次,起诉的对象变成了露露的创始人、前董事长王宝林和前总经理王秋敏。
根据承德露露发布的公告,两位原高管曾在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1年底至2006年间,以承德露露的名义,秘密与关联公司露露集团(后更名为霖霖集团)、露露南方(即汕头露露南方公司)及香港飞达企业公司签订了《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两份关联交易合同。
承德露露却认为:汕头露露是在非法使用其无形资产。承德露露因此要求法院确认,上述关联交易合同损害了上市公司利益;判定被告二人给承德露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08亿元。
而被告的王宝林、王秋敏针对承德露露发起的诉讼回应称,对1.08亿的诉讼及“毫无理据的污名化指责,感到震惊、委屈和无比的愤怒”;“应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公正客观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南北露露的诉讼伤害了露露品牌,二人呼吁双方应该寻求一个双赢、理性的结果。
《华夏时报》曾报导,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旷日持久的纠纷,导致承德露露在南方多个省的市场拓展和销量受到影响,想要全国化也走入困境,这对于承德露露未来中长期战略的实施造成了阻力。
结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商场上的争斗永远是利字当头,不论谁对谁错。
但如果有一天,超市货架上同时摆放了两种露露,作为从小到大一直听惯露露电台广告的汕头人,我肯定是毫不犹豫地选择汕头露露。
感谢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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